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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030-20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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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030-20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the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s 2021-05 -14 发布 2021-06-14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ICS 13.060.10 Z 06 DB32DB32/T 4030- 2021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规划与选址 . 2 5 名录管理 . 3 6 水量与水质 . 3 7 环境

2、要求 . 3 8 监测与监控 . 4 9 运行要求 . 4 10 应急保障 . 5 11 组织保障 . 5 12 评估与改进 . 5 13 档案管理 . 6 附录 A(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 . 7 附录 B(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注销 . 9 附录 C(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用途变更 . 10 附录 D(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标识牌示意图例 . 11 附录 E(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公示牌示意图例 . 12 附录 F(规范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年度评估基本信息 . 13 附录 G(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指标体系 . 14 附录 H(资

3、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报告提纲示例 . 16 附录 I(资料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档案管理资料清单 . 17 DB32/T 4030- 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水资源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在洲、李春华、李太民、张建华、唐运忆、贾永志、何伶俊、蒋咏、盖永伟、胡晓雨、吴昊、翟高勇、孙伯明、白鸿涛、陈双、韦诚、陈松峰。 DB32/ T 4030- 2021

4、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与选址、 名录管理、 水量与水质、 环境要求、 监测与监控、运行要求、应急保障、组织保障、评估与改进、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简称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集中式应急(备用)水源地(简称应急水源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863 内河助航标志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50138 水位观测规范 GB/T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 50788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HJ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 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74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编码规范 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 77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SL 183 地下

6、水监测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395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SL 459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DB32/T 4030- 2021 2 供水人口大于 10000 人或日供水能力大于 1000 吨,提供日常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一定区域的水域和其相关陆域。依据水源类型不同,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道、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3.2 水源地保护区 water source prot

7、ection area 为防止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3.3 供水保证率 probability of water supply 预期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年数出现的概率。 3.4 集中式应急(备用)水源地 emergency reserv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因故停止供水或供水量严重不足时, 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补充或替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供水功能的水源地。 3.5 水源地达标建设 standard cons

8、truction of water source 为确保水源地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水生态良好,围绕持续满足“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 监控到位、信息共享、 应急保障” 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要求, 而采取的工程建设、环境整治、监测监控及相关管理等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统称。 3.6 饮用水水源单一地区 single drinking water source area 仅有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片区, 或虽然有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但都位于同一水系、有直接水力联系的供水片区。 4 规划与选址 4.1 水源地规划应分别以省、设区市、县(市、区)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

9、,评价水源地的安全状况,明确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布局、工程建设、保护范围、调(输)水工程、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管理措施等内容。根据供水变化情况,每 5 年到 10 年对规划进行修编。 4.2 按照水源地规划不断优化布局,实现相对集中、集约保护、降低成本、减少风险。 4.3 水源地选址应符合规划布局和保护区管理相关要求,地表水水源地应选择岸线和水域开发利用程度低、涵养条件好、便于保护的水源,地下水水源地应选择补给条件好、便于保护和开采的水源。 4.4 新建(改扩建)水源地应经水资源论证取得取水许可证。 4.5 地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岸线及河势应保持稳定,避免滑坡、塌陷及洪涝等影响;地下水水源地取水

10、井附近地势应保持稳定,取水不易受到干扰。 4.6 水源地水量、水质得不到有效保障,无法整治达标或整治达标代价过大,经评估不能保障供水安全的水源地,应选址建设替代水源地,并限期关闭。 DB32/ T 4030- 2021 3 5 名录管理 5.1 水源地实行名录管理,水源地名录根据核准、注销情况动态更新。 5.2 水源地应按照“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级行政区名称+所在水体名称+取水地点(一般为村庄名称)+(应急)水源地”的规则命名,如“连云港市沭新渠四营水源地”、 “溧水区中山水库水源地”、“徐州市贾汪区地下水水源地”、“泰州市引江河杜庄应急水源地”。 5.3 水源地编码应符合HJ 747要求

11、。 5.4 完成达标建设的水源地,填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申请表”申请核准公布,参见附录A。 5.5 拟关闭的水源地应在替代水源地建设到位的情况下,填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参见附录B。 5.6 当水源地发生下列情况时,填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用途变更申请表”申请变更,参见附录C: a) 水源地日常供水或应急供水等功能发生变化; b) 水源地供水保障区域(如城市、乡镇、农村等)发生变化; c) 水源地内的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增加、改扩建等。 6 水量与水质 6.1 按年度开展水量保障程度评价,地表水水源地所在水体流量(水量)或水位应满足取水要求,地下水水源地水位应满足取

12、水要求、取水量小于允许开采量。 6.2 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应达到 97%以上,并明确水源地安全保障流量或水位。 6.3 流域和区域供水调度应优先满足饮用水供给,并保障相应保证率下取水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水量和水位。 6.4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应符合 GB 3838 要求,湖库型水源地综合营养状态指标应不大于 60。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应符合 GB/T 14848 要求。 6.5 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应优先保障水源地水质。 6.6 按月开展水源地水文、水质等信息评估,并公布。 7 环境要求 7.1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应符合 HJ 338 要求,依法批准、公布和保护。 7.2 水源地保护区应明确矢量范围、拐

13、点坐标,符合 HJ 773 要求。 7.3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应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无工业、生活排污口和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HJ 773要求。 7.4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应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设施,无工业、生活排污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HJ 773 要求。 7.5 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应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HJ 773 要求。 7.6 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道路、桥梁应建设有雨水收集处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 7.7 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输

14、油、输气管道应采取防泄漏措施,必要时设置事故导流槽。 7.8 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采取限制运载重量和物资种类、 限定行驶路线、 GPS实时监控路径等管理措施,并完善应急处置设施。 7.9 加强水源地生态修复保护和水源涵养,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应达到 80%以上。 DB32/T 4030- 2021 4 8 监测与监控 8.1 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与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应符合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b) 地表水水源地监测与评价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应符合 GB 3838 规定,每月至少监测 1 次; c) 地表水水源地

15、监测与评价的特定项目应符合 GB 3838 规定,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排查性监测; d) 地下水水源地监测与评价应符合 SL 183 和 GB/T 14848 规定,每月至少监测 1 次。 8.2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在水源地取水口建设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b) 监测项目应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有机碳、氨氮等,湖泊、水库型水源地还应包括总氮、总磷,以及藻密度等“水华”监测项目; c) 监测频次一般每 4 小时一次,按 0:00、4:00、8:00、12:00、16:00、20:00 整点启动监测,水质变化较频繁的,监测频次应加密到每

16、2 小时一次。 8.3 地表水水源地应建设水质预警自动监测设施,符合 HJ 773 有关规定。 8.4 水源地水文常规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地表水水源地应在取水口附近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水文站,按照 GB/T 50138 开展水位实时监测, 按照 GB/T 50179 开展流量监测。 无水文站的水源地应在取水口附近建设相应的监测设施; b) 地下水水源地应符合 SL 183 有关规定,对水位和采补量进行定期监测,每月至少监测 1 次。 8.5 水源地应根据确定的安全保障流量或水位、水源地供水特征,研究确定其预警指标、等级和阈值范围,并开展预警。 8.6 地表水水源地应在取水口、 一级保护区、

17、 重要供水工程设施和交通穿越区域安装 24 小时视频监控设施。 8.7 地下水水源地应在取水井和一级保护区区域安装 24 小时视频监控设施。 9 运行要求 9.1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应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 9.2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应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保护区内的道路、航道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牌。 界标、 交通警示牌、 宣传牌等标志牌完好, 应符合 GB 5768.2、 GB 5863、 HJ/T 433要求。 9.3 取水口附近应设置防撞设施,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参见附录 D。 9.4 设立公示牌,明确水源地地理位置、供水概况、管理目标、管理要求等内容,参见附录 E。 9.

18、5 建立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分类定期开展工程、设施及设备维护与保障,确保设施完整,运行安全稳定,标识标志规范清晰。 9.6 实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9.7 水源地各类信息应接入省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和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接入信息包括: a) 水源地名称、地理位置、编码、经纬度、类型等基础信息; b) 取水口位置、保护区矢量数据、堤防等空间信息; c) 水量(水位)、水质和取水等例行监测、实时监测信息; d) 水源地核准、保护区划分、取水许可、达标建设、管理与保护单位等管理信息; e) 码头航运、危化品运输船舶实时位置、应急预案等风险信息。 9.8 信息共享平台、监控

19、站点和信息采集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异常信息及时复核和处置。 DB32/ T 4030- 2021 5 9.9 建立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一级保护区应做到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每周巡查不应少于 3 次,准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应少于 1 次。巡查内容包括: a) 水量和水质有无异常情况; b) 取水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c) 保护区范围内有无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和人类活动; d) 监测和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e) 有无其他影响水源地安全的事项。 10 应急保障 10.1 饮用水水源单一地区应建设应急水源地及其配套供水设施。 10.2 应急水源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与水

20、源地位于相对独立的不同水系,或者相互之间没有直接水力联系; b) 水源地位于长江干流的地区,应急水源地在应急情况下应满足 3 天以上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c) 其他地区的应急水源地在应急情况下应满足 5 天以上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d) 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应按不小于近 5 年年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量的 70%测算。 10.3 建立应急水源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通水调试,启用时间应在 2 小时以内。水库型应急水源地应保持合理的换水周期。 10.4 应急水源地在以下情况时启用: a) 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日常水源地停止供水时; b) 发生自然灾害或遇特殊干旱情况,日常水源地停止供水或供水量不足时;

21、 c) 取水设施、浑水管网发生故障,导致供水中断或供水量不足时; d) 需对应急水源地进行维护性取水时。 10.5 应每年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与环境风险排查。 10.6 以行政区域或单个水源地为单元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预案,符合 SL 459 等要求。 10.7 编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建立应急专家库,具备应急情况下加密监测和增加监测项目的水文、水质应急监测能力。 10.8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修订,每年至少演练 1 次。 10.9 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应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及事故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上游连接水体应设有节制闸、拦污坝、导流渠、调水沟渠等防护工程设施。 11 组织保障

22、 11.1 应成立水源地现场管理与保护单位,落实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责任。 11.2 应建立水源地跨区域及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 保障水源地保护重大事项决策和应急事务协同联动。 11.3 应建立水源地日常管理与保护责任制度。 12 评估与改进 12.1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机构每年应进行一次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状况评估,宜以日历年为一个评估周期。 12.2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工作应填写水源地年度基本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参见附录 F。 DB32/T 4030- 2021 6 12.3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状况年度评估采用逐项指标赋分制,对评估内容逐项量化并设定分值,总分100 分,具体指标内容和

23、赋分细则参见附录 G。 12.4 评估所需数据应优先采集自主管部门发布或认可的公报、公文、报告数据或监测统计资料。 12.5 如需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获取评估资料,其调查、监测的方法和结果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或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12.6 评估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共 4 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等级表 级别 优 良 中 差 级别 优 良 中 差 评估总分 90,100 75,90) 60,75) 0,60) 12.7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应编制年度评估报告,报告提纲参见附录 H。 12.8 评估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整改。 13 档案管理 13.1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单

24、位应建立水源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应由熟悉了解水源地管理与保护、 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并经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档案,档案设施齐全、整洁、完好。 13.2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单位应及时对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资料进行收集、 整理与整编。 对运行情况变化频繁的水源地,档案整编宜每季度进行 1 次;对运行情况较稳定的水源地,档案整编每年至少 1 次。 13.3 资料收集、整理与整编应包括水源地建设、管理与保护过程中的行政文件、报告文本、静态数字图像、音视频、数据资料等,参见附录 I。 13.4 档案资料整理与整编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 b

25、) 图形比例尺满足精度要求,图面线条清晰,标注整洁。 13.5 技术档案包括以文字、 图表等纸质件及音像、 电子文档等磁介质、 光介质等形式存在的各类资料,推行档案管理电子化。 13.6 各类水源工程、保护工程、相关设备和监测设施均建档立卡,文字、图表等资料应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 13.7 水源地规划与建设资料档案按永久期保存。水源地达标建设、管理和保护资料按长期保存,并及时更新。 13.8 严格执行保管、借阅制度,做到收借有手续,按时归还。 13.9 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DB32/T 4030- 2021 7 附 录 A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

26、水水源地核准 表 A.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申请表式。 表 A.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申请表 拟核准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所在地 水源地建设业主单位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供水保证率(%) 水源地水质状况 水源地供水规模 (万 m3/d) 取水口位置 位置 东经 北纬 水源地保护区情况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一级保护区 水域 陆域 二级保护区 水域 陆域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无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所在水功能区情况 水功能区名称 起始终止位置 长度(km)/面积(km) 水质保护目标 DB32/T ?2020 8 表A.1 集中式

27、饮用水水源地核准申请表(续) 水源地所在地水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城镇供水)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注:1. 待核准水源地请水源地所在地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提出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2. 应详细填写取水口位置,包括经纬度; 3. 应详细填写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无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 4. 应详细填写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范围。 DB32/T 4030- 20

28、21 9 附 录 B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注销 表 B.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注销申请表式。 表 B.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注销申请表 拟注销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所在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供水规模 (万 m3/d) 水源地内取水口位置 申请注销原因 是否有替代水源地 是( ) 否( ) 替代水源地名称 替代水源地所在地 替代水源地类型 替代水源地所在水体 替代水源地是否建成 替代水源地供水规模(万 m3/d) 替代水源地取水口位置 替代水源地所在水体水功能区名称: 水源地所在地水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29、 日 水源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城镇供水)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注:1. 待注销水源地请水源地所在地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提出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 2. 应详细填写取水口位置,包括经纬度; 3. 如无替代水源地则替代水源地相关信息可不填。 DB32/T ?2020 10 附 录 C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用途变更 表 C.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用途变更申请表式。 表 C.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用途变更申请表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所在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

30、供水规模 (万 m3/d) 水源地内取水口位置 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 水源地所在地水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城镇供水)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水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DB32/T 4030- 2021 11 附 录 D (资料性) 图 D.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标识牌图式。 图 D.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标识牌示意图例(单位:mm) 300020001000800XXXXX水源地取水口XXXXX水源地取水口管护单位电话:XXXX

31、X自来水厂电话:XXXXX管护单位电话:XXXXX自来水厂电话:XXXXX1200管径602525501000252550255025253003752525501000100 注: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扩大(如适当放宽) ,字体大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清晰可见。 DB32/T ?2020 12 附 录 E (资料性) 图 E.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公示牌示意图例。 图 E.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公示牌示意图例(单位:mm) 28001200140011001800120072002400XXX水源地简介XXX水源地简介水源地管护主要要求水源地管护主要要求一个 保障 : 保 障

32、水 源地安 全供 水 ,正常情 况下 水源地 安全 供水 , 突发事 件情况 下保 证应急 供水 。一个 保障 : 保 障水 源地安 全供 水 ,正常情 况下 水源地 安全 供水 , 突发事 件情况 下保 证应急 供水 。 二个 达标 : 集 中式 饮用水 源地 水质达到国 家规 定的水 质标 准 ,供 水保证 率达 97%以上 。 三个 没有 : 水 源地 一级保 护区 范围内没有 与供 水设施 无关 的设 施和 活动;二级 保护 区范围 内没 有排 放污 染物的设施 或开 发活动 ; 准保护 区范 围内 没有对 水体 污染严 重的 建设 项目、 设施或开 发活 动。 四个 到位 : 水 源

33、地 保护机 构 和 人员 到位; 警示 标 牌 、 分 界牌 和 隔离 措 施到位; 备 用 水源地 和应 急管 理预 案 到位; 水质 在线监 测 和 共享 机 制 建 立 到位。二个 达标 : 集 中式 饮用水 源地 水质达到国 家规 定的水 质标 准 ,供 水保证 率达 97%以上 。 三个 没有 : 水 源地 一级保 护区 范围内没有 与供 水设施 无关 的设 施和 活动;二级 保护 区范围 内没 有排 放污 染物的设施 或开 发活动 ; 准保护 区范 围内 没有对 水体 污染严 重的 建设 项目、 设施或开 发活 动。 四个 到位 : 水 源地 保护机 构 和 人员 到位; 警示 标

34、 牌 、 分 界牌 和 隔离 措 施到位; 备 用 水源地 和应 急管 理预 案 到位; 水质 在线监 测 和 共享 机 制 建 立 到位。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水源地分布图(可选)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水源地分布图(可选) 包括水源地的基 本情况、供 水规模 、长效管 护情况等 。 包括水源地的基 本情况、供 水规模 、长效管 护情况等 。管径6060管径3030水系图(可选)XXX人民政府水系图(可选)XXX人民政府 DB32/T 4030- 2021 13 附 录 F (规范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年度评估基本信息 表 F.1 给出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年度评估基本信息表式。

35、 表 F.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年度评估基本信息表 设区市 县 (市、区)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水厂名称 取水口位置 供水能力 (万 m/d) 年度 供水量 (万 m) 年度供水人口 (万人) 年度水质状况 经度 纬度 水质类别 主要超标因子 注:1. 水源地类型填写河道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 2. 如有多个取水口则分行填写各个取水口信息; 3. 年度水质按 GB 3838 和 GB/T 14848 中的水质分类填写。分别为 I、II、III、IV 和 V 类。 DB32/T ?2020 14 附 录 G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指标体系 表 G.1 给出了集

36、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指标和赋分细则。 表 G.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指标和赋分细则表 类别类别 序号序号 评估指标评估指标 赋分细则赋分细则 分值分值 水量保证评估水量保证评估 (22分)分) 1 取水口设置 地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岸线及河势稳定,不受滑坡、塌陷及洪涝等影响。地下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地势稳定,取水不易受到干扰。得2分。 取水口周边设置隔离防护和防撞设施、视频监控和标识标牌。得1分。 3 2 取水许可管理 水源地建设(改扩建)前经水资源论证可行。得1分。 获得取水许可证,拥有计量设施,设有取水设施标牌,建有档案管理卡等。每满足一项得0.5分,共2分。 按照取

37、水许可规定实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得1分。 4 3 安全保障流量(水量)或水位满足程度 一年中水源地满足安全保障流量(水量)或水位的天数。95%以上得3分,90%-95得2分,80%-90%得1分,80%以下得0分。 3 4 年度供水保证率 水源地年度供水保证率达到97%以上。得6分,未达到得0分。 6 5 调度管理 流域和区域供水调度中有优先满足饮用水供给,并保障相应保证率下取水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水量和水位要求。得1分。 制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得1分。 2 6 供水设施管理 供水设施完好,取水和输水设施运行安全,年度无事。得2分。 定期检查和维护取水

38、、输水和供水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得2分 4 水质安全评估水质安全评估 (27分)分) 7 取水口水质达标 水质全年达到或优于类水标准的次数为80%以上。得6分,未达到得0分。 6 8 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 公共水厂增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设备,出水满足GB 5749要求。得2分。 2 9 保护区划分批复 水源地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复并公布,得3分;未批复,得0分。 3 10 封闭管理及标牌设立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得1分。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设立明显的地理界标。得1分。 保护区内的道路、航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牌。得1分。 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牌完好。得1分。

39、4 11 保护区隔离防护 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得1分。 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道路、桥梁建设有雨水收集处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得1分。(无穿越,得1分) 穿越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输油、输气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和设置,必要时事故导流槽。得1分。(无穿越,得1分) 3 12 一级保护区治理 一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设施,无工业、生活排污口和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得3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3 13 二级保护区治理 二级保护区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设施,无工业、生活排污口,

40、得3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3 14 准保护区治理 准保护区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设施,得3分;不满足要求得0分。 3 DB32/T 4030- 2021 15 表G.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指标和赋分细则表(续) 类别类别 序号序号 评估指标评估指标 赋分细则赋分细则 分值分值 组织管理评估组织管理评估 (26分)分) 15 达标建设及核准情况 水源地依规得到核准。得1分。 通过达标建设验收。得2分。 3 16 管理机构 成立水源地现场管理与保护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得3分。 建立水源地跨区域及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得3分。 6 17 制度建

41、设 建立水源地日常管理与保护责任制度。得2分。 建立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一级保护区做到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现场巡查每周不应少于3次,准保护区现场巡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得2分。 建立水源地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得2分。 6 18 规划编制 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定期修订,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得2分。 2 19 档案管理 按照“一源一档、同时建立、同步更新”的原则,建立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档案。得2分。 档案资料齐全,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得2分。 4 20 公示牌 设置水源地公示牌。得2分。 2 21 年度评估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管理与保护评估,定期检查各项管理与保护措施的落实情

42、况,及时掌握水源地安全状况。得3分。 3 监测预警评估监测预警评估 (25分)分) 22 水质例行监测 地表水水源地按照GB 3838规定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进行监测,每月至少监测1次。得2分。地表水水源地按照GB 3838规定的特定项目,每年至少进行1次定期排查性监测。得2分。得4分。 地下水水源地按照SL 183和GB/T 14848有关规定,对水位、水质和采补量进行定期监测,每月至少监测1次。得4分。 4 23 水质自动监测 水源地取水口建有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得2分。 监测信息接入省信息共享平台。得2分。 4 24 预警监测 河道型水源地在取水口上下游设有水质预警监测设备。湖库型源地在入

43、湖、库主要河道设有水质预警监测设备,并开展“水华”预警监测。得3分。 2 25 水文常规监测 地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附近或上游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水文站,按照GB/T 50138有关规定,开展流量(水位)实时监测。地下水水源地按照SL 183有关规定,对水位和采补量进行定期监测,每月至少监测1次。得2分。 监测信息接入省信息共享平台。得2分。 4 26 视频监控 地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重要供水工程设施和交通穿越区域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设施。地下水水源地在取水井和一级保护区域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设施。得2分。 2 27 应急(备用) 水源地建设 水源地所在地建有水系独立、互联互备的“第二水

44、源地”或应急(备用)水源地及其配套供水设施,应急情况下可满足3天以上(长江干流)或5天以上(内河、湖库)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不小于近5年年平均日综合生活用水量的70%)。得1分。 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通水调试,启用时间在2小时以内。得1分。 每两年开展1次应急(备用)水源综合评估,掌握应急水源保障能力水平。得1分 3 28 风险识别与防范 每年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与环境风险排查。得2分。 2 29 应急能力 有专项应急预案或部门预案,做到“一源一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得0.5分;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得0.5分。得1分。 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设有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45、库及事故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上游连接水体设有节制闸、拦污坝、导流渠、调水沟渠等防护工程设施。得1分。(周边无高风险区域或上游连接水体,得1分) 编制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得0.5分;建立应急专家库,得0.5分。得1分。 具备应急情况下加密监测和增加监测项目的水文、水质应急监测能力。得1分。 4 DB32/T ?2020 16 附 录 H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报告提纲示例 一、水源地基本情况一、水源地基本情况 (1)水源地所处的区位及周边区域概况等,水源地管理机构及日常运行管理基本情况。 (2)水源地取水单位,取水口数量、分布和供水覆盖范围,20年度供水量和供

46、水对象。 (3)回顾水源地20年度重要事件,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或突破性工作以及各类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 二、二、20年度管理与保护评估情况年度管理与保护评估情况 (1)自评估。根据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要求开展20年度自评估及打分。 1)水量保证评估:分析取水口安全、取水许可管理、年度水量保障满足程度和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等情况,并按照评估体系打分; 2)水质安全评估:分析年度水质达标、保护区管理等情况,并按照评估体系打分 3)组织管理评估:分析达标建设、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规划编制、人员和经费等情况,并按照评估体系打分; 4)监测预警评估:分析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视频监控设施、应急(备用)水源地和应

47、急保障能力等情况,并按照评估体系打分; (2)年度变化情况。对比上一年度评估情况,分析水源地在水量、水质、管理、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年际变化情况。 三、问题与处理三、问题与处理 对自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四、建议四、建议 提出该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建议。 DB32/T 4030- 2021 17 附 录 I (资料性)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档案管理资料清单 I.1 水源地规划与建设资料水源地规划与建设资料 1) 水源地规划及涉及水源地的相关规划文本、规划批复文件等; 2) 水源地选址(改扩建)论证、可研、水资源论证等报告文本; 3) 水源地建设过程中的批复手续、部门文件等行政文件

48、; 4) 水源地规划与建设过程中的其他资料。 I.2 水源地达标建设资料水源地达标建设资料 1) 水源地达标建设方案、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达标建设验收材料等; 2) 水源地达标整治工作过程材料,包括整治方案、设计方案、工程验收和图像影像资料等; 3) 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视频监控设施、标识牌、宣传牌、警示牌等资料; 4) 水源地达标建设过程中的其他资料。 I.3 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资料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资料 1) 水源地名录核准申请、批复文件,保护划分方案、批复文件等; 2) 水源地取水计量、检定、抄表等记录; 3) 水源地水文监测、水质监测(自动监测和例行监测)和供水等信息; 4) 水源地水量保障的调度方案、区域水资源配置方案、联合调度方案等; 5) 水源地管理过程中建立的制度,如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 6) 水源地管理机构成立的行政文件,人员经费落实情况,及其他涉及水源地行政管理的文件等; 7) 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及风险评估资料等; 8) 水源地相关应急预案报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防护工程措施和应急演练资料等; 9) 水源地所在地出台的等同法律法规效力的文件规章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分工等文件资料; 10)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纳入地方政府政绩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考核支撑材料; 11)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年度评估报告; 12) 水源地管理与保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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