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有感 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北京隆重召开,3月11日,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我国宪法再次修改。宪法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总纲领。维护宪法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石。看新闻,读宪法,领会精神要点,深有感触,颇有心得,现创作诗词二首,以作纪念: (二)有感国家新设监察机关 新宪法第三条第三款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新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相比原来的宪法,新法增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机关这一国家机构。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奠定了宪法基础,填补了我国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对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喜读宪法有感而发: 叶绿花红春景美, 法严纲正国家兴。 监察新建挥神剑, 来日除尘大地清。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