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土作业安全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加强动土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动土作业管理。3职责与分工3.1 公司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破土作业的执行。3.2 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3.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作业证见附录A。4.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安全部审批。4.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
2、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4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4.6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4.8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9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
3、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 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
4、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4.12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
5、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4.1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作业证的管理5.1作业证由安全部负责审批、管理。5.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5.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5.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安全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5.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5.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安全部、施工单位各一份。5.7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安全部),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5.9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6相关文件安全作业管理制度7相关记录动土安全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