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局年度建筑立面集中整治方案 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美化市容市貌,有效提升庐城品位,根据市城管局立面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依照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xx市关于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庐城工作实际,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对XX县区主次干道全面开展立面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标本兼治、全民参与、部门配合、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清理整治和依法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联合整治和各负其责相结合,通过整治活动,规范建筑立面管理行为,推进示范路段和精品路段建
2、设,确保一般路段立面管理合格率达85%以上,示范路段立面管理合格率达95%以上,从而达到主次干道整洁有序,建筑立面整齐规范,违章广告有效遏制,设施亮化得到加强,全面提升市容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从工作细节入手,从改善庐城发展环境入手,从提升XX县区景观环境入手,建立立面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县XX县区建设和管理增光添彩,优化庐城XX县区投资环境,进一步提升庐城市容市貌品味和档次。 三、整治范围此次集中整治重点路段为。黄山路、塔山路、文昌路、移湖路、军二路、文明路、越城路,逐步延伸到XX县区其它主次干道和沿街巷道。 四、整治内容 (一)拆除一店多招;(责任单位:广
3、告办) (二)拆除违规设置的电子条屏;(责任单位:广告办) (三)拆除或改造陈旧破损、材质低劣和位置、内容、规格等不符合设置要求及以酒类等冠名的店招标牌;(责任单位:广告办) (四)拆除违规设置、设置期限届满和破烂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责任单位:广告办) (五)改造或及时维护残缺不亮的霓虹灯字牌和临街楼宇亮化设施;(责任单位:广告办、市政所) (六)清理沿街立面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含以酒类广告冠名的灯笼和各类小灯箱);(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七)清洗和粉刷脏破的围墙、建筑外立面、门窗和玻璃幕墙;(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八)清理破旧的遮阳棚和对联;(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九)
4、拆除人行道、绿化带、行道树及各类杆线上乱设的各类标牌、指示牌。(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园林所、市政所、广告办) (十)根据每条道路的实际情况,本着“治乱、提标、美化、亮化”的要求,突出打造特色街区、特色节点。(责任单位:市容市政科)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通过电视台、宣传车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的意义和要求,让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参与、支持此项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0日6月15日)。根据整治内容要求,对照相关标准,对整治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情况进行普查认定、登记造册,并逐一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做到边普查边下发
5、整改通知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11月30日)。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物立面,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予以查处并依法强制拆除。按照分步实施、逐路推进的原则,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1条路的立面规划方案,确保城市立面风格与经济文化、沿街环境、建筑风格、经营业态的和谐统一,力争做到统一中有变化、变化中有特色、特色中有亮点,充分发挥示范样板作用。 (四)总结评比阶段(11月30日以后)。做好迎接市局12月份开展的检查评比工作。对已整治的道路逐条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在此基础上,加强日
6、常巡查和督查力度,规范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审批。对未按标准制作和设置的立面行为,坚决予以及时查处,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全市新的一轮立面整治工作三年推进计划的启动之年,整治的范围广、任务重、标准高。此次整治工作是实现区划调整后与xx市等高对接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庐城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为此,局成立了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志勇同志任组长,局党组书记王友章同志为副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容市政科,督查监察科、法规科、监察大队、广告办、
7、市政所、园林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容市政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组织,亲自挂帅,为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标准,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重点整治一店多招、乱设招牌、乱设电子条屏、沿街立面“三乱”等现象。要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要对店招标牌和建筑立面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将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排出时间进度,并逐一进行整改。
8、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严格标准界限,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操作。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立面管理工作涉及户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绿化、市政等,要统筹综合整治,体现整体效果。在整治过程中,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强化政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单位、个人要及时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对极少数不配合的单位、个人,要及时给予曝光。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要加强工作督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督查,跟踪问效。要强化部门间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xx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一、指导原则 (一)
9、店招标牌设置应当统一设计、一店一招。同一建筑物的店招牌设置要统一规格,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2米,上沿距第二层窗口下沿不少于0.3米,吸附墙体设置,如建筑物墙面不整齐,外挑距离不得超过0.5至0.8米。店招标牌设计风格应与建筑物原设计风貌相一致,与街景业态相协调,特殊地段可随建筑物走向特殊设计。 (二)建筑物内有多家单位的,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整体设计,按照统一规格制作。 (三)严禁在二楼以上建筑物立面上设置各类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建筑物景观的店招标牌。 (四)严禁在危房、违章建筑上审批设置店招标牌,严禁审批妨碍他人和生产经营、影响居民生活或者危及建筑安全的店招标牌。 (五
10、)店招标牌的设置要充分考虑白天和夜晚的视觉效果,体现美化亮化。 二、技术标准 (一)文字标准1、店招标牌使用的文字、标识、汉语拼音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标牌用字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3、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外文与汉字配用时应当书写规范正确。同一店招标牌原则上不使用两种以上外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与外文不得同时使用。 (二)版面标准1、店招标牌应及时清洗、更换、维护,无歪斜、破损、缺字现象,做到整洁完好,悬挂规范。对锈蚀、脱色、字不完整、灯不亮的霓虹灯要及时加固维修。 2、版面文字要疏密得当,字体尺寸比例协调,主题突出、标识适当、无广告内容。 3、版面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设计美观大方、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三)材质标准1、应选用坚固耐用、防腐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建议在主次干道上使用发光吸塑及亚克力透光板、点阵字等较好材质进行制作。做到视觉效果新颖,牢固安全。 2、主干道、主要景点周边、商业繁华地段店招标牌设置严禁使用喷绘、泡沫、扣板和反光性强的材料。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