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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检查工.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64549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157 大小:324.6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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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司机 一、上岗条件 第1条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胶带输送机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所有保护装置,如烟雾报警、超温洒水、跑偏、低速、煤位、信号闭锁系统、制动和制动闭锁系统均应齐全,且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任何一种保护强行开机运行。 第3条禁止超负荷运转。 第4条禁止人员乘坐胶带输送机。在人员跨越处须设有过桥。 三、操作准备 第5条检查动力系统、各种保护装置、连接件的紧固情况、信号闭锁系统完好情况。 第6条检查动力系统油质、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第7条检查清扫器磨损情况。 第8条检查胶带张紧程度是否适当、胶带接头是否良好。 第9条检查胶带是否跑偏、中间架是否歪斜。 第10条检查底胶带是否有摩擦异物现象。 第11条检查喷雾装置是否完好。 四、正常操作 第12条发出启动报警信号,接到允许开机信号后方可启动运转。 第13条胶带输送机启动后,注意观察运行状况,检查各部轴承、电机等温升是否符合规定,若有异常,停机处理。 第14条胶带输送机运行中,集中精力,防止出现误操作。 五、特殊操作 第15条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在机尾处将胶带锁固。 第16条检查缩胶带锚固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第17条根据胶带机尾承载段长度拆除相应长度的中间架及托辊。 第18条操作收缩千斤顶,使胶带机尾滚筒轴线和转载机头的搭接距离大于0.5米。 第19条启动张紧车进行储带。 第20条胶带张紧好后,空载运转试车,检查调整胶带输送机机尾和机头储带仓跑偏情况。 (二)收胶带装置 第21条空负荷情况停车,切断电源并闭锁。 第22条停机前应使要收胶带停在离收带绞车最近处。 第23条停机后在收胶带处将胶带锁固。 第24条在收带接头处把胶带连到用专用还夹夹住,并打好压戗柱。用带夹把所收胶带连到绞车钩上,绞车绳不顺向时要加导向轮。 第25条启动张紧绞车、松胶带。收带绞车司机根据专人的指挥间断地牵引收带,直到所收胶带全部拉出。 第26条除去所收的胶带,接好胶带接头,主电机送电,点动空载试车,检查跑偏情况。 第27条载重试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II、使用专用裁带机裁带 第29条胶带空运转,将所要裁胶带接头转到卷带滚筒处。 第30条利用卡带装置将胶带卡住。 第31条松张紧绞车,抽开胶带一端接头,将储带端与卷带滚筒相接。 第32条开动卷带滚筒,将胶带卷起,抽开胶带另一端并与主胶带空端相连,抽出卷带滚筒。 第33条松开卡带装置,开动张紧绞车,将胶带张紧到规定程度。 第34条点动空载试车,检查跑偏情况,然后载重试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六、收尾工作 第35条正常情况下工作结束停车时,使胶带处在最小负荷状态下,避免胶带输送机重载启动。 第36条停车后检查各种保护及部位的状况,处理异常现象。 第37条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胶带输送机工作日志。 钢丝绳检查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立井、斜井、上山、下山及凿井时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井筒罐道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制动绳、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井筒悬吊钢丝绳等的检查作业。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掌握钢丝绳的基本知识,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操作,能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检查。 第4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第7条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8条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第9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 第10条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 3.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量超过上述规定时。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钢丝绳使用期问,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 第1l条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12条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 (1)平巷运输设备。 (2)3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 (3)斜巷无极绳绞车。 (4)斜巷架空乘人装置。 (5)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第13条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第14条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悬挂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后经检查鉴定、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可继续使用。 第15条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6条在井口验绳和涂油时应系安全带。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准备好合格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对在检查中需要使用的安全带进行认真检查。 第18条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第19条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做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在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五、正常操作 第20条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第21条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m/s 的验绳速度,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第22条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纱,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凹凸等变形情况。 第23条验绳时,必须检验全绳。 第24条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绳直径,除平时发现较细部位要卡量外,还要对规定点进行卡量,卡量方法是用卡尺测量钢丝绳外接圆直径。 第25条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他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 第26条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多层缠绕的上、下层换层临界段和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第27条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出“红油”,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第28条钢丝绳除日常检查外,还应每月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从滚筒到天轮段钢丝绳,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 第29条若使用仪器检查钢丝绳,也要配合人工检查,人工检查仍要按本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第30条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油垢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等挥发性油类清洗。 第31条根据气温和所需涂注油脂的黏稠度,可采用加温的方法使油脂容易附着在绳上,然后用手将油脂均匀涂注在绳上。涂注油时绳速不得大于0.3m/s,站在井口涂注油时应系安全带。如采用涂注油容器涂注油时,应注意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第32条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m,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m。为保证试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截取试样时尽量不采取加热法切割,如需要用加热法时,应将试样长度加长200mln'试样两端用软铁丝绑紧。 六、收尾工作 第33条做好钢丝绳检查记录,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人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本中。 第34条对每一根钢丝绳建立检查档案,记录好钢丝绳的使用地点、规格型号、启用时间、定期试验情况、检修问题及处理情况、检修日期、检修人等项内容。 第35条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36条在进行涂注油等作业后应将井口、井架及车房等处的废棉纱、油脂等易燃物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 电气试验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各种电气试验工种。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新试验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人员等)必须在持有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3条应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及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必须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4条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熟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方法》的规范和要求。 第5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疾病。 三、安全规定 第6条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8条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l%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生瓦斯突出的地区,要有专用局部通风机,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第9条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10条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ll条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短路二次侧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mm2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2条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第13条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试验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是。 第15条试验前必须了解试验现场情况和被试验设备的情况,选择好仪表、仪器设备,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6条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第17条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第18条仪表检验时,拆装仪袭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9条在进行固定设备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的萼项。如有变更情况,要给司机交代清楚。 第20条试验现场必须装设护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五、正常操作 第2l条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 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核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荒,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戈持牢固。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主管技术人员。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昭绝缘电阻时(如电缆、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辛廪试物后,再停止转动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前调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的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艟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枝、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笺,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装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问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再做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授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22条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故好下列准备工作: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装设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做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脂。 12.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3.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23条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示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9.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0.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1.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24条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的事项。如有变更情况,要给司机交代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5.矿井提升绞车动态测试紧急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当钢丝绳符合要求后,绞车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6.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启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动机在轻载状态启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动机负载。 第25条操作注意事项。 1.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2.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3.严禁采用变压器中性线做试验用接地线。 4.试验用导线截面:在电压回路或不大于5A的电流回路中,应使用截面不小于1.5 mIn2的绝缘软线,其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高压引线周围要加装护栏,防止触碰危险。 5.在做高压电气试验时,加压前必须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6.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7.为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8.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9.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工作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0.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舢112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1.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12.在保护盘或仪表盘上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13.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六、收尾工作 第26条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做好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27条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确认线路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28条清点试验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变(配)电所检修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4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掌握触电急救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s条必须熟悉、掌握所管辖区域的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各种保护装置及运行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6条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并按岗位要求做好变(配)电所的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7条上岗时,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8条检修高低压电气设备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第9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lO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11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2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3条在检修工作前,办理工作票、操作票及相关停电手续。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室、变电所签证。 第15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6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进行检查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7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停电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问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工作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20条检修人员进人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 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2l条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绝缘隔板。 第22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3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4条在电容器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进行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第25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戴绝缘手套。 第30条新购置的电气设备,按说明书要求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检修。 七、特殊操作 第3I条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2条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八、收尾工作 第33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4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防止工器具遗留在设备上,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变(配)电所值班员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值班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应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 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和设备分布情况,了解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5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9条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唱票时声音洪亮清晰;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值班员操作。 第10条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第11条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12条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13条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员或值班班长报告,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4条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5条严禁带负荷进行刀闸操作。 第16条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7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人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 第19条蓄电池过充放电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20条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防鼠设施,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第21条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的登记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值班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变配电线路和变电所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以及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状况。 3.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以及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的情况。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讯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23条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4条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液压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第25条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时,做好录音和记录。 2.每小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26条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受令人复诵无误并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项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第27条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和接地开关。 5.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第28条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第29条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验电:必须使用相等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笔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1)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2)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3)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30条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3.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第31条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3.合上变压器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2条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3条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4条低压馈电开关操作如下: 1.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时,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察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七、特殊操作 第35条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6条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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