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7.020 CCS A 50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5552022 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采集规范 BDB 13/T 5555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县法、谢卫彬、时慧、葛家怡。 DB 13/T 55552022 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采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线监测数据采集的种类和范围,数据采集的来源,计量仪表配备要求
2、,数据传输及监测系统的配置等。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单位熟料与单位水泥能源消耗数据的在线采集监测,其他水泥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678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4851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9871 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 GB/T 29872 工业企业能源
3、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GB/T 29873 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数据传输协议 3 术语和定义 3.13.23.34.14.24.3DB 13/T 55552022 5 数据来源 熟料窑燃煤消耗量 熟料窑燃煤消耗量数据应为来自熟料窑头、窑尾喂煤计量秤的计量数据,经加总得到熟料窑燃煤消耗量。 熟料电耗 从原料入厂到熟料散装出库各工序环节所消耗的电量,数据应来自于安装在各个设备、工艺节点的电能表的计量数据,加总得到熟料电耗。 熟料产量 熟料产量原始数据应为回转窑入窑生料计量秤计量数据,经加总折算得到熟料产量,或直接来源于回转窑出窑熟料计量秤的计量数据。 水泥电耗(按 16780 描述)
4、从水泥配料到水泥成品出库所消耗的电量,数据应来自于安装在各个设备、工艺节点的电能表的计量数据,加总后与水泥磨用熟料带入的电量之和。 水泥产量 水泥产量原始数据应为来自水泥入磨混合材及外配矿粉配料计量秤的计量数据,加总得到水泥产量。 能源消耗及产品产量数据,宜从各计量仪表直接采集。对于具有能源数据采集管理等系统的企业,也可以从企业的系统中提取,经与现场仪表核实后,传输至在线监测平台。 熟料 28d 抗压强度5.15.25.35.45.55.65.75.85.96.16.26.38.1DB 13/T 55552022 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展示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五个技术指标。其它中间计算量可根据用户需要在监测系统展示。 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实现按天、月、年计算和展示水泥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在线监测的数值。 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