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公开竞聘实施方案(三则)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XX县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XX县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公开竞聘的时间 三、公开竞聘的岗位 四、公开竞聘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
2、公开竞聘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公开竞聘的资格: 1、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职称要求除外); 5.心理健康; 6.
3、个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七、公开竞聘的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无支部委员会的学校,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无独立党支部的学校,由党总支代行党支部的职责(以下相同)。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4、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 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
5、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
6、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
7、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
8、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 八、公开竞聘的任用 (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 (2)一年进行教师考评,合格者任用。 (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 (4)接受每年一次考评。 (篇二) 为了进一步建立起竞争有效的用人机制,推动民主治校进程,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开竞聘组织机构 1.公开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2.公开竞聘资格审查小组: 3.公开竞聘面试评定小组: 二、公开竞聘的中层岗位和职数 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本次公开竞聘的中层机构和中层领导干部职数
9、如下: 德育处:副主任2人 三、报名竞聘的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服从组织安排。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强,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2.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实绩优良。 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学历合格,具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四、竞聘上岗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l.宣传发动(6月21日)。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
10、栏中公布该方案。 3.资格审查(6月26日)。由公开竞聘资格审查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与竞聘面试的人数和名单。 4.竟聘面试(6月27日):*年6月27日上午9:00在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竞聘,由公开竞聘面试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公开竞聘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整个实施过程。竞聘面试分竞聘演讲和领导机动提问两部分,竞聘人员的演讲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演讲主要内容:拟聘岗位优势及个人特长、工作简历等概况;对拟任岗位的基本工作思路及态度等,演讲时间510分钟。 5.综合评定。由评议小组分项评出等级并汇总综合评定。 6.结果公示(*年6月29日-*年7月1日)。6月29日学校将竞聘结果进行
11、公示,同时拟任岗位干部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批。 (篇三) 我校现任中层干部是*年7月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任命使用的。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局党委同意,决定于*年7月下旬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特制订本方案。 一、中层岗位职数 按照编办核定职数,我校内设机构7个中层正职岗位(局聘正科级),7个中层副职岗位(局聘副科级),本次干部选拔聘用岗位职数不超过编办核定的岗位职数,只竞职不竞岗。 拟选拔聘用岗位及职数: 办公室2人(1正1副)教务处2人(1正1副) 政教处2人(1正1副)教科室2人(1正1副) 总务处2人(1正1副)安保处2人(1正1副)
12、 新疆部2人(1正1副)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德水平。 2.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事务,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教育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4.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办事公道,有创新观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中层正职的竞聘者须是现任局聘中层正职或有二年以上局聘中层副职任职经历,年龄男不超过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
13、1日以后出生)。首次竞聘局聘副科级中层副职者,须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二年以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组长、主任助理或部门中层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局聘、校聘中层干部竞聘局聘副科级中层副职,年龄可以放宽至男不超过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前出生)、女满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再聘任。 (二)竞聘干部岗位要求 1.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共党员,熟悉机关公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 2.教育、教学管理干部。
14、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和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指导能力,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和活动策划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硕的科研成果。 3.总务、安保主任(副主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务实精神,有较强的协调、管理和外联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工作,必要时能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开展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 4.新疆部主任(副主任)。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有爱心耐心细心,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有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外联能力。 三、聘用程序及办法 本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采取述职测评、公开竞聘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15、的办法。 中层正职干部从现任局聘中层干部中公开选聘,中层副职干部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公开选聘。 1.个人自愿报名。方案公布后,学校在有效时日内(7月20日下午5点前)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申请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同时递交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按照竞争上岗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与竞聘人选,上报校党委审查批准后在校内公示。 2.原局聘中层正职干部现仍竞聘中层正职、原局聘中层副职干部现仍竞聘中层副职的,竞聘者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接受民主测评(竞聘者不参加投票)。述职测评优良率低于70%的,原则上不予聘任。 3.原局聘中层副职干部现竞聘中层正
16、职、符合条件的竞聘者竞聘中层副职的,竞聘者需进行公开演讲答辩。演讲答辩共有3题,总时长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第一题演讲内容主要为个人简介(含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其余两题现场出示,由教育局组织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竞聘者进行考评。公开演讲答辩得分占总分的50%。公开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测评(竞聘者不参加投票)。教职工代表民主测评得分占总分的30%,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得分占总分的20%。 4.校党委依据述职测评、公开竞聘和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5.组织考察。学校配合局组织处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上报校党委。 6.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拟聘用中层正副职干部名单。 7.上报。学校将考察报告和任用意见上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8.公示。待教育局批复后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 9.任命。经公示没有异议,由教育局予以任命,聘期三年。首次聘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任职时间自教育局批准之日算起,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者回原岗位工作。 本方案仅适用于局聘中层正副职干部的公开选拔竞聘,校聘中层干部及主任助理公开竞聘方案另行公布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