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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的权利义务.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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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护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护患的权利与义务,一、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可解释为,“,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权力或享受的利益,”,,它与义务相对。,义务,是指特定的角色要求,即主体必须或应当承担的,职责,。,病人权利,是指一个人在形成病人角色后应该享受的权力和利益。病人权利既有法律学的意义,更有伦理学的意义。,3,病人权利的历史,关于病人权利的讨论最早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1946,年,纽伦堡法典,中对病人的知情同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即知情、自由意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则从人体试验扩大到临床诊疗,成为病人权利的主要内容。,4,1946,年,美国通过了一个要求医院符合一定标准的法案,赋予州在法律上有对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保障病人权利的权力。,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采纳了,病人权利法案,.,1981,年第三十四届世界医学会通过了,病人权利宣言,.,1986,年第三十八届世界医学会通过的,医师专业的独立与自由宣言,中也提到了病人的权利。,5,1,、基本(平等的)医疗权,,人类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享有权也是平等的,任何患者有权享有必要的、合理的、最基本的诊治护理来,保障健康。,患者,权利的内容,6,患者权利的要求是:患者作为人要受到尊重,不因人种、性别、年龄、,疾病,类型和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对待。,7,案例,(医疗保障权),警察把一个在街上发病的病人送到某医院,医院接诊后说你们得交费,警察说我们只负责送病人来治疗,没有义务交费。医院说,我们是科室承包,若都像你们这样不交费,我们医院可没法办,我们也没义务给你们这种病人治疗。警察说,这个问题我们管不了,于是离开了医院。,8,案例:对病人不再叫床号,以前,许多医院的护士在为住院病人进行护理服务时,习惯用床号称呼病人,如,3,床打针、,8,床吃药、,20,床输液等,病人对这种称呼很不适应,有的甚至认为喊床号如同叫犯人似的,听起来不舒服。南京市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决定,推广肿瘤科病房叫病人不再叫床号的做法。,9,基本医疗权,,医疗平等权,:指病人享有同样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本的、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医疗自主权,:指病人对医方及其提供的诊治护理决策等享有的自主选择权与决定权,包括自主决定放弃或拒绝他认为无效或无益的诊治护理行为等。,10,患者的权利,2,、健康权,是指病人恢复健康和增进健康的利益。,11,患者的权利,3,、身体所有权:是指病人有权对自身正常和非正常的整体及其肢体、器官、组织、基因等拥有所有权及支配权。,12,案例:,某患者,女,演员,,20,岁。自诉,右侧,乳房有硬结,,经活检证实为乳腺癌,。医生告诉患者及其父亲须做,右侧乳房全,切。在取得患者及其父同意后,立即按预定计划施行手术。为慎重起见,,术中对患者左侧乳房做了速冻活检,结果为,“,乳腺良性肿瘤,伴有腺体增生,”,,有癌变危险,,故右侧乳房切除后,又做,左侧乳房切除术,。术后患者认为医生未经本人同意,切除左侧乳房,造成患者精神上的压力,要求追究院方及医生的责任,双方发生争议。,13,4,、疾病认知权,除意识不清或昏迷状态外,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患者的权利,14,5,、知情同意权,指在临床过程中,医务人员在为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后,必须向病人,提供有关诊疗的必要信息,,使病人或其家属在深思熟虑后,自主地作出选择,,并以相应的方式表达其,接受或者拒绝,此种诊疗方案的意愿和承诺。,患者的权利,15,1946,年,纽伦堡法典,中对病人的知情同意规定了三项必要条件,即知情、自由意志和有能力。此后,,知情同意的原则从人体试验扩大到临床诊疗,成为病人权利的主要内容。,16,知情同意原则,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要使病人或其家属,完全知情,()要确保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必须是,有效的,病人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力,(,包括随时收回、终止或改变其承诺的权力),表达承诺的合法权力(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关于,代理人,知情同意权的问题,()知情同意的例外,如:保护性医疗、急危重症的处理、传染病、瘾君子等,17,6,、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它隐私保密。,患者的权利,18,案例,个体性病医生李某,为招揽患者,将少女任某给其所寄之信张贴于诊所前。任某在信中详细叙述了自己的难言之隐,并写明了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编,最后要求:,“,请为我保密,。,”,该信张贴后,内容很快传到任某住地。任某不但经常受到他人取笑,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按图索骥,上门、写信或打电话对任进行骚扰,从而使她身心健康受到很大伤害。,19,保密守信原则,希波克拉底誓言中说:,“,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我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20,保密守信原则,保密原则包括三方面的含义:,其一,为病人保密,其二,向病人保密,其三,为医院或同事保密,21,案例,患者周某,女,35,岁,在某医院妇产科就诊,医生问病人,你怎么不舒服,?,病人回答,:,我没有什么不舒服,然后,患者看了看周围的病人,接着小声说,:,厂医务室在普查时说我可能得了性病,让我速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医生又问,你怎么得上了性病,?,病人回答我也不知道,我素来是个规矩人,!,医生冷笑着说,:,不知道,!,好吧,上床检查检查看,围观的病人笑了,病人满脸通红地上床接受检查,.,请对医生的言行进行伦理分析。,22,伦理分析,:,患者是否患本性病尚不清楚,而医生顺着厂医务室的,可能诊断进行问诊,,并且当着围观的病人采取讥笑和触动隐私的行为是不当的,,即使是真正的性病患者也不能如此,。医生诊治疾病,应当,让其他病人回避,避免病人参与“会诊”,。该案例有病人围观,而且病史涉及病人的隐私,因此医生没有尊重病人的隐私权。,23,7,、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患者因生病而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有权根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预后情况,暂时或长期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各种福利保障,患者的权利,24,8,、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患者的权利,25,违规截肢致人伤残医院被判赔偿,23,万,2003,年,8,月,26,日,年仅,4,岁的刘利辉因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脚受伤,,后被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在未作任何摄片等常规检查的情况下,便作出,截肢治疗,方案,并当即对刘利辉,左脚膝盖以下,部位进行了截除,造成刘利辉身体残疾。,26,耳炎手术操作不当可怜患者成为面瘫,2004,年,8,月,3,日,,徐某,因患,左耳中耳乳突炎,而到医院治疗。,手术后的当天,徐某出现面瘫,口角歪斜,左眼无法闭合,。为此,医院让徐某到其他医院治疗。徐某出院后,耳朵经常流黄水,到保定协和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中耳炎手术失败,造成面瘫,建议其到北京治疗。,2005,年,徐某到北京治疗后,康复效果仍然不佳。事后,被告医院的手术被鉴定为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徐某面部损伤则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术后左侧面瘫,除了起因于其体质特殊、手术难度较大之外,被告医院在手术中没有认清解剖结构、操作技术不当等因素是主要原因。,27,9,、有监督维护自己医疗权利实现的权利,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的同时,也享有维护这种权利实现的权利,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生命受到威胁而又被拒绝治疗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寻求解释或通过社会舆论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解决。,患者的权利,28,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1,、病人有义务诚实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不说谎话,不要隐瞒有关信息,否则会影响病人疾病的治疗。,29,患者的义务,2,、在疾病的性质明确以后,病人有义务在医生指导下,对自己的治疗作出负责任的决定,有义务积极关心他的病对他自己以及其他人的影响。,患传染病的病人有特殊的义务了解传播的途径和可能,采取行却防止进一步的传播。这一义务是在治疗中病人积极参与的重要条件。没有病人的积极参与,医务人员就会事半功倍。,30,患者的义务,3,、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如果病人同意医务人员的意见,必须改变饮食,才能有利于控制病人的高血压,那么病人就有义务以适当的方式改变他的饮食。,31,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不能遵嘱应该有理由。但不能遵嘱的理由并不都能成立。例如嫌麻烦就不能成为不遵嘱的理由。这种不遵嘱就是医务人员的不尊重。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但病人没有义务遵循不必要的或有害的治疗。,患者的义务,32,5,、病人有义务避免成为一个病人。,在现代社会,病人有义务改变不安全的、不健康的、危险的行为(例如吸烟、贪食、不锻炼、无保护的性行为等),使他们不再成为病人,尤其是不成为“不治之症”的病人。,患者的义务,33,6,、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尊重他们劳动的义务。,疾病是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共同敌人,医务人员和病人有着战胜疾病的共同目标。,患者的义务,34,护士条例,护士享有的权利,一、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二、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35,护士条例,护士享有的权利,三、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四、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6,护士的义务,第二十一条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第二十二条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 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37,护士的义务,第二十三条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第二十四条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表规定的除外。,38,护士的义务,第二十五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第二十六条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39,案例分析,张先生为癌症晚期病人,已昏迷住入医院病房。家属找来不知药名的偏方,百般要求医护人员为病人灌入,医生此时让病人家属写同意书,药物灌入后发生如何病情变化由家属负责。,若你是该病人之责任护士,此时:如你将药物灌入,理由为何?请说明理论依据。如你拒绝灌药,理由何在?请说明理论依据。医生让病人家属自行灌入,你将如何反应?说明理由,40,在职业活动中,医务人员还应履行下列职业道德义务:,1,维护病人健康,减轻痛苦的义务,2,解释说明与履行知情同意原则的义务,3,保守秘密的义务,41,三、医患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医务人员权利与义务的特征,独立性,自主性,社会性,42,(二)医患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医务人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医务人员权利与病人权利的关系,3,医务人员义务与病人权利的关系,43,案例:,某医院的一位护士在一位癌症晚期的女病人进行医师指定的化疗时,病人问这位护士:癌症治疗是否还有其他可选择的方法?护士回答说:是有几种可选择的方法。因此,这位病人拒绝接受化疗。病人的儿子因为母亲拒绝治疗十分生气,将此情形告诉医师。医师即到法院控告这位护士,结果护士被解雇,执照也被吊销了,6,个月,理由是他的行为“分裂了医师与病人的关系”。,44,案例:,患者,女性,57,岁,家庭主妇,性格有些神经质。诊断为进行性食道癌。患者因进行性食道癌手术入院,入院时对护士说“关于手术的事我什么都不想听”。随着手术的临近,患者表现强烈的不安,手术前一天,患者不能安静卧床。在走廊来回走动,大声说话、在病室哭泣。主管护士将其带到谈话室,通过谈话发现患者根本不了解手术,只是哭泣,表示不知如何好。护士通过谈话认为需要精神科医师会诊,精神科医师在谈话室对其进行了心理治疗,并开出让其夜间充分睡眠的处方。,45,案例,一对夫妇抱着刚满周岁的喉梗阻患儿到医院求治,患儿呼吸困难,医生决定马上做气管切开术,但患儿父母坚决拒绝,医生对其进行了简要解释,并劝其同意手术。试问:若患儿父母仍不同意手术,欲抱着小孩离去,医生在道德上有无权利和义务阻止?若医生眼看着患儿父母抱小孩离去,对医生怎样评价?某主任医师杨某看到患儿情况危机,不顾患儿父母反对,在未手术签字的情况下,毅然进行手术,患儿得救了。孩子父母感激涕流。对杨大夫的行为应如何评价?,46,案例,病人孙某,女,,9,岁。因颈部包块来院就诊,经认真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并有颈淋巴结转移。经周密考虑,医生同孙母谈了如下内容:,根据病人所患癌症的病理类型分析,病人对化疗、放疗不敏感。放疗、化疗只能起到短期维持作用,几乎没有根治作用。,常规甲状腺癌根治术有较高的五年存活率,手术的成功希望较大。但术后不可避免会造成颈部塌陷变形,肩下垂等。,47,改进型甲状腺根治术的五年存活率无明确定论,有文献报道效果较好,术后不会出现身体外观的明显改变。但本院只有,2,名医生学习过该手术,本院尚未开展此手术,手术成功的把握较小。,根据以上情况,孙母提出采用改进型手术,医生接受了孙母的选择。医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手术准备,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来指导,但孙母手术前夕突然拒绝手术。医务人员断然否决了孙母的要求,按原计划进行手术,结果手术成功。请分析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48,第二节医患关系与医际关系,一、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建立在医疗卫生保健活动过程中特定的人际关系,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医疗人际关系。,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行医者与患者的关系。这是一种个体关系,属于传统医学道德研究的内容,也是最古老的医疗人际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以医务人员为一方的群体与以患者及其家属等为一方的群体之间的医疗人际关系。这是一种群体关系,属于现代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内容。,49,(一)医患间非技术方面的关系,1,医患间的道德关系,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双方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结成的人际关系。,2,医患间的经济关系或称利益关系,是指在医患间服务与被服务时,双方实现各自正当利益时结成的人际关系。,3,医患间的价值关系,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双方为实现各自的价值而结成的人际关系。,4,医患间的法律关系,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双方共同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调节下,形成了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50,(二)医患间技术方面的关系与模式,1,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2,指导,合作型医患关系。,3,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51,(,三,),医患关系的特性及道德要求,医患关系的特性,:,1,平等与不对称的统一,2,信托关系与契约关系的统一,3,服务与被服务的统一,52,医务人员在处理医患关系时,应该遵守以下道德规范:,1,举止端庄,文明礼貌。,2,尊重病人,一视同仁。,3,言语谨慎,保守秘密。,4,廉洁奉公、尽职尽责。,5,钻研医术,精益求精。,53,二、医际关系,医际关系,是指医疗卫生部门内部人员之间所形成的一种业缘关系。,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医际关系是指医务人员相互之间、医务人员与后勤、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狭义的医际关系是指医生与护士、医技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54,(一)医际关系的模式,主从型,指导,被指导型,并列,互补型,相互竞争型,55,(二)建立良好医际关系的意义,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医疗部门的整体效应,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务人员的培养与成才,56,三、医际关系的道德原则,1.,共同维护病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原则,2.,平等相处、互相尊重的原则,3.,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的原则,4.,相互协作、互相监督的原则,5.,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57,第三节医患冲突与医疗纠纷,一、医患冲突与医疗纠纷的界定以及产生的原因,医患冲突:,医患间在医疗活动中交往时出现的矛盾状态,。,58,(一)医患冲突与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医患冲突的典型表现,医疗纠纷实际上是当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后,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和调解的一种矛盾状态。,59,(二)医患冲突的原因,服务态度问题,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的原因,满足病人需求方面的因素,医疗体制与医院管理方面的因素,60,二、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一)医疗事故的界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61,“,医疗事故,”,的四个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导致,“,医疗事故,”,的行为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的;,过失行为结果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过失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62,(二)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公平,,要求医患双方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都只能在自身应该享有的法律权利范围内提出要求和享受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自身的义务。,公正,,是指在处理医疗事故时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专家)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而公正地选择、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就包括事故鉴定、取证,适用法律的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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