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广告制作合同范本户外广告制作合同范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最优广告服务 公司与 公司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广告媒体要求:1、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广告牌2、 媒体形式:喷绘外打灯广告牌3、 媒体位置: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媒体尺寸:长:12.5米+25米+12.5米 高:8米 广告发布面积400平方米二、 广告画面要求: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设计样稿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只承担首次上画费用,若需多次更换
2、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2、甲方提供的画面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广告的发布。4、乙方负责甲方发布期内的广告媒体的维修、维护,保证发布期内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灯4小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保证亮灯至午夜24:00;乙方保证画面的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如出现故障,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租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如政府拆迁、地震、风暴等,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尽快修
3、复,广告租期顺延,如不能修复或发布,乙方将按未发布天数返回甲方已付费用。5、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6、如在广告发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四、 发布期1年,从XX年 5月20日起至XX年 5月20日止。五、 媒体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1、 媒体发布费用媒体发布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年)媒体发布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清洁费、电增容费、电费、税费等,未提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 付款方
4、式:3、 甲方须按时支付媒体费用。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圆整;2) 在该媒体广告上画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 万圆整。3)广告发布6个月后,即年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至此付清全部媒体发布费。六、 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媒体发布费,退还甲方其余部分余款,甲
5、、乙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八、 续约1、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与乙方继续租用本合同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之优先权利,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签约第三方。2、甲、乙双方代表如有人事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连续有效性。九、 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止发布,单方解除合同者视为违约方,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同时合同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十、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解
6、决不成时,到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户外广告制作合同范本二甲方: 乙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金桥西200米路南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并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地段和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1、广告位置:户外广告发布合同2、广告规格:3、广告形式:大型户外楼顶广告4 亮灯要求:第二条 广告内
7、容:1、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以甲方提供的样稿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2、 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内容,应甲方需求提供一次免费画面喷绘安装。第三条 广告发布期限:一年起始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完毕。第四条 广告发布费用:甲方同意,就其委托乙方发布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广告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 ¥,包含一次画面安装,不包括发票。第五条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元整,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安装到位,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收据和样本照片。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收据。2、乙方制定银行帐户如下:单位名称:濮阳市豫龙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
8、烯支行账 号:450598第六条 广告验收1、验收时间:乙方应在广告画面全部上画安装完成后(不包括更换画面),以电脑发照片向甲方进行验收,并同时提供广告牌彩色照片。2、验收方式:乙方须每月提供照片(白天照:远景照、近景照)。3、如果甲方不按时打款,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七条 人员安全在上画期间及发布期间内,若出现人员伤亡情况,则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开始之日起十五天内不能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字人 签字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