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工会对事业单位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二次、十四次全会和自治区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个年”主题活动和打好“五场攻坚战”各项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总工会工作要求,以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两个普遍”为抓手,以健全完善职工社会化维权帮扶网络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以优异成绩
2、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周年和自治区总工会成立61周年。 二、考评内容 (一)组织建设工程; (二)职工素质工程; (三)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工程; (四)维权机制建设工程; (五)送温暖帮扶工程; (六)财务工作和经费审查工程。 三、考评办法 (一)以定量考评的方式,按千分制打分。凡达到量化指标,获该项满分,少于量化指标的按考评标准扣分。 (二)为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走工会创新发展道路,对创新工作成果实行加分。凡适应新时期发展和新的实践要求,在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活动载体、工作方法上开拓创新,在全市工会工作中有较好示范作用,产生较大影响的创新工作成果,经市总工会评
3、审确认的,予以加分。 (三)不按时上报自检报告和评分表的,扣5分。 (四)不能按时按规定和要求完成上报市总工会各类报表、材料的,扣5分。 四、考评步骤和奖励办法 (一)考评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各单位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并将自检报告及评分表报市总工会联系指导组。 (二)市总工会成立考评组分别进行考核评定。 (三)考评等级。考评标准分为1000分。考评等级分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四个等次。总分获满分以上的评为特等奖、950分至999分为一等奖、850分至949分为二等奖、750分至849分为三等奖。 (四)考评结束后,市总工会将把考评结果抄送各单位党组织,并以此作为各单位工会主席年度工作实绩考核重要依据。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规定或不参加考核的单位,视为工作不达标并予以通报批评。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