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方案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是对机关作风的专项评价,是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指导思想。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不断解放思想、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坚持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群众评议和工作考核,不断激发机关各级干部奋发有为的昂扬锐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软环境建设的不断改善,更好地服务发展、基
2、层、企业和群众,培养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机关干部队伍,达到理念更加先进、精神更加振奋、思路更加开阔、业绩更加突出的目标,为加快“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溧水”进程,为推动溧水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上实现新跨越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 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坚持以人民的评判为导向,坚持广泛充分地调动积极性,坚持公开、公正、公信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 (一)评议表 评议表由二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填答说明。 第二部分。评议表。 表一为XX县区县级机关作风建设总体评价表。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项,对县级机关作风建设作出总体评价。 表二为县级机关部门(单
3、位)评议表。将被评议的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分为三组,分别按“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五项进行评议。 表三为具体评价意见表。征求对被评议部门(单位)作风建设的具体意见(包括表扬、批评和建议意见)。 (二)评议对象及分组 外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同群众接触的方式和程度等,将县级机关被评议的81个部门(单位)分为三组。第一组:政府机构直接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服务和执法(有办事窗口和执法队伍)的部门及部分专营性企、事业单位。第二组:政府机构中除第一组以外的部门及直属单位。第三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机关等部门(单位)。 第一组(33个)。教育局、公安局、
4、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劳保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安监局、建设局、房管所、交通局、公路站、商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计生局、建工局、县行政服务中心(软办)、市容局、自来水公司、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公司、信用联社、烟草局、盐务局、药监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组(27个)。政府办(经研室)、信访局、法制办、发改局、科技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水务局、农林局、文化局、商贸局、广电局、旅游局、档案局(档案馆、县志办、党史办)、粮食局、开发区、人防办(民防局)、体育局、资源开发局、供销总社、招商局、气象局。 第三组(21个)。县
5、委办(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委机关(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新闻中心、文明办)、统战部(台侨办、民宗局)、人武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文联、政法委(综治办)、农工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法院、检察院。 (三)评议人总数和构成 评议人总数为1300人左右。 评议人构成分为十个方面: (1)县机关干部210名。县四套班子领导;92个县级机关部门(单位)XX县区有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1名、工作人员1名)。 (2)县人大代表(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3)县政协委员(县领导、企业家除外)50名。 (4)开发区、镇机关干部220名。开发区、各镇班子成员和部分
6、机关干部。 (5)县机关作风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监督员26名。 (6)外来企业管理人员200名。 (7)本土企业管理人员250名. (8)社区居民代表60名。 (9)农村村民代表184名。 (10)个体工商户代表50名。 各组评议表的发放数。均为1300份。 (四)评议时间 评议时间与XX市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在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10日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2)评议表发放、回收阶段;(3)评议表汇总统计阶段。 (五)评议计分办法 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评议计分办法,采用百分法计算。按10个
7、方面评议人的票数分别汇总各评议表对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的得票数;根据得票数确定在计票数中比重(不含不了解票数),分别计算出分项得分,各分项相加,得出被评议部门(单位)的最后得分。 评议表中“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分别量化为100分、80分、50分、0分。未填写项视作“不了解”,不予计分。 计分公式。被评议部门(单位)在10个方面评议人的得分=(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不太满意票数50+不满意票数0)计票总数,得出该评议单位的分值。 各被评议部门(单位)的计票总数,与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票数之比,分别计算出满意率、比较满意率、不太满意率、不
8、满意率。 (六)网上评议 为保证参评对象的广泛性,评议表登载溧水政府网、XX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面向社会评议机关,征求意见。网上评议结果,只供参考,不计入群众评议总分。网上评议机关所征求的意见,与书面评议表征求的意见一并汇总。 (七)确保群众评议公平、公正 群众评议期间,被评议部门(单位)不得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告式的自我宣传;不得组织可能影响评议公正性的座谈、检查等活动;充分尊重参评人的意愿,不得规定参评人填写内容,防止强制规定参评人员填写内容;不得向镇、基层、企业等评议人明示或暗示评议打分的“特殊”要求。对直接影响评议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视情节给予扣除评议总分3-5分的处理。 三
9、、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的被评议部门(单位)。实行双重管理的县公安消防大队XX县区级机关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公路站、交警大队、房管所、卫生监督所、自来水公司等),不参加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2、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 3、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 三个方面的考核项目、评分扣分办法附后。 (三)考核方法 1、实行百分制考核。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55分;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30分;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15分。 2、实行自我考查、
10、平时考评与责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评分与扣分相结合。评分是对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的程度衡量,扣分是按考核工作的规定扣除相应分值。 自我考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内容,严格经常性的自我考查,建立完整的考查记录。自我考查得分供责任考核时参考。 平时考评。由考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平时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考评,及时登记备案。平时考评的情况,作为责任考核的依据。 责任考核。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组织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对被考核部门(单位)进行评分和扣分,形成各项考核的得分。 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对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形成各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工
11、作考核的最后得分。 四、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公布综合评价方案 综合评价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以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下发,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XX县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三)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操作办法 1、评议表采用无记名评议方式。 2、被评议部门(单位)可通过政府信息中心把工作职能和年度工作实绩登载在县政府网站上,便于评议人访问了解。 3、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和回收,并
12、统计汇总。 4、评议表发放和回收,按组织渠道进行。评议表发放、回收责任单位:县机关干部的评议表由县级机关工委负责;镇(区)机关干部、社区代表和行政村代表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评议表分别有县人大办、县政协办XX县区开发区和各镇负责;县软环境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评议表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外来、本土企业管理人员的评议表由开发区和各镇负责;个体工商户代表的评议表由县工商局负责。 对于无法送达的评议表,在评议截止时间前,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按退回的同类对象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参加评议。 5、为保证评议公正,评议表的发放和回收,评议表的汇总统计过程,将聘请2-3名
13、监督员和公证处公证员,共同对社会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的操作办法 1、县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实行分工负责制。 对机关作风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XX县区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爱卫办、县创建办、县法制办、县统计局、县稳定办、县安监局、县信访局组织实施。 对机关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由县纪委牵头,XX县区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对机关作风建设基础性工作的考核,由县级机关工委牵头,XX县区监察局、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事局、县农工办组织实施。 根据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的主
14、要任务和工作特点,制定适应年度特点的各项考核细则和操作办法。 2、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自我考查,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3、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当年12月进行。负责考核的各责任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考核小结报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 (五)汇报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XX县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经审议后,向县委常委会或县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向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五、综合评价及其成果运用 (一)综合得分和排序 1、机关作风建设群众评议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得分
15、,按照73的比例,换算成为各部门(单位)的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综合评价得分群众评议得分70%+工作考核得分30%。 2、以综合评价得分为依据,按照被评议部门(单位)的三个组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县四套班子的办事机构、直接组织评议活动的部门,只参加评议,不参加排序。这些部门是:县委办公室(政研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公室(经研室)、县政协机关、县级机关工委、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综合评价成果的运用 1、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评比表彰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排序列被综合评议部门(单位)各组前20%的,评为当年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由
16、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发生重大问题的、领导班子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与上年度群众评议机关相比排序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不得评为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单位”。 参加评议和考核,不参加排序的部门(单位),其综合得分达到“人民满意单位”标准的,享受相同的奖励。 2、对末位的处理。由县委组织部对三个组排序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组织考核;尤其是对连续两年以上列三个组排序末一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并向县委提出具体意见。根据县委确定的处理意见,由县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机关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的,
17、在领导小组帮助下进行机关作风整顿。 3、公布综合评价结果。当年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的全部排序结果,由县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评价“人民满意单位”和三个被评议组列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在次年全县机关作风建设暨软环境建设大会上公布;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具体意见,以书面的方式对口反馈。 (三)确定机关作风建设重点 1、凡当年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列三个被评议组末一位的部门(单位)、当年发生突出问题的部门(单位),以及与上年度评议排序相比下降5位以上的部门(单位),作为次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帮助单位。 2、根据当年群众对县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评价,认真梳理、分析群众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把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次年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各镇(开发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本综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