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市政府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阻碍经济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切实解决机关、行业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与加快*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大行风评议工作的力度,树立全市安监系统良好的行风、政风,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做出积极的贡献,力争跨入全市行风评议活动先进行列。 二、评议范围 市、县(市)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两级安监局全部作为参评单位参加行风
2、评议。 三、评议的重点内容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内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和谐作为第一责任,全面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各方面工作的水平,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网络管理及安全生产规范执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市安监系统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着力解决服务意识差、作风不扎实、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围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
3、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快捷、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提速工作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咨询和投诉等服务措施,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强安福民”服务品牌,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三)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在编制职权目录及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流程图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自身公信力。 (四)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坚持科学
4、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查找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意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五)全力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行风评议的唯一标准,畅通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提高幸福指数为基本出发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安监队伍实际和安监工作特点,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
5、主评议与强化机关效能、打造服务品牌、建设安监队伍、做好安监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管理秩序,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责任,坚持纠、评、建相结合,提高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活动安排 (一)公开承诺。5月份提出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承诺方案,在新闻媒体、*市安全生产网站进行公开承诺。以“改进作风、提质提速、为人民、促发展”为主题,以事事争高,处处争好为标准,突出解决群众关注的、影响安监形象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对工作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执法检查进行承诺。同时,将本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标准和监督电话等予以公
6、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做到工作程序清晰,工作标准明了,工作时限明确,工作结果明白。 (二)质询评议。各级安监部门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组织直接服务对象召开一次作风建设恳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质询评议会,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自查整改。在恳谈会、质询评议的基础上,要对照群众意见,进行剖析、查摆问题、认真整改。各县(市)区局的自查整改报告要在8月20日前报市局行风办公室,市局行风办公室要在8月底前向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纠风办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四)明察暗访。全市各级安监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作风
7、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强化监督。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阳光热线”、行风建设投诉中心和投诉网站、义务监督员监督等形式,对本部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正公平情况和行业特权行为实施即时监督,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各级安监部门领导要积极参与“阳光热线”、“走进直播间”、“阳光服务”等专题节目,与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对话沟通,解答咨询,办理投诉。各级安监部门都要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监督电话、网上监督举报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六)整章建制。要立足防范,着眼治本,全面健全完善安监业务和内部管理的各
8、项规章制度,把评议活动寓于日常管理之中,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化发展。 通过一系列行风建设、行风评议活动,根据各单位自查整改、整章建制情况以及调查问卷、明察暗访、日常监督、投诉考核等情况,在全市安监系统、市局各处室评出行风建设优胜、先进、达标、较差单位,对优胜、先进单位参照市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较差单位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评先的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全市安监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安监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树立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于得水、副局长于兴维、副调研员李桂芬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
9、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桂芬兼任,办公室成员:徐建强、贾桂香、梁东华。各级安监部门都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处(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推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机制,各级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落实,同时考核;要把行风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到处(科)、人,明确任务和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市安
10、监系统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三)狠抓措施落实。全市安监系统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行风建设。要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目标,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核心,以依法行政为关键,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要抓好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安监部门都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影响发展环境、影响安监形象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直至依法惩处。 (五)不断总结提高。要注意总结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及效能建设工作的经验,虚心向先进单位学习,认真查找安监系统在行风建设、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实效,不断推动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登上新台阶、创出新佳绩。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