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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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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方案 本方案是主要针对与工程合同(DCS\PLC\安装施工等)、仪表成套合同【销售合同(是指没有任何现场服务的合同)、居间合同除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工程项目实施执行的考核。 一、目的: 1、 为了在项目前期技术支持时,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提供高性价比的技术支持(包括选型报价),提高中标率。 2、 项目中标后,在工程项目实施执行时,为了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项目计划性和可控性,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工作效率,提高项目合同的毛利水平,节省工程项目费用。 二、考核内容: 2.1、技术支持: 2.1.1在项目中标后,由部门考核小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工程经理或仪表主管),依据贡献系数的评分标准表(详见附件1-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支持贡献系数评分标准表)和工程技术人员在该项目中的具体作用、贡献大小,共同确定技术支持人员贡献系数大小K1。 2.1.2每个月底28日前,由工程经理(或仪表主管)负责制定本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支持奖励发放表格(详见附件2-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支持奖励发放表),经部门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上报部门总经理备案,并根据合同付款条款、回款进度按季度发放技术支持奖励(例如:合同付款方式:3:3:3:1、贡献系数0.5%、合同额100万,当收到预付款时,兑现奖金=1000000*30%*0.5%,即1500元)。 2.1.3注意事项:只针对已经中标的项目;贡献系数K1≤0.6%,并且与本项目销售人员贡献系数之和小于1%。 2.2、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 2.2.1工程经理(或仪表主管)接受合同后,指定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 2.2.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拿到合同后,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考虑合同项目类型复杂程度、地区远近、业主技术力量水平高低等因素),按照“工程实施流程”,依据“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指导系数K2”(详见附件3-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指导系数),制定“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预算表”(详见附件4-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预算表.XLS),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指导系数K2*合同额,经工程经理(或仪表主管)审核,上报部门副总经理(工程)、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2.3因为我们还没有固定的产品、行业、客户区域,签订合同会千差万别,因此需考虑合同项目类型复杂程度、地区远近、业主技术力量水平等因素,采取一单一议方式制定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预算表。 2.2.4工程项目管理及奖罚 2.2.4.1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执行、人员调配、工期进度和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等管理。 2.2.4.2当工程项目尚未执行完毕,但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已超出“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预算表”费用时;这时该项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差旅费用报销减半(特殊情况由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写明特殊情况,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特例处理); 2.2.4.3当工程项目已执行完毕,但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用少于“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预算表”费用时;剩余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的50%作为奖励,奖给该工程项目团队,其余的50%作为部门的管理费用用于部门所有工程项目质保期内所发生费用。 2.2.4.4在工程项目结束后,由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负责,根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贡献大小,进行分解、制表,经工程经理(或仪表主管)审核,上报部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备案,在拿到项目的投运报告或验收报告后,发放工程费用奖励。 2.2.5工程项目实施差旅杂费考核方案经讨论批准后先在新工程项目中模拟试行半年,然后再根据试行情况在进行完善、调整相关不合适条款后,再择机进行考核。 三、执行 3.1该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方案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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