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章来源: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事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原注册资金
(万元)
主管部门
(出资人)
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街道/乡镇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 务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实收资本
(万元)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至 年 月 日
执照有效期
本企业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改制为公司,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实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认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 业 登 记 跟 踪 服 务 表
申请改制登记事项: 领表人签字: 注册人员签字: 日期:
选择项
序号
企业法人改制登记
提交材料目录
说 明
第一次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次
(日期: 年 月 日)
提交材料
审核意见
提交材料
审核意见
提交材料
审核意见
1
《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请被委托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3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批准改制的文件内容包括:同意企业改制、对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企业净资产的处置方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将企业法人净资产作为其在改制后公司的出资;不作为其在改制后公司的出资的部分,应当有明确的处置意见;如主管部门<出资人>将企业净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应另附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提交相关批准的决议或文件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
改制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原任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请携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7
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8
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①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范公司宗旨、组织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规则;②我们准备了各类章程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自然人的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9
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股东(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其他股东(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②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请申请人携带除本市登记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10
验资证明
①验资报告由依法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出具;②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③您可以通过财政局网站查询本市依法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名单。
11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证明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②我们准备了相关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请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粘贴全部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12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①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②我们准备了相关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③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提交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13
改制同时申请变更住所的,请提交住所使用证明。
①您利用企业自有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供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②如果您是租用他人的房产作为公司住所的,请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③更为详细的内容请查阅《企业登记须知》(注册大厅领取或在网站上查阅)。
1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①行业表述应当与经营范围相一致;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效期为六个月。
15
改制同时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①经营范围分许可经营范围与一般经营范围;②许可经营范围依许可文件表述;③一般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④您可以通过统计局网站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⑤如您申请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的,请出示许可证件的原件,供窗口注册人员核对。
1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材料准备要求
①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请使用A4型纸;②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册官签字
收取申请材料后,我们将把您提交的材料信息输入电脑,及时检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工商信用记录和住所有无重复登记情况,如有问题,我们将在三日内与您联系。请您仔细阅读企业须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SGS网站;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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