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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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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仔细梳理近期所查处的官员,不难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迷信风水者不乏其人,甚至有些省部级高官也陷入了迷信的泥潭里无法自拔。有的见了神佛膝盖发软,热衷于烧“第一炷香”、撞“第一声钟”,有的一边拜神一边受贿,用不义之财供神,从神的“庇佑”中获得错误行为的精神支撑,这些已成为一道怪异的“风景”。
且看落马官员佘朝礼,历任XX省咸宁地区财政局商贸科、综合计划科副科长,XX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主任科员,XX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兼财务总监,XX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XX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据了解,他曾结识某“风水大师”,对方给他打卦预测工作、生活等吉凶情况,还给他的祖坟、住所、办公室“调风水”,帮自己儿子改名字,等等,他还多次参加“风水大师”主讲的培训班。“不信马列信鬼神”,这种念头一旦形成,就会严重动摇党员干部的信念,会毁掉自己的初心。自然,神灵并无法保其平安,他们最终都走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认真剖析党员干部迷信鬼神的实质,实则是对信仰最大的背弃。他们自认被其供奉的鬼神,将会保佑自己“贪得平安无事”,说穿了,不过是渴望寻找一种精神安慰,掩饰自己违法乱纪的错误行为。贪官迷信,根在理想信念缺失,果在自欺欺人搞贪腐。
习总书记曾指出,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
党员干部搞封建迷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党纪所不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8条规定,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也要求所有党员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知行合一的良好状态,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因此,无论是当“两面人”伪装清廉,还是求神拜佛焚香祈祷,都不足以平复贪腐者内心的焦躁,都无法给予真正的庇佑和保护。唯有廉洁清白才是党员干部内心平和的源泉,才是党员干部唯一且最好的“护身符”。
【篇二】
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上述诸种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今后将会得到认真整治。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工作意见,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
早在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所作的指示中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对比新华社那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中所列10种新表现,随手拈来几种,就能发现在时下的社会生活中可谓是司空见惯,饱受群众诟病。如在责任担当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又如,在项目建设方面,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
诸如此类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必须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中央纪委办公厅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剑指”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如,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主力军”。正如中央纪委在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所强调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既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下定打攻坚战的决心,着力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和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履行职责,精准核查、判断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纪,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对整改工作全程监督,对“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的行为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此次集中整治切中时弊、指向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人民群众深切期待纪检监察机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下“猛药”,出“重拳”,严惩治,不退让,真正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身边彻底“销声匿迹”,有力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篇三】
10月7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正在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10月8日凌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通报孟宏伟收受贿赂、涉嫌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情况。
孟宏伟案发前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副总警监警衔。如此“重量级”人物被实施监察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彰显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打虎无禁区,越界者必将玩火自焚”。
从今年7月以来,各地公安系统官员落马、“双开”人数已达两位数,其中包括多名厅级干部,还有官员的落马通报中被明确点明“涉黑”。这一切都暴露出公安系统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政治生态污染严重、少数公安民警腐化蜕变等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人民警察因担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神圣职责而备受人民群众尊敬;然而,却有少数公安干警将原本圣洁的警服作为在社会上炫耀、张扬的“名片”,尤其是公安系统的个别领导干部不仅不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反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损害了人民公安在群众中的高大形象。
毋容置疑,公安机关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归根到底是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长期被权力浸染,且随着职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私欲也随之愈加膨胀,敬畏之心就慢慢消失。此外,他们还心存侥幸,自认为自己从事公安工作,反侦察能力强,经验丰富,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乎,从自我膨胀的飘飘然至忘乎所以的昏昏然,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也是必然中的必然。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尺度,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各项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风气之变在于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公安系统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一刻不停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谨慎用权在于畏。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失去了敬畏之心,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必将吞下自酿的苦果。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神圣的、高山仰止的。对手中的权力一定要有畏惧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
【篇四】
“监督责任存在缺位,问责‘撒手锏’运用不力。”“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执纪偏松偏软”……,这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到位。
反思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有“老好人”思想在作怪。这种不良思想严重干扰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就必须摒弃“老好人”思想。
何谓“老好人。”孔老夫子曾尖锐地指出。“乡愿,德之贼也”。他认为那个对乡人全不得罪的“好好先生”,其实是颠倒是非、混淆善恶、不伸张正义、不抵制坏人坏事、危害道德的贼人。这一评价,一语中的。“老好人”做不得,否则会给党的事业带来危害。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好人主义盛行,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这种庸俗作风盛行之处,往往就是党组织和领导上政治软弱、作风涣散的地方,就是党员干部中出问题多的地方。试想,如果一个地方不纠正“老好人”思想,就会出现公平丧失、人心涣散,会助长歪风、滋生邪气。现实中,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缺少担当精神和斗争意识,甘当“和事佬”,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处置的问题线索没处置,该问责的不问责,在监督执纪上“打折扣”、“搞变通”。如原民政部党组书记、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曲淑辉因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严肃问责受到责任追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值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
摒弃“老好人”思想,就要敢于担当、勇于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严厉整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党心军心民心为之振奋。习近平总书记赢得了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爱戴。事实证明,只有敢于担当、勇于斗争,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
“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国家宪法法律的捍卫者,理应用担当诠释忠诚。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与责任,这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敢于亮剑。如果纪检监察干部都甘当“和事佬”,乐当“老好人”,全面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也难以实现,这样不仅有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而且“老好人”行为还要受到严厉问责追究。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担当和斗争精神,破除“德之贼”,摒弃“老好人”思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才能勇立潮头,不辱使命,担负起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
【篇五】
中央纪委办公厅于近期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吹响了全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集结号,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由来已久,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表现,点多面广,形式多样,成因复杂,积习难改,积重难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但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还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首先,要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长期目标的辩证关系。要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既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又下定打攻坚战的决心,着力解决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要践行系统论的要求,坚持不懈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工作意见》明确了现阶段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靶向具体,有的放矢。必须步步为营,须臾不懈怠,一刻不放松,积小胜为大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其次,要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治标与治本,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既要坚决“治标”,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本”之策创造条件、赢得时间;又要在“治标”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治本”,把《工作意见》明确的9条具体举措和中长期目标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再次,要正确处理打好歼灭战与持久战的辩证关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坚持打“持久战”,体现的是一种战略;而打好“歼灭战”,体现的是一种战术。只有打好歼灭战,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彻底根治,才能有效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的蔓延,为打持久战创造条件;只有坚持打持久战,才能巩固和发展歼灭战的成果,有效、全面、彻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只有把打好持久战与打好歼灭战结合起来,坚持压实责任,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努力实现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目标。
【篇六】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做出具体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纪委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守纪意识。经常性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使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对基层干部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现象。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进一步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各项议事决策规则,认真抓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落实,做到村事民定。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增强村务公开的实效性。真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断完善村监委工作规则,固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的监督,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形成强力震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对胆敢向扶贫民生、救济救灾款物伸手的决不手软,对在征地拆迁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的决不客气,对基层站所、乡村干部盘剥克扣、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坚决查处。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加大惩治力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篇七】
近期,各地党委政府出台文件,开展“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进行整治,并积极排查线索,严查“懒政怠政”等“中梗阻”问题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近年来,我们身边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耍小滑、摆小谱”等让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推拖卡拿”四个字更是将一副官僚主义的模样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面是群众急切期盼事情尽快的心情,一面是那些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的面容。一些事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一些本来简单的流程,却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跑部门求签字;一些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却要求现场办理且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从中作梗等等等等,群众满心焦急却等不来一句“马上就办”。
究其原因,无非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思想作怪,“懒政怠政”,无非是想权力寻租、非法谋利。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的行为,使得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让矛盾越拖越深,隐患越拖越重,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也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对这种不良现象就要敢于亮剑,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败坏作风、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只有这样,才能弘扬务实重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打造出群众满意政府。
新时代是个奋斗的时代,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十大工程”、强化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每个重点工作,都拖不得虚不得,要求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可以说,“马上就办”是新时代作风转变的标志,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能不能做到“马上就办”,检验着我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正是有了“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才能优化投资环境、提升行政效率、塑造一个良好的城市发展形象;才能让群众拥有越来越厚重的获得感,各种复杂的工作任务也能迎刃而解。
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要让“马上就办”成为工作常态,不仅仅要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党委更要建立“马上就办”的工作机制,让“马上就办”这句承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把党的事业当做自己奋斗的目标,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多说“这事我马上就办”“这事交给我办就行了”,少说“下次再来”“这事办不了”。
新时代下,就要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牢记党的使命,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牢记党的纪律规矩,让“马上就办”说在口中,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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