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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骨干辅导员评选方法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 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发挥辅导员在 学生教育管理中的骨干作用,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心专注专业专情的政工干部队伍, 促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习优秀,学校 决定开展骨干辅导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政策。
2 .每学期召开主题班会3次及以上,主动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每学期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开展和教育管理服务 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不少于2次。
3 .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保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为人师表。深入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4 .从事学生工作满2年,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 和广泛好评。最近一学年学生对辅导员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满意度比例达85% 以上。
5 .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积极配合、努力思考实施措施,得到较好的工作效 果。按照职能部门工作布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6 .所带学生在上一学年无责任事故。在校园危机事件处理中,处置得当。
7 .近一年内,在国内、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承当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 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近一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骨干辅导员评选
1 .因管理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或群体恶性事件;
2 .所带学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违纪率高于0.5如
3 .所带学生作弊率高于0. 5%;
4 .未履行请假手续,2次及以上缺席政工培训、工作会议等集体活动的。
四、评选程序
1 .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积极组织本 院学生工作个人进行报名,并在本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 名单,按时报送材料。
2 .组织评审:学生工作处汇总后,组织骨干辅导员候选人进行业务知识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汇报。学校领导、人事处、学生工作处领导组成考评小组,根 据候选人汇报情况进行现场考评,结合辅导员工作业绩确定正式人选。
五、评选时间及方式
骨干辅导员每一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9名辅导员。但凡被评选为骨干辅导 员的学生工作者,每人每月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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