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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2949-202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山西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650445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95.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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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CCS A 2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2949202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 2023-12-26 发布 2024-03-25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2949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统计要求.2 6 管理内容及要求.2 7 归档.2 DB14/T 2949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

2、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34)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英俊、郁鸣钢、张志刚、张庆利、梁凤萍、赵红梅、许日飞、常俊红、靳敏。DB14/T 29492023 1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统计范围、管理流程和归档。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3、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1568-2022 机关事务管理 术语 DB14/T 2006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568-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党政机关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工作场

4、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来源:GB/T 41568-2022,定义5.10,有修改 技术业务用房 党政机关为保障专项技术性业务开展所设置的特殊工作场所。包括政务大厅、审讯室、拘留室、应急指挥大厅、检疫实验室等。来源:GB/T 41568-2022,定义5.11,有修改 办公用房信息 DB14/T 29492023 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中以规范形式形成记录的数据和文件。4 基本要求 办公用房信息采集应确保数据的可靠、真实、时效、完整。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应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单位应配备可满足工作需要的部门和人员。5 统计要求 办公用房 以下情况列入信息

5、统计范围:a)办公用房权属为党政机关所有,实际由党政机关使用的;b)办公用房权属为党政机关所有,安排或租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c)办公用房权属非党政机关所有,实际由党政机关使用的;d)本年度批准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在建项目;e)领导干部办公室的地址、使用面积等情况。技术业务用房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单独成栋的技术业务用房单独统计,与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同一地址或院落的,按照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进行统计。注:没有明确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或者立项文件中没有明确房屋使用性质为技术业务用房的,不应自行判定为技术业务用房。6 管理内容及要求 使用单位应收集本年

6、度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使用情况,包括机构变动、人员编制变化等情况。各级党政机关在全面核查本单位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使用情况后应及时按照年度信息统计要求填报。填报方式包括业务系统填报和纸质模板填报 2 种方式,应以业务系统填报为主。填报数据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对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审核后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疑义的相关数据应及时返回相关单位,并要求再次核对后报送。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结束后,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编制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包括统计区域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使用总体情况,与上一年度统计数据对比分析,并说明原因。7 归档 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档案应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及时把数据、纸质资料归档。归档前信息发布和使用应符合DB14/T 2006的规定。注:该部分档案在各使用单位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属于各单位档案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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