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水区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渝水区图书馆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公共图书馆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
2、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传播作用,真正把渝水区图书馆办成渝水区文化传播、知识交流的重要阵地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接受先进文化知识熏陶的重要基地,促进渝水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实施办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图书馆的显著位置公示免费开放的管理办法、服务项目、开放时间、读者须知等制度措施,并在报刊、电视、渝水区政府网、新余信息港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团体和个人来馆读书,扩大渝水区的知名度,推介渝水区的文化产品。 (二)创新管理办法。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建设,减少读者的借阅手续与时间,更好地享受阅读的乐趣。主动
3、荐书,推广图书漂流,拉近书籍与读者的距离。针对图书馆的特色,经常组织一些专业性、学术性、趣味性的研讨活动,让读者在图书馆真正享受到文化大餐、精神乐趣,增强图书馆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三)认真组织实施。 1、完善各项制度。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后,读者量在短时间内将急剧增加,为避免公共财物损毁、读者人身伤病、火灾、意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完善安全保卫和重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乃当务之急,建立每日来图书馆人数管理控制和疏导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免费开放的安全、规范、有序。 2、确定开放时间。以图书馆实际接待能力,每天接待读者人数控制在1000人次,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坚持全年开放,
4、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每周五下午闭馆。 3、改善服务质量。窗口服务、管理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引导读者有序、文明阅读。 4、提高服务水平。 准确把握免费开放后读者及其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式的特点,对现有服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服务得到提高,强化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 5、强化安全措施。为了保证免费开放的正常实施,图书馆馆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共安全。 6、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安排一名馆班子成员全面分管免费开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每月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对免费开放工作进行总结
5、,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免费开放的顺利实施。 二零一一年三月渝水区图书馆免费开放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传播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要求,渝水区图书馆于2011年起,长期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开放对象 社会全体公众 二、免费开放时间 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每周五下午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三、
6、免费开放范围 根据意见精神,免费开放的场所为我馆的报刊阅览室、图书外借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免费服务项目为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四、免费开放方式 为确保公共设施安全和阅读质量,凡到我馆借阅书籍,上网的读者均需办理借阅证。读者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借阅证,16岁以下儿童由家长陪同办证。办证,验证全部免费,但需缴纳借阅书籍押金50元,退证时押金50元全额返还。(办证地点:电子阅览室办证窗口) 五、温馨提示 为保证图书馆正常工作管理,敬请广大市民和读者合理安排时间,
7、尽量错开高峰期。 二零一一年三月 渝水区图书馆免费开放读者须知 第一条: 开放内容、方式和时间 1、 开放内容:免费开放的场所范围为我馆的图书外借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免费服务项目为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开放方式: 图书馆根据我区实际,凡到我馆借阅书籍,上网的读者均需办理借阅证。借阅书籍、上网均需凭借阅证得到图书馆服务。 读者凭个人身份证办理借阅证,16岁以下儿童需家长陪同办证。办证,验证全部免费,但需缴纳借阅书籍押金50元,退证时押金50元全额返还。 3、开放时间全年开放,每天
8、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每周五下午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 第二条:开放对象 社会全体公众 第三条:服务项目 1、借阅服务 读者出示借阅证进入外借室书库挑选自己需要的书籍。借书离开外借室需要通过管理员ILAS系统登记。 2、电子阅览室服务 读者出示借阅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室,选择一台计算机,输入借阅证卡号及密码登陆计算机,开始正常使用计算机。 2、应急、医疗突发情况处置 读者在图书馆如发生或发现危害国家财产和个人财产安全的情况时,或发生或发现遗失物品的情况时,可向管理员寻求帮助或拨打图书馆办公室电话:0790-6221921。 第四条: 读者须知 读者者请文明阅读,衣
9、衫不整、穿拖鞋、醉酒以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无监护人陪伴的,谢绝入馆阅读。 随身携带物品的读者须到图书馆存包处免费寄存,严禁携带宠物和包裹入馆。 请勿大声喧哗、追跑打闹,自觉遵守秩序,保持馆内安静,手机静音,轻声慢步,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 请勿损坏书籍、爱惜书本,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保持馆内清洁,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请勿携带食品、饮料等与在图书馆阅读无关的物品进展厅。雨天,雨伞请放入伞桶里。自觉遵守本馆各室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如有疑问、需要,请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读者如遇突发事件,请服从图书馆有关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展厅秩序。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遇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工作,敬请广大读者服从相关部门及图书馆的临时安排。 特别阅读室阅读、报告厅研讨活动,详情请参阅图书馆馆相关公告。 本办法由渝水区图书馆负责解释,自2011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