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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集团车河选矿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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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华锡集团车河选矿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厂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厂防范、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水平和能力,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规定等。 2组织体系 2.1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吴伯增 副组长:陈建明黄承波王熙 成员:韦卫平廖英杰韦庆宏黄智勇杨林院韦懿 陆朝波 邓大松夏肖凉梁增永赵柳生陆志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援组,治安保卫组、交通后勤保障组等机构。各组构成及工作职责: 2.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掌握意外事故状况,发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推动各组工作的发挥,根据意外事故的发展,调整应变措施,判定是否需要外部救援,及时向政府和集团公司报告。下达疏散和作业恢复指令,向外发表事故状况。 2.3副组长主要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4办公室:由机动供应科、安全环保科、生产调度科组成。办公室设在安环科。办公室主任:韦卫平,副主任:廖英杰、韦庆宏。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事故危险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事故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和信息收集,反馈上报等工作。 2.5抢险救援组:由车河选矿厂保卫科、生产技措科、大厂工人医院车河分院组成,如人员不足向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请援。负责人:胡伟林、钟春生、姚元旺。 主要职责。负责控制险情,营救受灾人员及灾后处置等。 2.6治安保卫组:由车河选矿厂保卫科组成。负责人:胡伟林、吴明忠。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根据现场情况划分警戒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确保救援抢险物资和人员、通信联络等畅通。 2.7交通后勤保障组:由车河选矿厂汽车队,机动供应科、行政科、大厂工人医院车河分院组成。负责人:陆志强、韦少国、赵柳生、姚元旺。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物资的调运,设施供给,事故抢险现场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以及医疗救护,膳食供应服务。 3、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3.1、事故发现者发现隐情时,立即向车河选矿厂安环科、生产调度科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联络方式等。如条件允许还要求汇报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3.2、车河选矿厂安环科、生产调度科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如实汇报情况,指挥长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明确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厂政工科负责人,对全厂职工进行应急抢救广播通知,同时通过电话等通讯工具通知指挥部下设的各个机构负责人,各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人员、物资、车辆等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布置,协调组织抢险的同时,要向集团公司、当地人民政府作汇报。 4、现场应急救援程序 4.1、根据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 4.2、确认安全疏散人员路线,并及时疏散人员,疏导交通,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进入现场。 4.3、对现场进行确认,加强险情的控制,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开展营救工作。并迅速接送到附近的救治站进行救护和治疗。 4.4、当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搜索,确认事故现场已无人逗留,并经指挥部核实所有作业人员和救护人员都已撤离危险现场,并且危险源得到控制后,方可宣布解除应急救援行动。 5、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5.1、抢险救护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5. 2、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制定事故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作出防范措施。 6、联系电话 生产调度科:(0778)7361027安全环保科:(0778)7361031保卫科:(0778)7361038职工医院:(0778)7367578汽车队:(0778)7361107办公室:(0778)7366254机动供应科:(0778)7366258技术措施科:(0778)7361029 7、其他方面要求 7.1、厂安全环保科及各车间、职能单位加强对所管辖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7.2、各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3、厂保卫科组织好30--50人的民兵应急抢险队伍,由胡伟林具体负责,技术措施科组织好100--200人的应急民工抢险队伍,由钟春生同志具体负责。要求随喊随到。如险情重大,应急抢险队伍人员不足,从各单位、科室、部门抽调补充。 7. 4、机动供应科做好抢险物资的供应工作,由韦少国同志具体负责。 7.5、汽车队做好抢险物资的运输准备工作,做好5--10辆以上车辆的准备。如需用铲车,做好联系工作。由陆志强同志具体负责。 7.6、厂办公室要保证通讯畅通。由韦师同志具体负责。 7. 7、厂政工科要保证厂广播设备良好,由覃国同志具体负责。 8、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不力,发现事故不汇报,抢险队伍组织不起,抢险物资供应不到位,车辆派不出以及通讯、广播不畅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要移交上级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9、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和定义说明 (1)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 (2)特种设备事故。指因特种设备本身(缺陷、隐患)或者外在和人为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突发性事件总称。 (3)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4)特种设备爆炸事故。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中或者压力试验时,受压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泄漏而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5)特种设备泄漏事故。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设备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破坏,受压部件内介质或者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6)特种设备倒塌事故。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中因本体、部件或者安全装置发生破坏,引起设备整体或者部件发生倾斜、倒塌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8)特种设备坠落事故。指起重机械等设施在一定高度运行的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中因本体、部件或者安全装置发生破坏,引起设备整体或者部件、或者人员在自由落体状态下下落的事故。 (9)特种设备碰撞事故。指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中,因为运动相互发生碰撞而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 第二篇:华锡集团车河选矿厂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华锡集团车河选矿厂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用电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厂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吴伯增 副组长:陈建明黄承波王熙 成员:廖英杰韦庆宏黄智勇杨林院韦懿陆朝波邓大松夏肖凉梁增永赵柳生陆志强姚元旺主要职责: 负责掌握意外事故状况,发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命令。监督事故危险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做好事故现场指挥、信息收集、反馈上报等。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事故发现者发现险情时,即可启动预案,启动的程序为: (一)事故发现者发生险情时,首先应使用如下方法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勿直接拉碰触电者: 1、在低压设备上发现触电时,如果电源开关插座在附近,应立即断开开关插座,如附近无开关插座,要用绝缘柄电工钳或带有干燥木柄的工具切断电源线,要一相一相地剪断,避免短路电弧伤人。 2、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也没有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衣服拉其脱离电源,切不可触及肉体,救护者要站在干燥的木板、凳子上或穿绝缘鞋进行,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触及其他接地物。 3、在高压设备上触电时,应立即通知变电所停电,同时穿上绝缘鞋,戴上绝缘手套用符合耐压要求的绝缘棒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或脱离地面。 4、如上述条件不具备时,可抛掷裸金属线造成短路,迫使自动保护装置启动而切断电源。 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向厂生产调度科、厂安全环保科、车间等部门汇报,并向厂职工医院呼救,之后应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对触电者施行现场急救,触电者如已无呼吸则采取人工呼吸;触电者已无心跳,则采取人工胸外挤压。 (二)厂生产调度科、厂安环科、车间等部门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亲临现场展开抢救工作。 (三)厂职工医院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1、抢救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2、根据事故调查结论,制定事故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作出防范措施。 四、联系电话 生产调度科:(0778)7361027安全环保科:(0778)7361031职工医院:(0778)7367578选矿一车间:(0778)7361052选矿二车间:(0778)7361064选矿三车间:(0778)7361077选矿五车间:(0778)7361082维加车间:(0778)7361093质管站:(0778)7361100汽车队:(0778)7361107行政科:(0778)7361045 五、日常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1、下达停电或送电指令时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对重要的口头或电话命令,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记录。 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断开电源的操作人员执行,并应有一人在场监督,全部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一次做完。 3、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如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交代清楚,并通知工作人员。 4、低压带电工作时,必须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要保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周围接地金属之间、人体与其它相近的导体(包括零线、中性线)之间有良好绝缘或适当的安全距离。 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负责人应周密检查,确保无遗留物件及设备状况安全可靠。然后向有关部门作必要汇报后,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牌,并再次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核对工作结束情况(如清查人数、工具数量等),得到许可后,方可合闸。 6、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和设备必须有醒目的警告标志。临时情况应悬挂醒目的标志牌,必要时应设专人守护。 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和标示牌。工作时必须穿长袖衣工作。 8、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人员。 9、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验电等操作后方可进行工作。带电作业时应该有两人以上在场,其中一人工作时,另一人不得自行离开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找胜任的人替代监护,并交代清楚。 10、在停电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合闸的措施,而且作业范围内必须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11、高空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扣好安全带、验电等,经检查无误后才能正式工作。 12、野外作业时,线路通过河流、道路等场所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线路破损后直接或间接的触及人体引发触电事故。根据情况设专职巡视员负责监护,不得安排巡视员兼负其他工作。 13、进行较远距离的电气维修时,严禁事先约定停电、送电时间,检修完毕必须待工作人员亲自报告后才可送电。 14、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同时配有灭火设施器材。 15、配电室内带电设备周围须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和行走空间。 16、各单位做好电器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不定期做好电器设备的清尘工作。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17、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关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安全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拆卸,也不能带故障使用。 第三篇:XX县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XX省XX县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臵XX县区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区防范、处臵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XX省实施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处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XX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规定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区突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臵。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 1.5预案体系 1.5.1《XX县区处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作为XX县区专项预案之一,是本区处臵特种设备事故的行动指南,。 1.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视本单位的性质和特种设备危险源状况,制定工作预案。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办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臵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臵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臵等职责。 2.3应急处臵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区政府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和应急处臵需要,成立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臵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臵指挥部”),实施对本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臵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区领导确定,成员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其开设位臵根据应急处臵需要确定。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开设。 2.4工作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是区政府主管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作为本区处臵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本区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向区政府报告本区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情况,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 (2)组织编制本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臵预案,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处臵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3)负责协调特种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 (4)负责接受、收集、核实、分析、处理、传递、报告和通报特种设备事故的重大情况和信息。 (5)及时掌握并向区政府报告本区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提出应急处臵建议。 (6)协同区应急联动中心对特种设备事故实施先期处臵,并参与事故现场处臵,组织协调检验机构、专家队伍开展工作,提供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故类型和事故响应等级提出建议。 (7)对事故进行初步甄别和调查,提供事故初步原因的技术分析意见。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工作,提供特种设备有关技术数据,提出防止事故扩大的建议。 2.5专家机构 组建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主要由材料、设计、制造、安装、维保以及化救、燃气、消防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从应急专家库中选定相关专家,组成现场专家组,为应急处臵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必要时,专家组参与事故的调查。 3预警预防 3.1信息监测 3.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实施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的预警和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报告。 3.1.2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和单位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并及时做出预报,迅速报送重要信息。 3.2预防措施 3.2.1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建立健全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收集、分析各种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研判应对措施。 3.2.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求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3.2.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1)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评估、辩识、分级、登记等制度。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制定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发生事故的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实施程序。 (4)建立能保障应急处臵需求的物资、器材、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5)明确定点联系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部门,需要化学救援的单位应当与化救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责任。 (6)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知识、技能的专门培训。 (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8)建立隐患排查、整改以及信息上报制度。 3.2.5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责任保险。 3.3预警级别划分 3.3.1按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依据《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决定进入预警程序。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3.3.2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 3.3.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臵进展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 3.3.4预警解除 一旦事故风险消除,由区市场监管局及时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响应行动。 4应急处臵 4.1信息报送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即报“110”。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口头一小时、书面两小时”的要求,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事发单位必须在10分钟内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4.2即时处臵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臵,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 4.3先期处臵 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迅速调集联动队伍,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先期处臵。当其态势或次生事故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区市场监管局局或区应急联动中心应当及时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臵规程以及应急等级和范围的建议报请区政府。区政府根据建议和事故发展态势,决定成立区应急处臵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队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4.4应急响应 4.4.1响应等级 根据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4.4.2分级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由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处臵,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报市质量技监局。 (2)Ⅲ级应急响应。由市质量技监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并参与应急处臵工作,制订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态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 (3)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成立应急处臵指挥部,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实施统一指挥。市质量技监局组织专家到场参与制定处臵方案,提供决策建议,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处臵。 (4)Ⅰ级应急响应。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市政府应急处臵指挥部实施统一指挥。市质量技监局组织专家到场参与配合制定处臵方案,提供决策建议,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处臵。 4.4.3响应级别调整 特种设备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且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之时,应当逐级上报,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当特种设备事故危害已经减缓或消除,应当逐级上报,相应降低或解除预警和响应级别。 4.5应急结束 特种设备应急处臵工作结束,由区应急处臵指挥机构或区市场监管局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定事故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报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4.6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处臵的专家和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特种设备应急专家的防护配臵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公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以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实施。涉及环境污染的则由环保监测部门发出预报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保证应急处臵工作安全进行。 5后期处臵 5.1善后处臵 5.1.1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安抚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安臵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1.2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5.1.3遭受损坏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修复,并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5.1.4涉及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由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确定现场的安全状况,在完成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5.2社会救助 事故单位负责做好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各界向灾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 5.3保险理赔 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受灾人员的保险理赔。 5.4调查与评估 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5信息发布 涉事责任部门、单位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区市场监管局局负责指导事故后续处臵情况搞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区政府新闻办予以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6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预案的规定,切实做好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受害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6.1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专业队伍建设、宣传培训演练、装备器材工具购臵、应急预案和预防体系研究以及事故调查等。 6.2物资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掌握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及动态情况,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臵等。 6.3医疗卫生保障 区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伤害特点,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为应急处臵工作提供医疗救助的支持和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点,保障应急处臵所需物资、器材和人员等紧急运输。 6.5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点,加强治安保障,防止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引发其他公共安全事件。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加强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显著位臵,公布抢险救援电话或维修保障单位等应急电话。 7.2培训 定期对有关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处臵突发事故能力,力求做到快速出动、正确勘察、有效处臵、及时报告,掌握组织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等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等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7.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综合演练。 7.3.2演练前应制订包括演练对象、地点、参加人员、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等在内的详细演练方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提出预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救援、指挥、检测、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技术方案、技术支持,有突出贡献的,以及在事故调查工作中为事故界定、鉴定做出重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4.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种设备事故和在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市场监管局局组织编制和解释,报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7.5.2预案修订 应当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估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8附则 名词定义 8.1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8.2特种设备事故。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8.3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8.4事故特征分类 (1)事故特征 一般指导致事故最严重后果所对应的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通常表现为事故特种设备的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故障等特征。 (2)爆炸 承压类特种设备部件因物理或者化学变化而发生破裂,设备中的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的现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主要承压部件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元器件损坏造成易燃易爆介质外泄发生爆燃的现象。 (3)爆燃(闪爆、闪燃) 锅炉炉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可燃介质泄漏与空气(氧)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火(或者能量)在空间迅速燃烧的现象。用煤粉、油、可燃气体等燃烧介质的锅炉,在点火或者燃烧不正常时,炉内积存的燃烧介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达到一定极限,遇明火快速燃烧的现象。 (4)泄漏 承压类特种设备主体或者部件因变形、损伤、断裂失效或者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损坏等因素造成内部介质非正常外泄的现象。 (5)倾覆 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试验中,因特种设备主体或者构件的强度、刚度难以承受实际的载荷,发生局部、整体或者基础的失稳、坍塌及倾覆事故。特种设备主体或者构件因载荷等外力影响,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而发生设备整体或者基础的失稳、坍塌的现象。 (6)变形 特种设备承载主体或者构件因受外力影响,工作应力超过屈服极限等发生过量变形失效的现象。变形一般分为弹性过量变形、塑性过量变形和过量蠕变等类别。 (7)断裂 特种设备承载主体及部件因材质劣化或者受力超过强度极限而发生的失效现象。断裂一般分为塑性断裂、脆性断裂、疲劳断裂和蠕变断裂等类别。 (8)损伤 因特种设备承载主体或者构件受机械力、周围介质化学或者电化学的作用、接触或者相互运动表面产生接触疲劳或者腐蚀疲劳,从而导致材料失效的现象。一般有磨蚀疲劳、接触疲劳或者腐蚀疲劳等三种失效形式。 (9)坠落 因特种设备材料、结构、设施失效或者失控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造成物体或者人员由高势能位臵落下的现象。如人在起重机上、塔器顶部、球罐内壁作业时坠落,从地面失足坠入洞、坑等现象。 (10)碰撞 因特种设备惯性失控造成的人、运动物体或者固定物体相互之间短暂作用的过程。如落物、锤击、飞来物、碎裂崩块,设备物体之间,人撞固定物体、运动物体撞人、人与人互撞等现象。 (11)剪切 因特种设备失控或者故障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时,人、物体因承受一对相距很近、方向相反的外力作用,发生局部承压、横截面沿外力方向发生错动变形的现象。 (12)挤压 因特种设备故障或者失控以及违章操作、操作失误、使用不当时,人、物体因承受外来压力被推挤压迫在运动物体或者固定物体之间的现象。 (13)失控 因特种设备控制系统失灵、安全保护系统功能缺失或者失效,导致设备不能被正常操作的现象。 (14)故障 因特种设备本体、部件或者安全装臵发生意外,导致设备不能顺利运转,无法实现正常功能的现象。 附件: 1.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2.相关部门及职责 附件1 特种设备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本市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一、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二、Ⅱ级(重大事故)是指: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三、Ⅲ级(较大事故)是指: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四、Ⅳ级(一般事故)是指: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至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附件2 相关部门及职责 区公安分局。负责事发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 区消防局。负责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由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臵,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扩大的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商务委。负责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的组织协调。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协调燃气行业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臵并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应急处臵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根据需要,参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移动式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区环保局。应急响应时,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现场及周边地区可能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测,对事故产生的以及救援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提出处臵意见。 区政府新闻办。协助做好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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