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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3649.5-2023 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 第5部分:网站(黑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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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35.240CCS L 60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 3649.52023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 第 5 部分:网站2023-11-30 发布2023-12-29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23/T 3649.5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政府网站功能定位.25 开设和注销.36 网站内容规范.57 网页设计规范.98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39 政务新媒体.13附录 A(资料性)网站年度报表.15DB 23/T 3649.5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2、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23/T 3649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的第5部分。DB23/T 36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集约化平台基本要求第 2 部分:统一信息资源库第 3 部分: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第 4 部分: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第 5 部分:网站第 6 部分:元数据第 7 部分:集约化平台内容安全审核第 8 部分:集约化平台运维第 9 部分:集约化平台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第 10 部分:集约化平台互动交流第 11 部分:集约化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数字经济研究会,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陆、谢

3、松霖、陈杞、刘思妤。DB 23/T 3649.52023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 第 5 部分:网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府网站的开设、变更、注销、网站内容、网页设计、年度报表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站(简称政府网站)。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依法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工信部 2021年4

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关于进一步抓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 20216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3.2政府网站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有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3.33.4政府门户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开设的政府门户网站。3.53.6部门网站省级、市(地)级政府部门开设的部门网站。3.73.8栏目政府网站的内容单元,通常为一组信

5、息或功能的组合,按照信息类别、特定主题等维度进行编排并集中展现。3.93.10频道政府网站上围绕特定主题的重要栏目或内容的组合。DB 23/T 3649.5202323.113.12专题政府网站围绕专项工作开设的特定栏目,集中展现有关工作内容。专题一般具有主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等特点。3.133.14无障碍服务辅助视力残障人士、听力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进行信息输入、信息获取,方便残障人士从网络上获取信息的服务。4政府网站功能定位4.1信息发布应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等信息,包括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6、和年报、数据发布、数据开放等。4.2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发布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4.3办事服务政府网站应设置办事服务频道,对接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应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统一命名、合理展现。4.4互动交流政府网站应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提供平台支撑。部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尽量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互动交流栏目应标明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等。信息

7、发布、解读回应和办事服务类栏目应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供留言评论等功能,实现数据汇聚、统一处理。4.5辅助功能4.5.1搜索功能政府网站应提供搜索功能,并符合以下要求:a)名称与入口。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基本搜索功能的名称应统一定义为“站内搜索”,部署在政府网站首页头部标识区的右上方或中部内容区的上中部;b)搜索字段。应支持用户输入单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长短句以及复合型的字段;c)搜索范围。应支持基于网页标题和正文内容的关键词搜索,并显示关联的关键词;d)快速搜索。支持多种复合条件的全文搜索,包括关键词的包含条件、搜索内容的栏目范围、搜索结果的显示数量、搜索时间范围等;DB 23/T 3649

8、.520233e)科学分类排序。支持按相关度、时间和指定字段对结果进行分类和排序,并支持自定义排序标准;f)智能搜索。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4.5.2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政府网站应按照 关于进一步抓好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 和 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供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适老化服务应提供轻松阅读功能、视觉补偿在线读屏功能、盲用读屏功能。无障碍服务应进行网页无障碍设计、无障碍强化导航、无障碍辅助工具条、弱视网页辅助浏览工具、语音辅

9、助等手段。具体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页面布局。网页布局设计应依据扁平化原则进行,或独立提供内容简约的适老化大板块页面样式;b)区域辨识。应在网页信息服务区域以色彩差异进行区别;c)字体大小。在不依赖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前提下,计算机适老化网页应提供网页的放大设置与大字屏幕服务,移动网页至少提供一种 18dp/pt 及以上的大字体;d)焦点状态。鼠标,或指点,或键盘操作,或以其他方式聚焦到页面各组件时,该组件应有明显的状态提示;e)语音阅读。支持通过语音准确播放网页文字信息;f)语音录入。宜支持通过语音输入访问请求,支持通过语音发起信息查询、内容播报、内容切换等指令。4.5.3站点地图政府网站应

10、设置站点地图,并符合以下要求:a)结构完整。至少以二级目录树的形式,完整、准确展示网站核心功能及基本栏目;b)格式规范。支持 HTML 格式,方便搜索引擎索引和用户浏览;c)链接有效。确保站点地图里所有链接有效可用。5开设和注销5.1分类开设5.1.1开设原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政府网站依托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开设,不得独立于集约化管理平台之外另行开设政府网站。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专题。5.1.2政府门户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开设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

11、,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DB 23/T 3649.5202345.1.3部门网站省级、市(地)级政府部门可开设部门网站。县级政府部门不开设部门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5.2开设流程5.2.1开设申请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拟开设政府门户网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省级、市(地)级政府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5.2.2域名注册省级人民政府注册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经

12、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并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注册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交申请,逐级审核后,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审核。省级、市(地)级政府部门申请部门网站域名,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交申请,逐级审核后,报黑龙江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审批意见分配域名。5.2.3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政府网站应向编制部门提交申请,在政府网站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5.2.4ICP 备案申请政府网站应向当地电信主管

13、部门申请ICP备案,在政府网站注明ICP备案编号。5.2.5公安机关备案申请政府网站应向公安机关备案,在政府网站注明公安机关备案号。5.2.6政府网站标识码申请政府网站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注册网站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网站标识码”和“校验码”,并在政府网站注明网站标识码。5.2.7上线运行政府网站完成备案、审批流程,经安全检测正常后,方可上线运行。具体要求如下:a)新开通政府门户网站应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b)新开通部门网站应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c)未通过安全检测的政府网站不得上线运行。5.3名称、域名DB 23/T 3649.5202355.3.1名称政府网

14、站应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5.3.2域名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应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政府网站应使用以“”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以“.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5.4整合迁移5.4.1网站迁移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拟迁移网站要在原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

15、域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网站完成迁移后,应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5.4.2临时下线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并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政府网站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政府门户网站不得下线。5.4.3网页归档政府网站应对有价值的历史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应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长时间未更新或专项活动已结束时,相关专题应进行归档,归档后的专题应能正常访问。5.4.4变更备案政府网站主办单位

16、、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备,同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网站基本信息。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原网站发布公告,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6网站内容规范6.1信息发布栏目6.1.1基本要求6.1.1.1应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转载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的国务院重要信息。DB 23/T 3649.5202366.1.1.2发布的信息和数据应科学分类、及时更新。6.1.1.3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6.1.1.4使

17、用地图时,应采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6.1.2概况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发布经济、社会、历史、地理、人文、行政区划等介绍性信息。6.1.3机构职能部门网站应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发布单位全称、职能、机构设置(包括所属单位)、办公地址(本机构的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在同一网站发布多个机构职能信息时,应集中规范发布,统一展现形式。6.1.4负责人信息应提供本地区、本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照片、个人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以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并满足以下要求:a)照片发布的规格为:照片高宽比例为 5:4,分辨率最低为 6

18、00480(即高 600 像素、宽 480像素),照片背景颜色统一为浅蓝色,色值为#3492C4(即R52,G146,B196),以肩膀为界,由上至下,设置为蓝白渐变,照片清晰度不低于 300DPI,照片头像高度约占照片整体高度的三分之二,宽度约占照片整体宽度的二分之一;b)个人简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信息,以及按时间分列描述的工作简历。6.1.5文件资料政府网站应开设文件资料类栏目,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符合以下要求:a)政府文件应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正文内容、附件内容等;b

19、)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c)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布,并在公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d)附件应在正文中展开或在标题上做超链接,链接地址应是绝对地址;e)提供文件下载、打印和分享功能;f)政策文件发布后应配套发布对应的解读文件,政策文件与配套解读文件应有效关联。6.1.6通告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通告公示类栏目,发布本地区各类通告公示信息,并符合以下要求:a)通告公示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日期、通告公示正文及相关附件内容;b)附件应在正文中展开或在标题上做超链接,超链接必须是绝对地址。6.1.7政务动态DB 23/T 3649.520237政府网站应开设政务动态

20、类栏目,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并符合以下要求:a)发布信息时,应注明来源、发布日期,确保内容准确无误;b)对于重要信息,有条件的宜配发相关图片视频。6.1.8转载信息政府网站应开设转载信息类栏目,转载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转载信息时,应注明来源,确保内容准确无误。6.1.9数据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用于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统计数据,发布的数据需严格遵循统计部门的内容规范,并符合以下要求:a)按照主题、地区、部门等维度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并通过图表图解、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

21、读;b)提供数据查询功能,可按数据项、时间周期等进行检索,动态生成数据图表,并提供下载功能。6.1.10数据开放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数据开放类栏目,在依法做好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以机器可读的数据格式,集中规范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集,并符合以下要求:a)数据开放前应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过期失效的数据应及时清理更新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b)政府网站应公开已在网站开放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6.2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网站应开设信息公开栏目,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不另设专门栏目,不得设立专门网站。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或者有类似

22、栏目但使用其他名称的,应当统一设置并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a)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b)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等;c)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

23、的内容;d)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公开本级政府或本系统汇总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所属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6.3解读回应栏目DB 23/T 3649.520238政府门户网站、具有政策制定职能的政府部门开设的部门网站应开设解读回应类栏目,并符合以下要求:a)应根据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会同业务部门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通过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b)应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c

24、)应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d)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e)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应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f)宜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g)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应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h)回应信息要主动向政务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应保障信息同源、口径一致。6.4办事服务栏目办事服务栏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政府门户网站、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政府部

25、门网站应开设办事服务类栏目,栏目应与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前端融合;b)应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c)应编制网站在线服务事项清单,按主题、对象等维度,对服务事项进行合理展现,并按照下列分类提供导航:1)服务事项目录导航:按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受理部门、服务主题及行政管辖等分类设置栏目,示例:“个人服务”、“法人服务”、“便民服务”、“部门事项”等;2)用户个性化需求导航:设置人性化的用户访问需求导航栏目;3)特色服务导航:根据事项在线办理深度、跨部门联合办理程度等特征设置专项服务栏目,示例:“一件事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等

26、。d)应标明每一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能全程在线办理的要集中突出展现,并符合以下要求:1)办事服务功能要有机关联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答问知识库中的信息资源,在事项列表页或办事指南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或联系方式等;2)应整合业务部门办事服务系统前端功能,利用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以及电子监察、公众评价等功能;3)办事指南应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内容与线下保持一致

27、;4)对非政务服务事项应严格审核,谨慎提供,确保安全。6.5互动交流栏目DB 23/T 3649.5202396.5.1基本要求政府网站应开设互动交流类栏目,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并和全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实现对接;互动交流栏目应标明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办事服务类栏目应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供留言评论等功能。6.5.2咨询投诉类栏目政府网站应开设咨询投诉类栏目,提供有效的咨询投诉渠道。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答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应公开网友留言内容及相关答复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信件标题;b)留言时间;c)答复时间;d)答复

28、单位;e)答复内容。6.5.3在线访谈类栏目省级、市(地)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开设在线访谈类栏目,每年不少于12期,通过视频、图文等多种直播形式,在线介绍、解读政府和部门重点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并提供以下内容:a)访谈计划:展示本年度在线访谈计划,包含访谈主题、参与访谈单位、预计访谈时间等;b)访谈预告:发布即将开展的在线访谈预告,包含访谈主题、访谈时间、参与访谈单位、访谈嘉宾、访谈地点等;c)访谈实录: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与网民进行在线实时互动,或记录往期访谈信息;d)访谈回顾:使用图文形式展示往期在线访谈节目信息列表;e)访谈留言与回复:集中展现网民留言和答复情况。6.5.4调查征

29、集类栏目政府网站应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集调查公告、征集调查结果反馈、征集调查回顾服务等,并符合以下要求:a)征集类活动应提供文件全文以及详细的征求意见说明,情况特殊的还应提供提交意见示例范本。活动结束后,公布公众参与情况和公众意见的反馈采纳情况;b)调查类活动应针对调查主题或事件,提供单选、复选、填写内容等形式丰富、调查项目全面的问卷形式。活动结束后,公布调查结果分析情况。7网页设计7.1总体要求在进行网站设计建设时,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网页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版面、栏目、页面、标签等元素设计,结合地区或部门特征,选择合适的版面布局、色彩风格,确保网

30、站访问的流畅性和用户体验。7.2展现布局DB 23/T 3649.52023107.2.1展现政府网站页面色彩风格和主色调应协调统一,使用设计统一的网站标识(logo)图案及文字,应提供标准字体、字号供用户选择。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简洁明了,清新大气,保持统一风格,符合 W3C 相关要求;b)应确定 1 种主色调,合理搭配辅色调,总色调不宜超过 3 种;c)使用符合用户习惯的标准字体和字号。栏目、频道、列表标题等需突出显示的内容,字号不小于 16px,正文内容等字号不小于 14px,页面底部区域文字不小于 12px;d)网页正文内容的行距应满足展现需要,不得小于 32px,宜采用 35p

31、x 通用行距;e)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具有较好的兼容性,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f)网站内容应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文章页应标明信息来源,具备转载分享功能;g)页面中的图片和视频应匹配信息内容,确保加载速度,避免出现图片不显示、视频无法播放等情况。避免使用可能存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h)按照适配常用分辨率的规格设计页面,首页不宜过长。在主流计算机配置和当地平均网速条件下,页面加载时长不宜超过 3 秒;i)文字页面文本每行宽度不超过 40 个中文字符。文本段落的两侧宜减少其它元素的放置,或者完全留出

32、空白。在同一个页面中,应保持图文排版对齐方向的一致性;j)对于页面滚动时位置固定的悬浮的元素,在任何设备上都不应遮挡网站其它内容,以防对屏幕阅读器造成干扰;k)动画效果应在 3 秒之内停止,不应使用重复闪烁、始终移动的动画设计;l)使用语义化标签编写网站,用户借助屏幕阅读器浏览网站时,屏幕阅读器具有朗读该区域的功能。7.2.2布局网站应具有首页、频道页、栏目页、专题页、正文页等不同层级页面。页面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a)页面布局应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一般分为头部标识区、中部内容区和底部功能区;b)头部标识区应醒目展示网站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展示中英文域名、标识以及多语言版、搜索、频道导

33、航栏等入口,有多个域名的显示主域名;c)中部内容区应遵循“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阅读习惯,科学合理设置布局架构;d)底部功能区应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 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e)政府网站各页面的头部标识区和底部功能区应保持一致;f)访问网站时,浏览器页面标签标题应显示网站标识和网站名称。7.2.3栏目栏目应满足信息分类展示、便于浏览,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a)按照信息类别、特定主题等维度进行编排并集中展现;b)设置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政府工作职能,避免开设与履职行为、公众需求相关度不高的栏目;c)

34、栏目名称应准确直观、不宜过长,能够清晰体现栏目内容或功能;DB 23/T 3649.5202311d)采用栏目名称首字母对文件夹进行命名,如有重复名称,使用“栏目名称”+“编号”形式;e)栏目内容较多时,可设置子栏目。栏目页应优先展现最新更新的信息内容;f)做好各栏目的内容更新、访问统计和日常核查,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或关停并转。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暂不能正常保障的栏目不得在页面显示,不得以“正在建设中”、“正在改版中”、“正在升级中”等理由保留空白栏目。7.2.4频道应根据政府网站的主要功能和地区、部门特色,科学规划设置频道,频道设置应清晰合理,突出重点。频道不宜过多,一般以

35、5至8个为宜。7.2.5专题专题页面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a)以图片、标题等形式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题链接入口,专题较多时,设置专门的专题区;b)专项工作结束时,相关专题应从首页显著位置撤下并标注归档标识,集中保留至专题区,便于公众查看使用;c)专题的页面风格应与网站整体风格保持一致,具体页面展现可根据需要灵活设计。7.3地址链接7.3.1内部链接政府网站应建立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统一格式设定规则,为网站的页面、图片、附件等生成唯一的内部地址,内部地址应清晰有效。除网站迁移外,网站各类资源的URL应保持不变。7.3.2外部链接政府网站所使用的其他网站域名或资源地址,称为该网站的外部链接。使用

36、外部链接应经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不得链接商业网站。7.3.3链接管理政府网站应加强链接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a)政府网站应建立链接地址的监测巡检机制,确保所有链接有效可用;b)对于外部链接应严格审查发布流程和实时监测管理,杜绝因其内容不合法、不权威、不真实客观、不准确实用等造成不良影响;c)跳转至非政府网站链接时,应提供明确提示信息;d)网站所有的外部链接应在页面上显示,杜绝出现“暗链”。7.4网页标签7.4.1网站标签政府网站应在页面源代码“head/head”中以meta标签的形式,对网站名称、政府网站标识码、栏目类别等关键要素进行标记,标签值不能为空。网站标签设置要求见表1。DB 2

37、3/T 3649.5202312表 1网站标签设置要求规范名称规范名称标签名称标签名称是否多值是否多值设置要求设置要求赋值内容赋值内容网站名称SiteName否必选政府网站的规范名称网站域名SiteDomain是必选政府网站的英文域名政府网站标识码SiteIDCode否必选政府网站合法身份的标识7.4.2栏目标签栏目页应设置网站标签和栏目标签,栏目标签要求见表2。表 2栏目标签要求规范名称规范名称标签名称标签名称是否多值是否多值设置要求设置要求赋值内容赋值内容栏目名称ColumnName否必选政府网站具体栏目的名称栏目描述ColumnDescription是必选反映栏目设置目的、主要内容的说明

38、栏目关键词ColumnKeywords是必选反映栏目内容特点的词语栏目类别ColumnType是必选首页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数据发布数据开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办事服务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DB 23/T 3649.52023137.4.3内容页面标签内容页应在设置内容页标签的同时,设置网站标签以及栏目标签中的“栏目名称”和“栏目类别”标签。内容页标签要求见表3。表 3内容页标签要求规范名称规范名称标签名称标签名称是否多值是否多值设置要求设置要求赋值内容赋值内容标题ArticleTitle否必选具体内容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PubDa

39、te否必选内容信息的发布时间,格式为 YYYYMMDD HHMM来源ContentSource否必选文章的发布单位或转载来源关键词Keywords否可选反映文章信息内容特点的词语作者Author否可选文章的作者或责任编辑摘要Description否可选内容信息的内容概要图片Image否可选正文中图片 URL网址Url否可选文章的 URL 地址7.5其他设计其他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应方便公众浏览使用,页面内容要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b)应用系统、附件、视频等应有效可用,名称要直观准确;c)严禁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d)主办、承办单位对网站进行优化调整时,应考虑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

40、。8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表格样式见附录A,并符合以下要求:a)发布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b)应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c)应同时采用页面文本和电子表格附件两种格式发布。9政务新媒体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相关要求,开设政务App、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并符合下列要求:a)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b)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应关联至集约化管理平台;c)应全面支持 IPv6(互联网协议第 6 版),支持在

41、不同终端便捷使用;DB 23/T 3649.5202314d)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保持一致;e)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f)应在政府网站上提供政务新媒体的访问、下载等入口;g)提供阅读数、转发数、点赞数、转载数等多个维度的评价体系。DB 23/T 3649.5202315附录A附录B(资料性)附录C 网站年度报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式如下:(年度)填报单位:网站名称首页网址主办单位网站类型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专项网站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

42、案号公安机关备案号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网站总访问量(单位:次)信息发布(单位:条)总数概况类信息更新量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专栏专题(单位:个)维护数量DB 23/T 3649.5202316新开设数量解读回应解读信息发布总数(单位:条)解读材料数量(单位:条)解读产品数量(单位:个)媒体评论文章数量(单位: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办事服务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是否注册用户数(单位:个)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办件量(单位:件)总数自然人办件量法人办件量互动交流是否使用统一平台是否留言办理收到留言数量(

43、单位:条)办结留言数量(单位:条)平均办理时间(单位:天)公开答复数量(单位:条)DB 23/T 3649.5202317征集调查征集调查期数(单位:期)收到意见数量(单位:条)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在线访谈访谈期数(单位:期)网民留言数量(单位:条)答复网民提问数量(单位:条)是否提供智能问答是否安全防护安全检测评估次数(单位:次)发现问题数量(单位:个)问题整改数量(单位:个)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是否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是否移动新媒体是否有移动新媒体是否微博名称信息发布量(单位:条)DB 23/T 3649.5202318关注量(单位:个)微信名称信息发布量(单位:条)订阅数(单位:个)其他创新发展搜索即服务多语言版本无障碍浏览千人千网其他_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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