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473093 上传时间:2024-12-09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监察局公文处理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监察局公文处理方案 为促进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公文处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市纪委办公厅行政科具体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公文进出各项规定、制度,并对下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给予业务指导。 市政府纠风办公文处理工作由纠风办具体负责。 一、公文处理 (一)公文收发 1、签收。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签名确认并标注收文时间。重要公文要逐页查点,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单位查询,并采取相应措施。 2、拆封。送市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厅(室)的公文由行政科专人负责拆封,并根据公文的

2、内容、性质、缓急进行筛选。给书记的收件由书记工作人员处理,给其他委局领导的收件交由本人收拆,给业务室的收件由各业务室内勤收拆。 3、登记。以下公文应进行登录。 (1)上级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来文,包括主送件和抄送件; (2)下属机关的请示件、意见; (3)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即平级机关、平行机关、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需要回复的函、电; (4)重要的或标有密级的内部刊物、资料。 登录要分门别类,登录项目包括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及份数、收发时间、公文去向。经登录的公文,需附上阅文单。 4、送阅。上级党政机关发来的非秘级公文,由公文管理员通过扫描仪扫描生成电子文档后,从机关综合办公业务系

3、统中的收文管理系统送办公厅主任阅批;秘级公文附上阅文单后以纸质方式送办公厅主任阅批。 其他公文,由公文管理员通过扫描仪扫描生成电子文档后,从收文管理系统送办公厅主任阅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请示件、呈转性公文、征求意见稿和会签文稿等,送办公厅领导签批;情况反映、工作报告、内刊、简报等视其内容、份数,分发委局领导和有关厅室。 5、分发。按照领导批示、领导分工和各厅室的职责范围,由公文管理员通过收文管理系统分发传送公文。 (二)公文制发 1、核发。编号文件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公文管理员应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提出意见退相关室补充、修正,以保证公文的规范。文

4、件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送单位、印制份数等确定后,要在oa系统逐项登记。 2、印制。公文印制视份数和页码分别由办公厅行政科文印室或省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承担。由文印室印刷的公文,各主办室要负责装订。未经办公厅审核和批准,各室不得自行印制公文。 印制特急件按要求时间完成,急件1天内完成,一般件3天内完成。公文印制完毕,定稿及正本一式两份存行政科。案件文书定稿及正文由案件主办室随案归档。 3、分发。发往县(市)区、市直单位的普发公文,由行政科收发室分发。发给委局领导和各厅室的公文,由行政科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分发或上挂综合资料库供查阅。 (三)公文管理 1、中央和国务院(含办公厅)发至省部级、省军级的公

5、文,发至地厅级及以下的涉密公文,以及省委、省政府(含办公厅)、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含办公厅)制发的涉密公文,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印、加印、扩大传达范围的,须由市纪委办公厅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复印其它单位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应经确定密级的单位同意。复印件应加盖复印机关戳记。所有复印件应与正式公文同样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 2、汇编上级机关的涉密公文,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授权。经批准或授权汇编的,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管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和扩大知悉范围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同意。公文汇编本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管期限标志管理。 3、各室收到的秘密公文与普通公文应分开管理。所有收文都要签收、

6、登记,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各级干部都应在办公室内阅办公文。 4、密码电报应严格按其阅读保密规定执行。严禁转抄、复制或擅自留存。援引密码电报内容,应根据其精神,变换表述方式,严禁照抄原文。 5、外出开会或出差,一律不准携带绝密公文,原则上也不准携带机密公文。确因工作需要须携带机密公文时,经秘书长批准后由经办人向机要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经办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严防丢失或泄密。 6、传达、阅读秘密公文,应按规定范围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少数秘密公文确需扩大范围的,应报请秘书长批准后,分层次组织阅读、传达。因工作需要,借阅规定传达范围以外的公文,应报秘书长审批,使用后及时归还,文书管理人员应及时催收。 7、

7、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时,应将本人保管、借阅的公文按有关规定移交、归还。 8、行政科按照规定每半年督促各室对公文进行一次清退。清退的公文应进行登记。无须清退的公文一般由所在室保存两年后销毁。销毁公文应严格登记手续,经室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厅统一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公文。 9、委局的文件,视情发至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纪委(纪工委)、监察局(监察室),市直各派驻机构、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 二、办文办电 (一)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凡可发可不发的不发,可长可短的要短。凡能用函件或电话办理的不发正式文件,能使用网络传输的

8、不印发纸质文件,推进公文电子化。 2、必要的行文,依其不同性质和内容,分别以市纪委、监察局或市纪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名义发文,或两家名义联合发文。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厅(室)可与市直部门及其办公室联合发文。 3、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监察局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向委局请示、报告工作。 4、市纪委、监察局及其办公厅(室)与市直其他部门及其办公室联合发文,原则上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使用联合发文版头。属党、政机关联合发文的,可以使用排列在前的发文机关字号,也可协商确定。 5、除特殊情况外,请示件和需要市领导审批的公文,应送相关办公厅按规定程

9、序处理,不直接送领导个人。 6、办公厅之外的机关其他室,除以便函形式商洽相关业务工作,向上级或下级对口业务部门请示或答复相关业务性问题外,不得对外行文。上级机关另有规定和要求的除外。 (二)办文程序 1、拟稿。根据公文性质和内容,由有关室拟稿。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厅整理会议纪要;各类专题会议,由主办室整理会议纪要。公文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做到情况翔实,观点明确,层次分明,篇幅简短,文字精炼,标点符号正确。公文格式要完整、规范。引文、人名、地名、数字要准确。引用的公文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发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2、定密。拟稿人在拟稿过程中,要根据公

10、文内容,对照省定密工作程序规定和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密级划定。公文经领导签发后即确定密级。 3、审稿。拟就的文稿由经办室领导审稿。审稿的重点是。行文是否必要,文种是否恰当,文稿内容是否可行,文字表述是否正确,重要问题的提法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数据、事实等(包括业务术语)是否准确,措施、办法是否切实可行等。 4、会稿。公文内容涉及其他室业务范围时,经办室应送请有关室会稿;涉及政策和法律问题的公文,应送政策法规研究室会稿。涉及其他部门业务的事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

11、,取得一致意见。 5、核稿。文稿送领导签发前,必须送办公厅校核。校核的重点: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文字表述、文种类别、密级标定、文件发送范围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机关所有正式发文均应在办公自动化oa系统流转完成。拟稿人、审稿人、会稿人、核稿人、签发人均应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以示负责。 (三)公文签批 1、以市纪委或监察局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和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方针、政策的文件(含明传电报),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或局长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副书记或副局长签发。 2、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或委局领导

12、传阅同意的事项,或日常事务性的事项,是市纪委文件的,由秘书长签发,秘书长外出的,送分管副书记签发;是市监察局文件的,由局长或委托分管副局长签发,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外出的,由秘书长签发。 3、属转发类公文,且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由书记或局长签发,或委托分管副书记、副局长签发;没有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可由主管常委或副局长签发。 4、市纪委、监察局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文件,签发权与市纪委、监察局单独发布文件相同。 5、以市纪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含明传电报),其中代市纪委、监察局发布的,签发权与市纪委、监察局文件相同。 6、市纪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上报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察厅办公室的重

13、要文件和下发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副书记、局长签发或授权秘书长签发,涉及某一项具体业务的,由秘书长签发,秘书长外出的,由主管常委、副局长签发。 7、市政府纠风办发布的文件,由纠风办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签发,重要的文件,要报经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局长同意;联合其他单位发布的文件,签发权同单独发布文件相同,但属转发类的公文且没有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可由分管的副主任签发。 8、各类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委局领导签发。 9、案件文书的签批,按有关规定执行。 10、联合行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 11、领导人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上行文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四)行文流

14、程 以市纪委、监察局或市纪委办公厅、监察局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先由经办室拟稿、定密和审稿,并根据需要送有关室会稿后,交办公厅行政科按要求送办公厅领导校核,再送委局领导审核、签发。 需严格保密的涉及案件等工作的公文,可不送办公厅校核。 市政府纠风办制发的公文涉及需办公厅掌握、协调事项的,应送办公厅会稿。 三、公文递送 1、各厅室内勤应每天到收发室领取公文。需要办理的公文和秘密级以上的公文、重要会议通知、急件等,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2、日常发给市各套班子领导和本市县以上机关及市外的公文,由行政科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传递。 3、紧急公文按以下办法传递: (1)委局机关各厅室要求当天送达的

15、紧急公文,于上午八时半前送收发室签收、编号、登记,由收发室送市直机关公文交换站交换;无法及时交换又确需当天送达的,或节假日期间需要紧急外送公文的,由主办室负责,办公厅协助。 (2)各厅室送委局领导的紧急公文,一般应通过办公厅递送。遇领导外出的,办公厅需向主办室说明,必要时应与领导或领导工作人员联系。 (3)外单位送来的紧急公文,送委局及办公厅(室)的,由收发室或值班人员签收,交行政科处理;送委局领导的,由收发室或值班人员签收,交书记工作人员或行政科处理;送各室的,可由外单位人员直接送达,或由收发室或值班人员签收,通知有关室内勤领取。节假日送来的公文,由值班人员签收,并做好交接手续。 四、公文材料立卷归档 各室应认真收集本室形成的应归档的公文、案件材料,确保公文、案件材料的完整,并严格按照立卷整理工作的要求搞好立卷归档工作。除案件和财务档案可酌情留存外,各室应将上年度形成的归档材料于次年上半年整理完毕,并向行政科移交。委局制发的所有公文,由文印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刻录光盘及时归档。第10页 共10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