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机关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为基调,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主动服务与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引导、指导、督导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巡回动态检查与科技手段监控相结合,提前介入,严防死守,区别对待,巩固成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不断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使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观念增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更加健全,国土资源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2、逐年下降,涉及国土资源方面的信访事项逐步减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落实。 三、组织领导 四、相关规定 (一)工作职责 1.县国土资源局。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拟定巡查责任区域,将全县26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第三组组长: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集合,单独巡查和上下联合巡查相集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工作有计划方案,巡查有登记、台帐和数据及处理结果;对乡镇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每季度向县委、政府和地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2.
3、乡镇国土资源所。组织本辖区内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季度工作计划并报地区国土资源局备案;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巡查活动;及时处置基层国土资源所上报的案件和情况;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月向乡镇党委、政府XX县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本巡查区域巡查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制定的巡查路线、时段、频率要适应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对巡查人员日常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在六月底上报半年工作情况、年终报工作总结至县国土资源局执
4、法监察大队; 乡镇国土资源所要结合本乡镇情况,建立完善以村、组为基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定期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建立防范网络,制定责任制,任务到人; 对巡查情况严格执行零报告、专项报告、定期报告制度。对书面制止违法行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处罚的,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通报。 对巡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按照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权限规定明确的受案权限及时立案,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对于应追究责任的人员,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 (二)巡查区域 下列区域应列入重
5、点区域进行巡查: 1.基本农田保护区; 2.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两侧、集镇村庄周边土地; 3.非法采煤采矿多发、易发区域; 4.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XX县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区、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 5.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6.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 7.永久性测量标志点。 (三)巡查频率 动态巡查的时间周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每月必须完成对巡查责任区域两个乡镇两次以上的动态巡查和督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的巡查次数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对重点区域的巡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在违法案件高发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巡查次数,
6、遇到群众举报重大案件,要及时进行巡查核实。 (四)巡查实施 1.动态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巡查工作实施的主体,对巡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对乡镇政府作为巡查实施主体的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完善覆盖所辖区域的国土资源巡查信息网络; 4.各乡镇在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以上国土资源巡查信息员,有条件的乡镇应将巡查网络延伸到村民组。鼓励邀请、聘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协查工作。 (五)巡查保障 1.县国土资源局要加
7、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充实巡查力量,实现定编定岗定员。要将巡查工作所需经费以及巡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巡查津贴、补助、巡查装备等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县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领导批办、下级上报、媒体反映等方式、及时掌握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县国土资源局通过聘请监察专员、协管员、信息员、青年志愿者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系统。 4.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处置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巡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巡查人员打击报复等
8、行为,保障巡查人员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六)考核奖惩 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量化考核指标,将巡查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包括:巡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巡查定编定岗定员及巡查装备配备情况等,巡查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巡查效果(包括巡查覆盖、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巡查信息记录情况等)。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年度巡查工作检查、抽查情况,采取组织评议和综合评分等办法进行巡查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评
9、优、奖惩、干部任用、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定期组织评选、表彰巡查工作先进国土资源所和个人。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执法监察重点监管地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查。 在巡查工作中,国土资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予以问责。 1、未按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巡查工作计划等规定进行巡查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本办法所列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 4、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
10、不及时的; 5、填写巡查台账或者录入巡查信息弄虚作假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把巡查工作当作国土资源工作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将巡查工作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巡查工作人员、经费、巡查车辆、通讯工具等保障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明纪律。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把巡查工作作为单位
11、和个人年终评比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巡查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履职、严格职守。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提高巡查人员的水平。执法监察人员要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秉公执法、周密细致地开展巡查和督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中要严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四)建章立制,长效监管。要通过巡查工作的开展,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案件的剖析,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