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谈发言(定稿) 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共XX县区委书记齐海斌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及切身感受,就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我们XX县区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把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在省市纪委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狠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特别是在一些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一是“民情直通车”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形成了巡回下访、
2、免费信件、免费电话、电子邮件、点名接访、信访网络等信访举报“六畅通”机制。二是机关效能建设提升了 -1-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制等八项效能建设制度。三是重点岗位监督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对“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的干部实行轮岗、竞争上岗和量化计分管理。四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制定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察办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监督管理规定,两年来共核减88个工程项目资金2900多万元,核减率达12%。 以上创新的做法,得到了中省市的
3、充分肯定,我县先后获得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内参选编、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等新闻媒体多次进行了报道,8省43个市县相继前来学习考察。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初步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我县分别于2006 -2-年、2008年、2010年三次荣获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虽然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任务繁重,力量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外
4、延不断扩大,许多工作领域都需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加之一些职能部门不能积极主动地融入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更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量。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应接不暇”的问题普遍存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即使在近两年来增加了编制的情况下,力量仍显不足。乡镇、县级部门派驻机构这一问题表现尤为突出,乡镇只有一名纪委书记和兼职纪检干事,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更是“光杆司令”,正常的业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导致有些工作任务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是体制不顺,职能有限。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不能够充分发挥,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县级
5、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3-下开展工作,同级监督中心存顾虑,放不开手脚,也容易受到一些干扰或阻挠;对下级监督缺乏经常性的了解和掌握,存在“知情”障碍,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往往难以及时察觉,只能等到问题相当严重才惩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配备、经费来源都依赖所在部门,经常要“看别人脸色行事”,往往出现不愿或不便履行职责的现象,已成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 三是专业缺乏,难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涉及财务检查、法律法规、工程监督等多个领域,对人员专业性要求较强,而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缺乏熟悉市场经济、财会审计等专门人才。同时由于资格准入制度不完善、工作
6、繁忙等原因,现有干部普遍存在着“上岗前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问题,难以适应形势要求,从而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提升地位。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地位,提升纪委书记与监察局长的职级地位与在领导班 -4-子中的话语权,并授予纪检监察机关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权力。建议将基层纪委级别升格,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县政协级别相同,以使监督更具权威性,更具威慑力。另外,也可提升职级地位和话语权,对基层纪委书记仍按照2006年换届之前的格局,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或者明确规定将纪委书记的排名列副书记之后。同时,对监察局长高
7、配一级,并赋予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在领导班子中更多的话语权,如对“三重一大”事项安排的监督权,对违法违规决策或违反法定程序决策的否决权等。 (二)理顺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作用,如将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机构设臵、干部管理和经费管理等重大权力上收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为主”的新双重管理模式,也可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模式,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独立性。二是切实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把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干部管理与经费保障等由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管理,改变派驻机构与 -5-所驻部门的依附关系,从而实现
8、从“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转变。 (三)完善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情况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使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责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四)加强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适当增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为乡镇和部门纪检组织至少配备1-2名专职纪检干部。同时,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将
9、优秀年轻干部和具有财税、审计、法律法规等专业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 (五)加大支持。按照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支持到位、条件保障到位的标准,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配足配齐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装备,解决 -6-工作经费不足、工作受限受制多的困难。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加强对基层的支持,像公、检、法、司等部门那样,配发办公设备、办案车辆等,并尽可能地对贫困县区予以倾斜,最大限度地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给予他们关心和呵护,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有前途,工作上有激情。 (六)强化培训。着眼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建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指导具体业务、以干代训、因需施教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建议选拔优秀年轻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顶岗培训、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在实践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三是建议多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交流、考察学习,启发思维,拓宽思路,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其执纪执法的水平。 -7-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