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筹建二级耳鼻喉专科医院方案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
(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1.5.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抢救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耳用电钻纤维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纤维食道镜
硬质食管镜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耳鼻喉科诊台1台
耳鼻喉科诊椅1个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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