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2017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旅办发20xx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效
2、能,改善执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范围内有序开展。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经营者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阳光文明执法,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执法人员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
3、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
4、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6.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7.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8.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2017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2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实施双随机抽
5、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旅游部门实际,现就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目的 对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旅行社市场秩序状况和旅游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
6、境。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XX省旅游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5、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6、是否有未向
7、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7、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8、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9、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10、是否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11、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2、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
8、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3、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人事导游、领队活动。 (二)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4、有否导游、领队和自揽业务的; 5、导游领队有否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XX县区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
9、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三)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四)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
10、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017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范文3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转办发【20xx】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旅游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
11、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各地旅游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建立我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及抽查摇号系统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异常对象名录库是我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各区县旅游局按属地建设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汇总名录库即为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1、旅游市场主体类别 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类别主要是旅行社、星级饭店、a
12、级旅游景区、导游和领队人员(导游按户籍所在地录入登记、备案;领队按所在出境旅行社进行登记)。 2、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录入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录入内容主要是。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前三个年度旅游活动组织接待情况以及接受检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导游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取得导游证时间、从业时间、所在旅行社(未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社会兼职导游录入)、主要带团服务记录、奖惩等情况。 3)领队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所在旅行社、从业时间、主要带团记录、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 3、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将建好的名录库报市职
13、转办审核确认。 (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 我局还应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录入旅游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异常对象主要是三种类别。一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企业;二是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三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 (三)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 根据通知要求,各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实现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
14、追溯。省上要求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我局将抓紧与省旅游局衔接,并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将抽查摇号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三、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陕西旅游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一是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
15、合法律规定;二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六是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和领队。一是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一是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二是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随
16、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按定向和不定向、自查和直接检查两种抽查方式进行。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 定向抽查。我局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 对随机抽查对象,我局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旅游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11页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