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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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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扶贫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探索解决党支部工作难关的途径和办法,引导广大党员投身改革事业,进一步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办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机关基层组织的完善、充实和调整工作,确保党支部组织健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为扶贫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组织设置)规定,扎实推进省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扶贫工作,推进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主要内容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重点,认真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全省扶贫攻坚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省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建立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副厅级)总支部委员会。 (二)增补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 (三)创新支部书记、副书记轮流主持支部工作机制。 三、工作步骤与程序 (一)学习阶段(4月5日——15日)开展支部学习和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章》中第五章党章党的基层组织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组织设置,做好学习动员,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增补支委、书记、副书记阶段(4月10日——20日)1、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1)外资中心向办机关党委写出建立党总支委员会和有关支部增补支委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性质、党总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2)办机关党委批准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后,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委员会。(3)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4)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党总支部委员会组成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的依据,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支部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5)办机关党委批复后,新建党总支和增补后的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2、增补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1)召开支部委员会推荐提名委员选候选人预备人选。(2)支部委员会向办机关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理由、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提出拟补委员的数额,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选举办法。(3)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差额不少于20%)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4)选举结果报办机关党委审批。 (三)机关党委批复阶段(4月28日-5月9日)机关党委根据新建立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和有关支部增补委员、副书记、书记的完成程序情况进行批复。 (四)创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轮流主持支部工作机制。各支部完成组织建设后,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办从2014年起,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创新支部书记、副书记轮流主持支部工作机制,先从支部书记主持工作开始,实行一年一轮换和一岗双责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健全组织是加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也是纳入2014年省办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各支部要抓紧抓好抓实,按照“一岗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配合支部抓好此项工作,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建立党总支和支部增补委员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有序开展。机关党委要扎实做好新建党总支委员会和有关支部增补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其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进行。 (三)严格程序,及时报批。机关各有关基层组织完成建立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增补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后,及时向机关党委写出专题报告,经机关党委研究审查后,报办党组及省直机关工委审批。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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