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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851-2022 农用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流程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650292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326.8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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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60.40 CCS B 05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 18512022 农用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ield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plant protection UAV 2022-12-06 发布 2023-03-06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 64/T 1851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

2、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宁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原种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媛、王志远、王占身、李健荣、周建东、王刚、尹秀玲、马洪文、韩慧、马景、王彦琪、王昕、贺奇、杨晓婉、芦红萍、赵梅娟、段罗佳。DB 64/T 18512022 1 农用植保无人机田间作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用植保无人机的作业要求、作业前准备、现场作业、作业后维护。本文件适用于农用植保无人机开展农作物病虫草害施药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3、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20084-2006 植物保护机械词汇 GB/T 25415-2010 航空施用农药操作准则 MH/T 0017 农业航空技术术语 NY 608 农药产品标签通则 NY/T 3213 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084-2006、NY/T 3213、MH/T 0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用植保无人机 agric

4、ultural crop protection UAS 用于农林植保作业任务的旋翼无人机,一般包括飞行平台、飞行控制系统、机载农药喷洒系统(或 机载喷雾装置)和其他附件等。3.2 操控员 UAS pilot 由运营人指派对植保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控植保无人机的人员。3.3 辅助作业人员 auxiliary operator 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通过目测植保无人机,协助操控员安全实施飞行以及其他植保作业任务。4 作业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农用植保无人机应符合 NY/T 3213 的规定。DB 64/T 18512022 2 4.1.2 农用植保无

5、人机应在气温 5 C35 C,平均风力 2 级(含)以下的条件下作业。4.1.3 不应在雨、雾、雷等恶劣天气下作业。4.1.4 操控员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护设备。4.1.5 作业前须配齐操控员与辅助作业人员,才可进行相关作业。4.1.6 作业前要实地勘察,掌握作业区地形、道路、障碍物等情况,充分考虑人员安全、机具安全、环境安全及公共安全。4.1.7 作业前设置隔离带,摆放禁止入内警示标志,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4.1.8 国家规定的禁飞区域及机场净空区、人口稠密区和重点地区上空不得使用农用植保无人机飞行作业。4.1.9 运行的农用植保无人机应使用电子围栏。4.2 对操控员要求

6、4.2.1 操控员应经过相关专业机构的培训,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证照。4.2.2 操控员应了解当地作业要求,正确配制药剂。4.2.3 操控员不应在过度疲劳或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操控农用植保无人机。4.2.4 饮用任何含酒精的液体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或者麻醉药品者不应操控农用植保无人机。4.2.5 对农药过敏或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疾病者不应操控农用植保无人机。4.2.6 皮肤损伤未愈者及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应操控农用植保无人机。4.3 对辅助作业人员要求 4.3.1 辅助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完成包括作业区勘察等工作。4.3.2 辅助作业人员应掌握安全处理农药的知识和正确处理使用过农药容器的技能。4.3

7、.3 辅助作业人员应掌握人体中毒后的主要症状,以及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4.3.4 辅助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后及时做好喷洒记录。5 操作准备 5.1 准备作业方案 5.1.1 作业前制订作业计划,必要时应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请或登记。5.1.2 作业前制定应急预案,其中包括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农药泄露、农用植保无人机故障、失控及坠落的应对措施,紧急备降地点选择等内容。5.1.3 作业前根据被服务对象提供的地块地理信息精确划定作业区域。5.1.4 作业前确定能否作业。应按附录 A 执行。5.1.5 根据作业任务,确定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速度、喷幅宽度、喷雾量等参数。5.1.6 根据药

8、液,选择喷头调整流量,使喷雾雾滴符合喷洒要求。5.1.7 根据田间病虫害发生情况,确定施药适期,制定防治方案。5.2 准备农用植保无人机 5.2.1 按照使用技术要求,对农用植保无人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设备齐全完整。5.2.2 确保农用植保无人机各部件稳固,可正常操作。5.2.3 确保农用植保无人机电力充足,能连续作业。5.3 准备农药 DB 64/T 18512022 3 5.3.1 选择的农药应是经过农药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格产品、并在农药的使用有效期内。5.3.2 农药品种的选择应符合 GB/T 25415-2010 的要求,并按药液量的 0.3%0.5%添加专用助剂。5.3.3 根据作业

9、要求,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正确配制农药。5.3.4 农药的使用以减量控害增效为原则,符合 GB/T 8321、NY 608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7 号的要求。6 现场作业 6.1.1 无人机作业时飞行速度宜在 4-6 m/s,匀速飞行,作业高度宜在作物冠层上方 2-3.5 m,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植物冠层 3.5 m。药箱载液量20L 时,设置飞行速度 4-6 m/s,设置飞行高度在作物冠层上方 2-2.5 m;20 L药箱载液量40 L 时,设置飞行速度 5-6 m/s,设置飞行高度在作物冠层上方2.5-3.5m。也可按照农用植保无人机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选择合适的作业速度和高度。6.1.

10、2 作业区域在公路、铁路周边时,应沿平行于公路、铁路方向飞行作业,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 300 m 范围内禁止飞行作业,省级以上公路两侧 50 m 范围内禁止飞行,高铁 500 m 以上,周边或作业区域间隔 150m 内有敏感农作物的区域不应飞行。6.1.3 同一区域或田块有两架或两架以上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应保持大于等于 15 m 的安全作业距离。6.1.4 作业过程中,操控员和辅助作业人员应与农用植保无人机保持 15 m 以上安全距离。6.1.5 作业时配备操作台,辅助作业人员要及时通过操作台了解作业状况。6.1.6 作业时操控员不得双手脱离遥控器或操控设备。6.1.7 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

11、不得吸烟、饮水和进食,所有作业人员应置身于施药上风向处。6.1.8 作业时农用植保无人机出现异响、操控失准、失灵、飞行数据异常等情况,应立即终止作业,返航迫降,进行自查或维护。6.1.9 作业结束后,做好作业情况记录,建立农药使用记录,结果记入附录 B,并归档保存。6.1.10 作业结束后,做好农用植保无人机转场、更换电池、加注燃料和加药等工作。6.1.11 作业结束后,在施药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告知人员、家畜等不应进入的时间。7 作业后维护与保养 7.1.1 作业完成后应做好遥控器、充电器、电池等相关附件的整理与归类,对使用和未使用的电池应分开放置并注明。7.1.2 当日作业完成后,应清洁农用

12、植保无人机的内外部分,清洗喷头、滤网和药箱等所有器具,保证无残留物附着;若植保无人机次日喷洒相同农药时,药箱中可保留清洗废液或重新加入少量干净的清水贮存过夜。7.1.3 作业完成后应对剩余农药、清洗农药的废液等安全带离作业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农药包装容器的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 2020 年第 6 号的规定。7.1.4 当日作业完成后应将农用植保无人机及辅助器件、设备等安全运回存放地存放。8 建立作业档案 8.1.1 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8.1.2 农药使用记录应当保存 2 年以上。8.1.3 作业结束后

13、,将记录汇总,结果记入附录 B,并归档保存。DB 64/T 18512022 4 A A 附录A (规范性)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风速指南 表 A.1 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风速指南 风力 风速范围(m/s)参考可见征象 施药决定 0 级 00.2 静、烟直上 可施药 1 级 0.31.5 烟能显示风向 可施药 2 级 1.63.3 人面感觉有风,树叶有微响 可施药 3 级 3.45.4 树叶和小枝摇动不息 不施药 4 级 3.57.9 能吹起地面灰尘和纸张,树枝摇动 不施药 DB 64/T 18512022 5 B B 附录B (规范性)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现场记录表 表 B.1 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现

14、场记录表 作业地点 作业日期 年 月 日 操控员姓名 作业起止时间 起:时 分 止:时 分 辅助作业人员姓名 作物类型 作物病虫害类型 生长发育阶段 发生程度 农药名称 助剂名称 作业区域 GPS 临近作物情况 农用植保无人机型号 环境温度 风速 风向 作业速度 作业高度 作业面积 亩 配 药 信 息 药剂用量(升)助剂用量(升)水用量(升)配药人姓名 数量复核人姓名 第 次 第 次 第 次 植保无人机工作状况 其他情况记录(作业效果、药害等)报备相关管理部门 记录人 DB 64/T 18512022 6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 农药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令 2020年第6号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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