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民生,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我区农村电网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区加快实施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农网完善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农村电力体制基本理顺,农村电力管理得到了加强,农村到户电价明显降低。 目前我区农网改造工程有两个承贷建设主体,即广西电网公司和
2、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为:广西电网公司所辖有农网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共44个,农村人口2588万;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有农网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共43个,农村人口1718万。截至2009年底,我区已基本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累计完成农网投资187亿元。所辖县已建成110千伏变电站116座,线路2561公里;建成35千伏变电站1397座,线路14093公里;10千伏线路130245公里,配电变压器116008个,低压线路259762公里。 二、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区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绩。新形势下,特别是2007年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全区农村电网供
3、求矛盾仍较为突出。一方面,农村电网构建薄弱,110千伏主网架配置不够,变电容量不足,部分县域1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已超负荷运行,供电可靠性低;另一方面,由于 一、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标准较低,大部分农村电网经过10余年运行,设备过于陈旧,安全性差,供电能力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通过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村的供电质量和用电安全,改造后我区境内县级110千伏和35千伏的输电网架布置进一步完善、结构进一步优化,10千伏及以下的电网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
4、步伐,对构建我区和谐安定的社会,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任务 和目标 主要任务:对未改造农网(包括理顺体制的农林场等地区)全部进行改造;对供电网络和老旧设施进行有效升级,加强县级电网网架建设以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接薄弱及单电源供电问题;统筹城乡电网一体化和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输配电项目,以适应城乡发展的要求和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配电方式,积极探索服务农业生产新途径、新思路,加强农田排灌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解决农业生产用电突出问题;在改造农村电 2网、理顺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构建农电发展长效机制;适度推进电网智
5、能化建设,重点开展电网自动化、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县域电网均有110千伏供电电源,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双电源供电比例达到70%,县城10千伏手拉手比率80%;变电站无人值班比例达到80%,有载调压主变比率90%,35千伏及以上开关无油化率90%,10千伏开关无油化率80%,节能型配变比率90%;农村电网容载比达到1.82.1;农网供电可靠率(rs3)达到99.45%,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达到96.0%,综合线损率降到7%以下,农网改造覆盖面提高到90%以上,农村电网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衔接
6、,请求国家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汇报,及时报告广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我区倾斜,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规模,帮助我区尽快解决农村电网建设滞后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程质量及还贷资金管理。 为保障国家下达给我区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尽快完成、发挥效益,项目业主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有关要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等一 3系列要求,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物价局等
7、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察,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请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加强监管,指导督促电网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使用农网还贷资金,保障农网还贷资金足额征收,及时偿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银行贷款本息;各市人民政府在规划、用地等项目前期协调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大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网建设的融资扶持力度,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协调全区农林场及体制不顺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农业、林业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农林场电网改造
8、升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11822号)的要求和公平自愿的原则,协调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林场理顺农林场电力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将农林场电网融入当地大电网统筹管理,加快农林场电网建设与改造,切实改善广西农林场生产生活用电条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理顺XX市XX县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取消供电企业“代管”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平自愿原则,组建股份制电网公司,彻底解决我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问题。 五、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已完成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三年规划(20102012年)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广西农村
9、电网改造升级“十二五”后三年规划(20132015年),2012年8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后,由我区农网建设两大承贷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每年农网改造计划的上报工作,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下达的农网改造计划任务和竣工时间要求,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的领导,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建立自治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审计厅、物价局、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及各电网企业等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根据工作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解决全区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及时解决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市、县相关部门与电网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公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5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