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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四)
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的辅助措施。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 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 本规定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领用与发放管理。
二、管理职责
1. 生产部负责加工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仓储 管理。
2. 综合部负责其他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
3. 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劳保用品的价格审核。
三、劳保用品范畴
1. 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工作环境,员工劳保用品分 为普发系列和专用系列。
2. 普发系列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裤、 棉鞋、棉手套等。
3. 专用系列劳保用品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耐 酸碱手套、皮手套等。
四、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 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 新设岗位(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该部门提 出意见报公司审批。
五、劳保用品采购程序
1. 按月进行采购。
2. 生产部要对加工车间所需劳保用品进行市场询价, 然后编制采购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采购。
3. 其他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4. 因安排专项或临时工作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由 项目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 购。
六、劳保用品的领用与发放规定
1. 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程序:车间经办人按照 在岗人数和标准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部门负责人审核 签字-经办人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发放-部门、车 间发放至员工(需签字)。
2. 其他部门劳保用品每月由综合部一次性发放到各 部门,各部门需建立建全本部门、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 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3. 对非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 无法使用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 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
4. 由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无法使用的,经批
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费用个人承担。
5. 因工作需要,本规定以外的劳保用品另行申请。
6. 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内领用的劳保用品收押金,试 用期后返还押金,员工离职时所领用过的劳保用品按其使用 期限折价扣款,折价一律按新品价除规定使用期乘未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使用超过十天的计使用一个月,不满十天的 计使用半个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劳保用品使用须知
1. 劳保用品是用于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 也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着装规定
1. 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进入 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 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 保用品。
3. 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 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不准穿着有污渍、 破损、纽扣不全的工作服离开公司。
九、管理责任与考核规定
1.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劣质劳保用品入库的,对直 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
2. 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乱批领料单的,按较重违 章处罚。
3. 各部门、车间劳保用品台账不全、混乱的,未按 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元,部门车 间负责人连带处罚1元;台账造假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 相应行政处分。
4. 员工擅自变卖个人劳保用品或将其赠予公司以外 的人,处罚2元/次。
5. 未按着装规定着装的,处罚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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