1、统计局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发生,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主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局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步考核。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三)规范评估、民主决策。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规范评估程序,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机结合起来。 (四)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把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通过统筹兼顾的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范围 凡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3、事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评估内容 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各级党委、政府文件要求;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有一定的群
4、众基础;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与本地经济发展能力相一致;是否具有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的对策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实行报告制度。 3、明确责任主体。 4、加强协作配合。 5、严格责任追究,对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责任查究。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