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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上的讲话
参会的各位负责人、
同志们:
刚才,市物价检查所所长孙向武同志组织学习了有关价格政策文件,张永红同志宣读了《XX县区物价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市药材公司、百姓乐医药超市做了表态发言,讲的非常好,会后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理解国家药品价格改革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七部门制定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我国自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药品价格放开”。6月5日《华商报》的一篇报道“心脏病用药地高辛片价格暴涨10倍”,引起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及省物价局的高度重视,许昆林司长亲自打电话,要求XX省物价局立即调查,省物价局在当天召开了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召开提醒告诫会,对药品价格改革的有关政策进行宣传,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确保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但放开不等于放任,更不是放弃政府对药价的监管,这一点大家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解。药品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放管结合,在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的职能重心将从事前定价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工作重点将从监管价格水平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重点监测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觉遵守价格法律和相关价格政策
希望各药品生产经营者和医疗机构能够以华商报的报道引以为戒,在正确理解价格改革政策的基础上,严格自觉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和政府价格政策规定,服从价格监管,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加强价格自律,完善内部管理,诚信经营,杜绝价格欺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靠优质的服务和货真价实的商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以良好的价格行为提升企业单位形象,维护企业单位商誉,促进企业单位长远发展。
四、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为了确保国家药品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我局将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对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
同志们,做好药品价格监管,事关群众利益、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这次参会的经营者和医疗机构,都是在我市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能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单位。相信大家一定会按照要求,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积极配合做好药品价格改革,确保我市药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韩城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二篇:同志在价格政策提醒会上的讲话同志
在辖区规范春节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上的
讲话
同志们:
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为了维护辖区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辖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经分局支部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辖区规范春节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旨在进一步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化解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价格纠纷,引导经营者为构建辖区和谐价格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省局文件以及《物价分局关于春节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倡导价格诚信的提醒函》等文件,会上部分诚信单位代表围绕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讲的很好、很实在。今天利用会议的机会,我就当前保障春节市场供应,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工作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历来都对稳定节日市场、规范价格行为十分重视,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
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强调,要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要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品种,增加服务项目,科学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保持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在上个月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常务副省长
特别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密切跟踪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要及时妥善处置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做好物价稳定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因此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是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今天参加提醒会的都是辖区商业、服务行业中比较大的商场、超市、酒店、旅游等企业的有关领导和物价人员,都是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关系密切的企业代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在座的各位都有着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稳定市场物价的工作主要靠我们来完成,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个单位认真履行好义务,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在稳定物价方面做好表率。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诸多价格方面的问题,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采取过硬措施,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一是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价格法》、《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进一步强化价格法律意识,提高价格水平和知法、懂-23期间粮、油、菜、肉、禽、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和与防治“甲流”疫情相关的药品(商品)的价格。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切身众利益。对那些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变相涨价、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等不正当、不合法价格行为,利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大发不义之财的不法经营者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形成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并把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为了保证巡查效果,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五个巡查专班,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2月3日为宣传提醒阶段,通过发放提醒函、召开告诫会、政策法规宣传等形式,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2月8日——10日为重点巡查阶段,专班在宣传告诫的基础上,对辖区的经营单位进行巡查,严查重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2月13日——20日为应急巡查阶段,由分局应急小组做好节中重点行业巡查及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工作。
第五,协力齐抓共管,保证市场物资供应。为了保障节日供应,希望各单位要摸清春节期间的市场需求特点,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要做到心中有数,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组织好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和防控“甲流”相关药品的市场供应,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市场物资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广大群众度过一个
祥和、愉快的佳节。
同志们,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生产经营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监管有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定。最后我代表分局全体干部提前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虎年阖家安康、财源广进、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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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在XX市区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初,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决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列为2006年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之一。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教育系统近年来纠风治乱、端正行风的重要抓手之一。近年来,我们会同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联合下发了《XX市中小学违规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2006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天,我们和市物价局一起,代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召开XX市区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全面部署2006年秋学期市区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做好今年秋学期的教育收费工作,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下面,我就如何切实做好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区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为事关教育改革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投入了大量精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端正市区的教育行风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市直教育系统已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行业,我们教育系统有些学校、单位还成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兵单位。据统计,全市2004年共清理学校乱收费195.25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93.18万元,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34件,有3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1—6月份,全市教育系统共受理教育乱收费举报116件,立案调查9件,结案7件,处理责任人15人,其中撤销校长职务1人,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7人,清退违规收费53.93万元。教育乱收费的越级信访已从2004年同期的136件,下降为57件,同比下降58.1%。为了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市区各学校还认真落实学杂费减免的有关政策,据统计,去年仅市直教育系统就减免中小学学杂费3538人次117.59万元。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市区的教育收费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从今年7月份市长热线电话情况通报来看,7月份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有33件,占总数的9.7%。当前市区教育收费工作虽有所好转,但形势仍非常严峻,今年市纠风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1号交办函,就是我们市区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再从全市范围看,
六、七月份的教育乱收费越级信访,已上升为全省的第二位和第一位,分别达到16件和19件。中小学乱收费还没有走出年年治理、年年反弹的怪圈,超范围、超标准、不规范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感到压力很大。从近年来群众反映和我们查处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费项目乱。利用节假日补课和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今年暑假补课乱收费、有偿家教乱收费的举报几乎是天天有;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各种竞赛,收取费用;打着学生自发、自愿的旗号,收取班费;未经批准收取招生报名费;以办所谓的“快班”、“小班”、“重点班”为名义,强制学生补课并收费;少数教师擅自从外面购买资料,强行高价推销给学生,强行要求学生征订名目繁多的报刊杂志;有些学校及老师违反规定,强迫学生参加保险;有的学校没有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收取诸如学生证制作费、毕业证书费、洗澡费、课桌椅费、电影票费、游泳票费、围墙加固费、自行车管理费、卫生费等等。二是收费标准乱。从今年春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政策,对中小学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五项服务性收费(住宿费、体检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办校服费和学生蒸饭及代伙费),高中的学费、代办费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的学校明知故犯,总是想多收一些。为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实施“校校通”工程,不少地方经过多方协调努力,好不容易争取了上机费这个项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学经费不足的矛盾,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一些没有配置微机教室,或者虽有微机教室但没有正常开课的学校,甚至不开课的学校,也照样收上机费,扰乱了正常的收费秩序,学生和家长的反映非常强烈。三是收费行为乱。主要表现在:少数学校收费随意性太大,不坚持“一次性”收费原则,而是今天5元,明天10元。中途零星收费,虽然金额并不多,但影响极坏,群众对学期中途零星收费可谓深恶痛绝;代办费结算不及时、不透明,上级规定是“多退少不补”或“多退少补”,但不少学校退得少、补得多,有的干脆有结余也不退,帐务不透明,有的甚至要求将结余的代办费统一捐赠给学校;收费不开票,或者不开正式票据,或者多收少开,或者以上级主管部门的票据未发下来,待以后正式票据发下来再补开票据为借口,欠拖不开,或虽开了票据,而存放在班主任身边,学生及家长根本拿不到缴费票据。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高度重视。
二、统一思想认识,坚决遏制市区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和形象,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自身做起,切实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治理乱收费的各项工作,坚决打赢
八、九两个月的攻坚战,确保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争取资金,增加学校的教育经费,缓解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的压力,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要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尽量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三、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学年市区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规范有序
新学年开学在即,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已进入关键时期。日前,我们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联合转发了教育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希望市区学校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当前,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的各项规定。教育收费要继续认真执行好“教育收费五统一”规定,即统一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统一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统一使用《教育收费卡》;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一费制”规定进行收费,严禁将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各学校只能在学期开学初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收费,严禁学期中途零星收费。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要狠抓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到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严禁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择校费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要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市区各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都要在开学前在学校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表式和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整个学期。各学校在公示前要认真仔细审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政策允许的都要在公示栏上反映,收费项目和标准一旦公示,学校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学校任何个人都不得超出公示范围和标准向学生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提高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也是让学生及其家长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收入的管理。学校收费收入也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学校的所有收费都必须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各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乱纪活动。任何学校或学校的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使用无财政监制章的收据或自制分割单向学生收费。
(四)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去年专门印发了《XX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市教育局也已与市监察局联合专门制定出台了《XX市中小学违规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今后对学校违规收费问题,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不仅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借教育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到位,该撤职的要坚决撤职,决不姑息迁就。民办学校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民办学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办学许可证。今年秋学期开学期间,我局将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对市区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教育乱收费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一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五)全面部署“规范教育收费示XX县区(市、区)”创建工作。7月16日,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就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和省七厅局《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XX县区(市、区)活动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创建示XX县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示XX县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意见》还就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XX县区(市、区)”的自查申报、考核验收、媒体公示、推荐上报等事项明确了具体的要求。目前,全市各地已就创建示XX县区工作进行具体的落实,这是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办学职能的有力举措。市直学校、盐都区、亭湖区要在创建工作中带好头,放好样子。
(六)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工作在全市已进行了两年多,这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我们又提出了继续创建的具体要求。规定未达标的学校,要依据创建标准,严格进行自我评估考核,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创建评估考核的结果,作为学校“评先”和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申报二星级以上重点高中,以及示范初中、实验小学和模范学校的必备条件之一,并实行严格的教育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对已经获得“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称号的二星级以上重点高中、示范初中、实验小学和模范学校进行认真的回头看,通过复查验收,再进行公示和确认。对群众反映大,乱收费行为反弹的学校,要撤销“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以此来进一步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领导,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对照“标准”找差距,使市区所有学校都创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把我市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子女入学费用减免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失学
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助学工作,赵鹏市长代表市政府在几次大会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重承诺,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为将我市的扶贫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6]149号),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子女入学费用减免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文件要求各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对本施教区内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必须在有限期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享受“一免一减”待遇,即杂费全免,课本费减收50%;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三残”儿童少年在公办特殊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农村低保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所在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两免一补”待遇。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学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各中小学学、杂费减免比例为收费总额的15%,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年份,减免比例还可适当提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向贫困群众送温暖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从教育部门来讲,能否做好扶贫助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政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教育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的顺利开展。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抓好扶贫助学政策的落实。根据市政府盐政发[2006]149号文件要求,我们打算在开学后9月15日左右会同工、青、妇、红十字会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开展一次扶贫助学献爱心活动。
同志们,教育收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是人民的呼声,形势的要求。今年秋学期开学在即,我们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篇:市领导在价格工作监测会上的讲话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价格工作暨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推进会,目的是总结我市年价格工作,部署年价格工作任务,推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刚才,衢江区、XX县区物价局、大润发超市、江南益寿堂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层面介绍了开展价格工作和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的经验和打算,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市物价局王晋铨局长回顾了去年的价格工作,对今年的价格工作任务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目标,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主战略,努力拼博,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地方生产总值、规模工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利用外资等五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全省前三位,特别是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位居全省第一,一产在三大产业中的比重首次降至个位数,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经济社会继续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全市价格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确定的价格工作重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为政府调控市场决策当好参谋。重点围绕生猪、粮油、成品油、农资、钢材、水泥等重要商品和甲型h1n1流感防护用品做好价格监测,及时反映价格动态,科学判断价格走势,为政府调控市场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了我市生猪生产的基本稳定和农村公交、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行。同时,市县两级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农资、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认真分析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效果在市场价格上的反映,研究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价费政策措施。市县两级价格部门把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落实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取消、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政策,加大涉企收费监管检查力度,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据统计,年市本级减轻企业规费负担达1.5亿元以上。同时,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全方位地为重点工程和企业提供价格服务,赢得一致好评。
三是关注民生改善和保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禁止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和高中挂读收费,努力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针对“看病贵”问题,认真贯彻药品降价政策,在市本级积极做好单病种包干收费试点,有效避免了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现象。针对市民合法权益受损问题,强化价格举报投诉受理,认真解决市民反映的价格纠纷,全市依法退还消费者金额近50万元。去年8月份,市物价局与《晚报》社联合开展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为放开商品价格监管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赞赏。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和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在妥善化解价格争议中破解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价格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价格鉴定以及价格调研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市价格部门也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物价局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年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罗美娟等10多位同志荣获全国、全省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年价格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从总体上看,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元中长期贬值趋势等因素影响,全国出口增速仍然维持低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内市场供给和抑制了国内价格总水平过快上升。虽然今年抑制价格上涨的因素不少,全国性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但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程度大于去年,影响价格上涨的因素也多于上年,保持全年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首先,从国内经济形势看,国家继续采取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增加,对价格总水平回升将产生推动作用。其次,从国际价格因素看,随着全球经济继续逐步复苏,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随之上涨,加上各国在酝酿收紧货币政策和调整利率,可能因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和美元汇率大幅振荡,导致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明显波动,从而进一步加剧我国输入型通胀压力。第三,从疏导价格矛盾看,资源性产品价格逐步提高是必然趋势,电、油价调整正在逐步展开,一些地方的水、气等调价措施还会陆续出台,部分累积的服务价格也亟需疏导,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和居民生活成本,并推动价格总水平有所上升。第四,从心理预期看,上一年市场流动性充裕和资产价格明显上涨使社会公众形成了较强的通胀预期,尤其是近期八大类商品处于全线上涨的态势,更加剧了社会公众的通胀预期。
综上所述,可以初步判断,今年出现严重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不大,但维护价格基本稳定的担子不轻。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多一些,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价格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到未雨绸缪,把握大局,扎实工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统一思想,准确定位,切实履行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责
随着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不到5%,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但这并不意味着价格调控可以放松了,价格监管可以不作为了,而是价格调控监管的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在新形势下,全市价格部门要提高认识,准确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能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也有其缺陷之处和失灵之时,如价格总水平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出现过快上涨,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相关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的不合理性,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联手操纵价格、实施价格欺诈等影响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等等。当市场机制自身缺陷而调节失灵时,必须通过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综合运用价格监管、财政税收、贷币信贷等手段,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价格调控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价格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价格监测、成本监审、价格举报和价格认证机构的建设,保持价格机构的完整性;要建立价格工作联系制度,健全价格协调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价格部门工作汇报,形成政府分管领导主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价格工作格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价格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必要保障。
(二)准确定位,切实履行政府价格调控监管五大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部门既不能替代市场机制的作用,又不能回归到计划经济时代的统包统揽,而要准确定位,认真履行《价格法》规定的五大价格调控监管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履行价格调控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方针政策,准确分析判断价格变动趋势,配合财政、货币、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实施价格调控措施。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保障市场供应、依法价格干预等手段,妥善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要定期分析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是履行价格管理职责。要根据《XX省定价目录》的权限,遵循价值规律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定价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合理核定价格。要完善价格激励机制、补偿机制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规制自然垄断行业价格,严格控制经营者通过政府制定价格转嫁不合理成本支出,获取不合理利润。要制定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和监管制度,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要协同财政部门管理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做好清费减负工作。
三是履行价格督查职责。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要依法对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创新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方式,坚持惩戒违法与引导规范相结合,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公开市场价格信息,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四是履行价格协调职责。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的价格矛盾,做好综合平衡、政策衔接等工作;协调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价格行为自律;协调处理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争议,维护正常的经营和消费秩序,维护合法权益。
五是履行价格服务职责。要密切关注社会需求,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为重点,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平台,不断深化价格公共服务。要及时准确发布价格政策、重要商品成本和价格动态信息,客观公正规范地开展价格认证,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为社会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价格服务。
(三)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时期,社会利益日趋多元化,社会矛盾更加凸显,妥善处理价格问题的难度也逐渐加大。为此,全市价格部门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改革创新。全市价格部门要加强学习,善于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按照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要求,切实增强创新理念,克服就价格论价格的传统思维定势,从过去的管价位转到管行为上来,从微观管理转到宏观调控上来,从定价管理转到监管服务上来,并以职能转变为动力,推进价格调控监管的制度创新,改进和创新履行职责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二是善于统筹兼顾。全市价格部门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在运用价费政策杠杆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法律手段,更加注重运用综合性、开放性的措施,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统筹兼顾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不同消费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价格改革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关系,统筹兼顾城乡之间的利益关系,统筹兼顾价格措施与舆论引导的关系,做到既把握全局,又抓住重点,既重点突破,又兼顾一般,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
三是强化法制保障。全市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价格执法监督,依法履行价格调控、管理、督查、协调、服务职责。是加强价格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市价格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求真务实,注重研究价格前瞻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加强调研成果的运用。是切实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鼓励干部自学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优化价格干部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防范以权谋私,违法渎职等腐败行为,保持价格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市县联动,扩容扩面,扎实推进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
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消费权益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对放开商品价格监管的一种有益尝试。去年8月份,市本级启动部分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在《晚报》上定期公布价格信息,有效规范了经营者的合理定价行为,提高了经营单位的知名度,也给消费者“货比三家”提供了信息支持,提高了市场价格的透明度。
年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做好扩容、扩面和深化完善工作。在扩容、扩面上,公布的范围从市本级扩大到各县(市),公布的版面从现在的1/3扩大到1/2,公布的平台从《晚报》扩大到政府价格网、114信息平台、电子政务网。在深化完善上,要坚持价格部门主导公布品种与市民需求相结合,公布价格信息与价格走势分析相结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市物价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制订年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信息、督查、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价格定点单位的密切联系,加强与《晚报》社等媒体单位的衔接沟通,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落实;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扎实推进扩容扩面和深化完善工作。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及经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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