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天管理处
隧道营运管理手册
2
前 言
自2014年7月17日起,新天管理处通过对安保、隧道管理职能整合和优化,。
本手册包括隧道保畅、隧道养护管理、隧道设备管理及隧道应急管理等四方面,可作为隧道日常管理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隧道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为保障新天路段的安全畅通共同努力。
2015年6月
二
道路(隧道)巡查
1.做好当班巡查车辆例保检查,确保巡查车辆正常;
2.按规定时间间隔上路巡查并动态上报方位,实时掌控道路动态信息,对发现的隧道及道路安全设施损坏、情报板故障、隔离栅缺失等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做好交安设施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3.及时发现、处置巡查过程中的抛洒物、行人、违停抛锚车等异常交通事件;
4. 定期抽查隧道横通道、桥涵通道是否有堆积物,及时清理或通知高速路政部门、养护部门;
5.对道路上各类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各种现象,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对劝阻不止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责令停止施工;
6. 做好控制区用地范围内穿(跨)越管线及建(构)筑物的检查,对发现未经审批的行为及时阻止并上报相关领导;
7.做好各类道路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交警控制交通,开展伤员救助、清障、施救等工作,并上报现场各类信息,尽快恢复交通;
8.做好受损路产设施的勘察、取证、索赔以及路产安全设施的派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9.按规定频率和里程要求,开展道路安全设施步行检查工作,发现处置交安设施异常;
10.按规定做好各类巡查记录、桥梁检查记录、车辆检查记录等;
11.做好隧道动态管控,做好隧道内CCTV监视工作,及时发现处置隧道异常情况;
12.按要求做好隧道机电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按规定频率开展消防设施、配电房、隧道照明、水泵等机电设施设备的安全巡视,做好记录,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巡查等工作;
13. 做好隧道悬挂设施、隧道结构物、道路安全设施等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问题和隐患;
14.做好冰雪天、“三防”、雾天等恶劣天气下和重大节假日等道路应急保畅工作;
15.按要求做好隧道卡口点应急卡口工作;
16.负责辖区当班期间道路保畅管理工作,合理调配、指挥巡查、施救力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17.按规范要求做好各类记录填写;
18.协助做好清障施救工作,完成上级交办临时性的工作。
三
清障施救
1.做好当班巡查车辆、清障车例保及随车工具的检查,确保清障车辆正常;
2.参与道路巡查工作,做好高速公路路况检查、抛洒物处置、劝阻行人、劝阻违停抛锚车等工作;
3.做好各类故障抛锚车的清障施救工作,并按规范要求签订清障协议,发放告知书,填写清障日报;
4.做好各类道路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伤员救助工作,做好各类车辆的清障施救等工作,尽快恢复交通;
5.做好冰雪天、“三防”、雾天等恶劣天气下和重大节假日等道路应急保畅工作;
6.做好隧道动态管控,做好隧道内CCTV监视工作,及时发现处置隧道异常情况;
7.按规范要求做好各类记录填写工作;
8.协助做好路产设施的勘察、取证、索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临时性的工作;
9.协助做好隧道悬挂设施、隧道结构物、道路安全设施等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问题和隐患。
五
机电设施
管理
1.熟知隧道内各种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认真执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做好隧道消防水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专项维修,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测试,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做好隧道照明管理,制定符合设计要求的灯控方案,做好隧道节能工作。
4.负责做好管理所配电房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高配检修、防雷检测,确保电力供应设备正常运行。
5.负责做好自发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组织开展自发电人员培训工作。
6.遇高压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及时与供电单位取得联系,尽快维修,保证及时供电。
7.做好隧道机电设备专项工程实施过程管理,做好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垂直管理。
8.组织做好隧道机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排除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巡查
隧道值班
巡查频率:每班巡查每6小时不少于一次。
记 录:将巡查情况按要求填写在《道路巡查记录》上(清障车巡查时记录在《拖车日报》上)。
工作要求:按要求做好隧道CCTV监视工作,隧道内异常事件在5分钟内发现;接警后3分钟内出大门稽查考核为5分钟内出车或10分钟内抵达现场;接卡口任务后3分钟内实施卡口。
记 录:填写在《隧道值班记录》中。
检查频率:巡查时密切关注道路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对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场进行应急处置;步行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累计里程不少于15公里;隔离栅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修;护栏设施、百米桩、轮廓标、防撞桶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进行专项检查和维护;标志牌、标线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维护。
记 录:日常巡查情况记录在《道路巡查记录》上,步行检查记录在《安全设施步行检查记录表》中。
交安设施管理
隧道日常管理职责流程
图
检查频率:所有重点桥涵通道及隧道车行、人行通道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1次对辖区桥涵全面检查;对实时视频监控的桥涵,每天不少于一次通过监控画面进行查看。
记 录:重点桥涵通道检查情况记录在《道路巡查记录》中,桥梁视频检查及隧道内通道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全面检查记录在《桥涵通道检查记录表》中。
桥涵通道
道路保畅管理篇
工作要求:对受损路产设施按要求勘察、索赔并现场设置警示桩预警,当天完成损坏设施派工(其中隧道内交安设施自行组织实施);关注维修质量和进度,督促维修队在24小时内修复;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对受损路产设施进行初步验收。
记 录:受损路产按要求填写《路产勘察表》、《路产损坏索赔单》;填写《受损路产设施派工单》向维修队派工并根据维修结果组织验收;填写《受损路产设施维修情况表》做好维修情况跟踪督促。
路产损坏管理
工作要求:接警后5分钟内出警或30分钟内抵达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现场警示不少于150米),向故障车司机发放告知书并签订清障协议,就近收费出口(收费班长签字)拖离,推荐停车场停放(停车场确认)或故障车司机指定位置停放。
记 录:清障情况记录在《拖车日报》上,属故障车的后附《清障施救协议》。
清障施救
工作要求:发现未经审批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阻止,并上报安保科及辖区高速路政部门;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对辖内已有穿跨越管线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在建穿跨越工程现场管理。
记 录:能当场阻止的记录在巡查记录中,不能当场阻止的建筑控制区的违规行为填写《路政工作联系单》报辖区高速路政部门和安保科,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在《穿跨越管线安全检查表》中。
穿跨越
管理
施工管理
检查频率:每天对各施工点现场停车检查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记录。
记 录:将检查记录在《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中,对违规行为下发《道路施工违规行为处罚单》。
9
新天管理处隧道所值班室工作规定
隧道所值班室集信息传递、隧道监控、主线卡口等工作为一体,是主线及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前哨岗。为加强隧道所值班室工作,确保主线及隧道的安全畅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不迟到、早退,值班室须保证一人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确需离开时,需有人顶替或报监控值班室同意;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物品、工具当面清点并做好交接记录。
二、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严禁吸烟,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期对值班室内的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及时接听值班电话(3声铃响内接起),使用普通话,无服务忌语;值班时保持清醒,严禁睡觉;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每天6点至20点负责隧道监控工作,要求5分钟内发现隧道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班长,并上报监控值班室。
五、负责做好卡口工作,实施卡口时必须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头盔、持停车指示牌;接到通知后3分钟内出大门(岗亭),原则上5分钟内完成卡口工作。
六、做好相关值班用具的保管、维护工作,确保值班手机、应急灯、照相机等电池电量充足。
七、按要求开启和关闭隧道照明、风机等,发现有关设施、设备故障或损坏,及时上报。
八、要求语言文明,耐心做好司乘人员的解释工作,用心做好优质服务工作,避免投诉事件的发生。
九、卡口点(岗亭)值班员除执行卡口任务外,还需及时关注隧道互通情况,做好互通区违停车辆的劝离和警示桩摆放工作;按规定做好晴天封道工作;根据需要或班长指令协助做好发电机发电、开启和关闭消防泵等工作。
新天管理处道路(隧道)安全
保畅稽查考核办法
第二条 各隧道管理所道路安全保畅工作稽查由管理处安保科负责实施。稽查频率每月不少于3次,其中夜查不少于1次,抽查值班室录像不少于4小时。
第三条 各隧道管理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稽查频率每月不少于4次,其中夜查不少于2次,抽查值班室录像不少于8小时。
第四条 稽查内容及方式。包括遵章守纪、道路保畅、交安设施与施工管理、清障施救管理、内业管理等五方面。稽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记录、查看录像及查听录音、查阅GPS系统等。稽查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以稽查核实单的形式反馈相应单位。
第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稽查工作台帐,对日常稽查及专项稽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对管理处专项稽查中稽查的问进行核实,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整改情况报安全保畅科
新天管理处道路保畅巡查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道路保畅巡查分为车辆巡查、电子巡查和人员步行检查等三种形式。
第三条 本细则中的道路安全设施泛指用于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引和防护的波型梁护栏、活动护栏、桥栏钢管、防眩板、防撞设施、标志标牌、隔离栅和防落网等。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安全保畅科负责对道路保畅巡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 监控值班室负责主线道路电子巡查和隧道、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工作,各隧道管理所负责隧道实时监控工作。
第八条 道路保畅巡查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安全设施检查,隧道、边坡结构物检查,建筑控制区管理,桥涵通道堆积物清查,道路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现、处置等。
第三章 巡查模式
第九条 道路保畅巡查模式要求:
(一)车辆巡查:正常情况下各隧道管理所采用车辆对主线所辖路段日班(8:00-20:00)、中夜班(20:00-08:00)进行巡查各不少于二次;对隧道内日班(8:00-20:00)进行巡查不少于二次,中夜班(20:00-08:00)进行巡查不少于一次。
(二)主线电子巡查和监控:监控值班室用全程监控系统每天对主线进行电子巡查,频率日班间隔不大于2个小时,中夜班(16:00-8:00)不大于4个小时。
(四)人员步行检查:各隧道管理所每月对所辖路段步行检查不少于16公里,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
第十条 为配合做好交通事件处置工作,各隧道管理所应根据管理需要灵活配置车辆、人员驻点,确保清障施救人员在接报30分钟内应到达现场。
第十一条 道路保畅巡查要求:
(一)车辆巡查。
(1)巡查车辆。道路保畅巡查车辆包括巡逻车、工具车、拖车或轮胎抢修车。
(2)巡查内容。拖车巡查内容包括高速公路路况检查、道路突发事件处理、抛洒物处置、劝阻行人及违章停车等;巡逻车巡查内容包括高速公路路况检查、道路突发事件处理、劝阻行人及违章停车、抛洒物处置、情报板发布信息内容核实、道路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设施检查、桥涵通道堆积物清查等。
(3)巡查范围。新昌隧道管理所巡查路段为新昌(K259+500)至盘龙岭隧道互通(K290+400)。
各隧道管理所要着重做好责任时段隧道内的实时监控工作,监控值班室着重做好危险路段及责任时段隧道内的实时监控工作,确保在5分钟内发现各类交通事件。
(三)人员步行检查。
(1)巡查方式:巡查人员在高速公路防撞护栏外或硬路肩内通过步行方式进行检查,在硬路肩内步行检查时需做好预警工作。
(2)内容包括:道路安全设施完整性检查、桥涵通道堆积物清查、建筑控制区内各类临时性构筑物及穿跨越管线检查等。
第四章 记录及考核
第十二条 各隧道管理所、监控值班室需对各类巡查进行详细记录。
(一)车辆巡查记录在《路产巡查记录表》或《隧道值班记录》中。对发现及处理的事件必须记录完整过程。
(三)隧道实时监控记录在《隧道事件发现记录》或《隧道值班记录》中。
(四)步行检查记录在《路产巡查记录表》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科室进行处理并跟踪记录事件处理结果。
(五)拖车巡查记录在拖车日报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各参与巡查的车辆在巡查过程中必须开启GPS对讲系统。
新天管理处道路路产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管理处各职能科室和各单位的道路路产设施管理工作。
道路路产设施泛指用于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引和防护的波型护栏、活动护栏、桥栏钢管、防眩板、防撞设施、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防落网、桥涵通道限高门架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简称交安设施,下同);沿线绿化、桥梁混凝土护栏、挡墙、边沟等土建工程类设施;主线摄像头、路灯、情报板、预警警示装置等机电类设施;收费现场的防撞设施、警示设施及收费设施等。
3.职责
3.5各隧道管理所为本辖区内道路(含隧道)交安设施维护管理的具体实施者,负责交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组织对损坏交安设施的勘察、派工、初步验收等工作。
4.程序和要求
4.1设施巡查及交安设施的日常维护
4.1.1 设施巡查。由各隧道管理所在道路巡查时开展路产设施的巡查工作,分车辆巡查和人员步行检查。
4.1.2 巡查工作原则
a.车辆巡查行驶过程中,车辆行驶速度应控制在90公里/小时以下。
b.正常情况下,车辆巡查必须两人协同进行,驾驶员及巡查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c.车辆巡查频率。正常情况下,每班次巡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6小时一次,最长巡查间隔不大于8小时)。
d.人员步行检查。巡查人员在高速公路防撞护栏外或硬路肩内通过步行方式进行检查。在硬路肩内步行检查时需做好预警工作,各隧道所每月累计步检不少于16公里,次数不少于4次;
4.1.3巡查内容和要求
a.车辆巡查。车辆巡查时动态检查各类道路路产设施的完好情况,对发现的设施异常影响正常通行的,当场进行应急处置;对暂不影响通行的及时记录,属交安设施的由隧道所组织维护,其它设施按类别通知主管科室组织进行修复。
b.步行检查。全面检查道路路产设施,并重点检查道路交安设施完整性:包括护栏螺丝、轮廓标、百米桩、隔离栅、沿线机电类安全设施等细节部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属交安设施的由隧道所组织维护,其它设施按类别通知主管科室组织进行修复。
4.2道路交安设施定期维护
4.2.1维护频率。根据季节特点和时间间隔,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安设施专项维护工作,其中隔离栅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修;护栏设施、百米桩、轮廓标、防撞桶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进行专项检查和维护;标志牌、标线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维护。
4.2.2 定期维护工作要求。
a.调查统计。根据计划安排,组织人员对需要定期维护的设施进行调查统计,形成书面的调查汇总资料。
b.组织实施。根据调查结果,分情况组织实施:
1)隔离栅设施。由隧道所组织所辖保洁队(劳务用工)进行修复。
2)护栏、百米桩、轮廓标、防撞桶设施。护栏设施向护栏维修队进行派工,并督促按时完成并组织进行验收;百米桩设施根据统计情况,按程序进行统一采购,由隧道所组织安装;轮廓标由隧道所组织进行补缺或更新;防撞桶更新和维护由管理所组织实施。
3)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根据统计情况,由安保科外委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3 道路路产设施受损处置
4.3.1路产损坏案件受理
a.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路产损坏,应进行现场勘查、登记。
b.当发生路产损坏案件的相关人员主动报案、路面作业人员报告或通过其它途径获悉的路产损坏案件,巡查人员接报后,应及时登记并组织勘查。
4.3.2路产损坏现场勘查
a.现场定位。巡查人员将路产损坏现场所处的方向、桩号、位置、部位等进行记录、定位。
b.现场取证。取证内容包括物证收集或损坏部位留取影像证据、资料等。
c.损坏计量。内容包括:数量、面积、体积、深度等。
d.填写路产损坏勘察表,将现场损坏情况,分类进行详细记录。
e.勘察完毕后,根据公司要求设置警示桩预警,填写维修派工单,通过OA邮件或传真方式向护栏维修队派工。
f.涉及机电类、工程类及收费现场的路产设施损坏,在赔偿标准内的由隧道管理所巡查员定损和勘察,不在赔偿标准内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现场勘察,并出具损失金额清单,作为向肇事者索赔的依据。损坏的设施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及时修复。
4.3.3路产设施维修督查
a.正常情况下,损坏的交安设施需要在24小时内组织修复。
d. 对未及时组织修复的机电类、工程类及收费现场安全设施且无正当理由的,隧道管理所要及时上报处安委办,由处安委办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安全考核。
4.4 道路路产设施考核和验收
4.4.2道路交安设施定期维护验收
a.护栏检修验收。在检修完毕后3天内,所辖隧道管理所组织初步验收,验收要求同路产损坏维修验收标准。
b.隔离栅验收。由处安保科抽查验收。
c.百米桩、轮廓标、防撞桶验收。由处安保科组织抽查验收。
d. 标志标牌标线验收。由处安保科组织各隧道所共同验收。
4.4.3道路交安设施损坏维修验收
a.路产损坏(含逃逸)维修按“一案一档”原则,根据勘察情况,巡查人员填写路产设施维修派工(验收)单,经所辖管理所负责人审核后,交维修队组织修复。
b.维修队接到派工通知后,原则上根据派工单内容组织修复,如遇维修内容变更需及时做好沟通工作,并在派工单上进行标注。
c.维修完成后,维修队及时填写修复内容,经维修队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15天内将维修派工(验收)单汇总交辖区管理所,由辖区管理所组织进行初步验收。
d.初步验收频率和要求。由管理所组织初步验收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组织初步验收,验收按“一案一档”要求,将验收情况如实记录并签名。验收按“恢复原貌”原则进行,主要核对修复的数量和质量,其中修复质量主要检查修复的外观,如护栏平顺性、立柱安装垂直度、护栏螺丝完整性等。对立柱水泥墩埋深等隐蔽工程,维修队要做好拍照取证工作,管理所巡查人员在施工期间现场进行抽查。
4.4.4机电类、工程类及收费现场设施损坏维修的验收
由业务经办科室组织,安保科派员共同参与验收。
5 相关记录
5.1 《路产损坏设施派工(验收)单》
5.2 《路产损坏设施最终验收记录表》
5.3 《道路安全设施日常维护考核表》
集团高速公路涉路作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清障作业)
5.2清障施救类
5.2.1作业单位应按照下表的要求,足额配置清障施救现场作业人员。
分类
配置人员
车辆拖曳
驾驶员和辅助工,每车不少于2人
故障抢修
驾驶员和修理工,每车不少于2人
抛洒物清理
抛洒物清理,每车不少于2人
事故清障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配置拖车驾驶员、辅助工、修理工、吊机工、司索工、驳货工、施救管理人员等
5.2.2现场安全作业人员配置要求和安全职责
5.2.2.1:驾驶员和辅助工: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辅助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作业过程中驾驶员负责故障或事故车辆查看,司乘人员安全提醒,并负责安全瞭望;辅助工负责预警设置,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5.2.2.2驾驶员和修理工: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修理工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按规范做好预警,作业过程中要有一人进行安全瞭望,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5.2.2.3道路巡查员: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求。巡查过程中发现路面抛洒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无法清理时在现场做好预警后上报值班室处理,预防抛洒物引起道路交通事故。
7.2清障施救类车辆
7.2.1清障施救单位(含协作单位)应配备满足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业务所需的车辆设备,车辆行驶证、吊机特种设备检定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2.2清障施救车辆包括:拖车(含平板拖车)、巡查车、轮胎车、驳货车(含平板货车)、吊机等。其中:
⑴拖车(含平板拖车):车身为醒目的黄颜色,车顶安装爆闪灯警报器。
⑵巡查车:道路巡查车应设置后显示屏,并按集团公司生产性用车统一外观标识涂喷车身颜色和字样,安装专用爆闪灯、警报器和对讲通信设备以及车载GPS定位与车载视频系统。
⑶轮胎车:车身为醒目的黄颜色,车顶安装警灯警报器,车后安装LED显示屏。车厢安装气泵等设备,并配备预警设施。
⑷驳货车(含平板货车):为装载重量超过5t(含)的驳货车和转载事故车辆的平板车。
⑸吊机:高速公路业主自备吊机颜色一般为黄颜色,外租设备型号和颜色不作要求。
7.2.3清障施救协作单位合同范围车辆和设备实行报审制度,合同签订后,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公务卡。
9.清障施救作业现场管理
9.1作业前准备
9.1.1清障施救单位(含协作单位)按规定保养车辆及装备,保证车辆、装备技术状况良好。
9.1.2交接班期间,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和设备,根据交接情况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后所有问题由当班方负责,交接双方应当面签字认可。
9.1.3当班清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反光背心。
9.2现场管理
9.2.1车辆拖曳:到达现场后,在辅助工的引导下,清障车停在故障车前面合适位置,开启双跳灯、警灯,发动机应处于工作状况。辅助工在故障车后方来车方向150m处先远后近依次放置标志牌、警示桩,警示桩应均匀、弧形放置(遇夜间、长下坡、弯道等情况适当增长预警距离)。车辆拖曳过程中,在车道内行驶时拖车速度一般控制在60Km/h,在硬路肩上行驶,在匝道内或天气情况恶劣时,应控制在20Km/h以内,需长距离拖车,在中途应停车检查连接系统的安全状况及装载等。
9.2.2故障抢修:抢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轮胎抢修车停在故障车后,在故障车后方150M外设置明显的抢修作业警示标志、标牌,并在被抢修车轮下放置三角木,顶起千斤顶放好铁凳后,方可开始进行拆装轮胎作业。对不能维修的故障车,应根据故障情况和车辆情况对其进行拖离。清障作业完成后,应按规定收好所布设的控制区。
9.2.3抛洒物清理:巡查员互相配合,一人负责安全瞭望,一人负责清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清除抛洒物,特殊原因无法清除的应及报告监控室请求支援,警示后方车辆注意通行安全。
9.2.4车辆故障清障施救
9.2.4.1到达现场后,立即在事故车辆后方来车方向150m外放置交通警示标志,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防止二次事故或事故扩大。
9.2.4.2清障施救人员在交警勘察现场后,根据发生事故车辆的多少,确定清障方案。多车事故的则先将所有事故车移位至硬路肩上,顺车流方向按次序边排好,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交通尽快恢复,再将事故车辆拖至交警指定地点进行事故处理,单车事故的则迅速将事故车拖离现场。
9.2.4.3清障车将最后一辆事故车拖离现场时,清障人员要及时撤除交通警示标志,并报告分中心值班室。
9.2.5特殊条件下施救
a、恶劣天气情况下清障车行驶过程中应开启警示灯、警报器、防雾灯,同时加大与前方车辆的安全距离,根据天气情况严格控制车速。
b、对于恶劣天气(雾天、雪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车辆,要先将事故车辆拖到最近出口或服务区停放,待雪停雾散后再进行处理。
c、参与化学危险品事故现场清障施救的人员,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化学危险品对人体的危害。车辆和人员应确保在事故现场上风口,车辆设备留足掉头(撤离)空间。如为爆炸燃烧或重毒性扩散现场,严禁人员靠近。
9.3清障施救封道说明及示意图
清障作业封道可参照本细则中项目封道示意图实施作业现场的布置;施救作业封道应按照高速交警、高速路政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实施(具体说明和示意图见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第二篇
隧道养护管理篇
20
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雨季或冰冻季节应加强检查。
检查内容:分别对隧道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吊顶及预埋件、内装等进行检查,以定性判断为主。
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配合必要的检查工具。
记 录:将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填入《经常检查记录表》,详细记述检查项目的破损类型,估计破损范围和程度,作出判定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经常检查
检查频率: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
检查内容:分别对隧道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吊顶及预埋件、内装等进行检查。
检查方法: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并应尽量靠近结构检查
记 录:将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详细准确的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作出判定结论。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出土建结构定期检查报告。
定期检查
隧道日常管理职责流程
图
结构物日常管理篇
检查频率:遭受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事件后。
检查内容:针对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或结构部位作重点检查,掌握其受损情况,为采取对策措施提供依据。
检查方法: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并应尽量靠近结构检查。
记 录:检查结果的记录,与定期检查相同,并按定期检查的标准判定,当难以判明破损的原因、程度等情况时,应作专项检查。特别检查完成后,应提交特别检查报告。
应急检查
维护频率:路面清扫不少于1次/日;内装清洁不少于3次/年;排水设施清理不少于3次/年,雨季时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检查和清理工作;标志、标线的清洁不少于1次/月。
维护方法:以机械作业为主,人工作业为辅。
清洁维护
保养频率: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发现一般异常和技术状况为2以下的状况,应及时对土建结构进行保养和维修。
维修内容:包括经常性或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破损部分的维修,具体为洞口、洞身、路面、人行和车行横洞、排水设施、检修道及内装的保养维修。
保养维修
隧道土建结构养护管理规定
一、 隧道养护等级
公路隧道养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分级标准按《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表3.1.1-1和3.1.1-2执行。
二、隧道技术状况评定
三、土建结构
3.1 一般规定
日常巡查
3.2.1日常巡查应对隧道洞口、衬砌、路面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妨碍交通安全等进行检查。
3.2.2日常巡查频率宜不少于1次/d,雨季、冰冻季节和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
3.3 清洁
3.4 结构检查
3.4.1土建结构检查包括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2 经常检查以定性判断为主,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按《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表4.4.3执行。经常检查破损状况判定分三种情况:情况正常、一般异常、严重异常。
3 经常检查由隧道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
3.4.4 定期检查的周期根据隧道技术状况确定,宜每年1次,最长不得超过3年1次。当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结构分项技术状况评定值为3或4时,应立即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
3.6 保养维修
新天管理处结构物安全管理办法(隧道篇)
施。
一、 结构物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处养护科是结构物管理的主管部门,管理处安全保畅科、各隧道管理所是相应结构物管理的协管部门,处安委办是结构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一)养护科结构物管理职责:
(二)安全保畅科结构物管理职责:
(三)隧道所结构物管理职责:
1.负责管辖隧道的消防安全管理;
2.负责管辖隧道的经常性检查;
3.负责包干路段内边坡(挡墙)日常巡查管理和定期巡查,负责相应登山巡查队的日常管理;
4.配合养护科做好相关监测、养护、应急处治等工作。
(四)处安委办结构物管理职责:
二、结构物安全管理(隧道管理篇)
(一)隧道养护管理
1.隧道检查与评定
隧道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四类。隧道经常性检查由各隧道所隧道管理员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由养护科按照公司或管理处的部署,选择合适的时间,成立隧道结构物定期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应急检查以管理处养护科为主,管理处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必要时经上报公司同意后可委托有关专业单位实施。专项检查以外委为主,管理处养护科及其他部门协作,隧道检评与管理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与抽查。具体检评要求按照《新天管理处隧道检评管理办法》执行。
(1)各级责任人具体责任
(2)检查频率
隧道管理所协管员对管辖隧道技术状况为3类及以上的隧道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技术状况为3类以下的隧道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且必须参加各管辖隧道的定期检查。
(3)奖罚措施
新天管理处隧道检评管理办法
根据交通部部颁《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和《浙江沪杭甬、上三高速公路结构物检评管理办法》中关于隧道检评的有关内容,并结合上三高速公路新天段的现状编制而成。
隧道结构的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四类。
1.隧道的经常性检查:
(2)新天段隧道的经常性检查频率应不少于1次/月。在雨季或冰冻季节,应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2.隧道的定期检查:
(2)新天段隧道的定期检查频率应不少于1次/年,检查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
3.隧道应急检查和专项检查:
4.隧道技术状况评定:
5.隧道检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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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隧道机电设备管理篇
设备巡查
检查频率:每日对所有隧道设备巡查不少于1次(不进行性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记录,对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后填写设备维修联系单报设备科。
记录:巡查记录填写在《设备日常巡查及定期检查记录本》中。
检查频率:每日3次对变配电设备进行巡查,并填写各设备的运行记录。
记录:巡查记录填写在《变配电设备运行巡查记录本》中。
变配电设备
隧道日常管理职责流程图
工作要求:每周对山顶消防水池的水位进行巡查,每半月1次对备用消防水泵进行切换试验,每季度1次对消防栓进行逐个检查,并对其进行清洁等维护;对所辖灭火器应每月1次进行全面检查。
记录:各记录填写在相关记录本或记录表中。
消防系统
设备管理篇
火灾报警系统
检查频率:每季度1次对隧道火灾报警系统及各综合盘进行检查和测试,外表清洁。
记录:各记录填写在相关记录本或记录表中。
紧急电话系统
柴油发电机组
检查频率:每月1次对隧道内报警电话进行检查并进行性能测试。
记录:各记录填写在相关记录本或记录表中。
检查频率:每半个月运行维护1次。
记录:各记录填写在《柴油发电机日常运行记录》中。
隧道设备检查和维护频率汇总表
序号
设备设施
日常巡查
定期检查、维护
专项检查维护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1
配电房
3次/日
隧道所
1次/月
维修班
1次/年
维修班或外委
2
变压器房
1次/日
隧道所
1次/月(切换)
维修班
1次/年
维修班或外委
3
所有隧道设备(包括下列设备)
1次/日(不进行性能测试)
隧道所
不定期
设备科
4
消防水泵
1次/半月(备用泵切换)
隧道所
1次/6月
设备科
5
水位报警测试
1次/季度
隧道所
1次/6月
维修班
6
消防栓
1次/季度
隧道所
不定期
设备科
7
灭火器
1次/月
隧道所
不定期
设备科
8
火灾报警综合盘
1次/季度(全检)
隧道所
1次/6月
(预案联动测试)
维修班
9
报警电话
1次/月(全检)
隧道所
不定期
维修班
10
RTU控制箱
1次/6月
维修班
不定期
维修班
11
闭路电视系统
1次/季度(清洁)
隧道所
外委
设备科
12
通信设施
1次/3月
维修班
序号
设备设施
日常巡查
定期检查、维护
专项检查维护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检查周期
责任部门
13
监控室设备及系统
1次/3月
设备科
1次/年
设备科
14
广播系统
1次/月
隧道所
1次/年
维修班
15
车道指标灯
1次/3月
维修班
1次/年
维修班
16
限速标志
1次/3月
维修班
1次/年
维修班
17
人通、汽通门
1次/月
隧道所
不定期
设备科
18
CO/VI检测仪
1次/3月
设备科
1次/年
维修班
19
风速风向仪
1次/3月
设备科
1次/年
维修班
20
光亮度测试
1次/3月
设备科
1次/年
维修班
21
备用发电机
1次/半月
隧道所
1次/3月
设备科
22
应急照明
≥2次/月
隧道所
1次/3月
设备科
23
系统机房
1次/月(清洁保养)
隧道所
24
隧道悬挂设备(风机等)
1次/6月
维修班
25
电光标志、LED道钉
1次/日
隧道所
1次/月(清洁)
隧道所
不定期
设备科
注:检查内容及方法参照相关制度,同时有关单位做好相关记录。
隧道机电设备维护规程
隧道机电系统维护规程
一、风速风向检测器、光强检测器
洞内洞外光强和风速风向设备属低维护仪器。定期维护工作只需保持探头镜面清洁。通常应每6月清洁一次,清洁时用一块柔软的干布清洁镜头和防尘镜面。
二、 CO/VI检测器
CO/VI检测器定期维护包括清洗光学镜面、准直探头、雾校准和调零等。
1、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损坏,光学镜面是否干净。清洗光学镜面周期可根据隧道情况及测量数据准确性来定)。一般一年至少清洗1次。清洗隧道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故障。
三、闭路电视监视子系统
为避免系统出现问题,在系统运行正常的状况下需定期对各个节点的设备进行清理:机柜内的设备一般应每月一次进行清理,机柜表面用干毛巾清理,机柜内可以用干净的防静电毛刷进行清理;隧道内摄像机应每季度一次对摄像机护罩上的玻璃镜片或摄像机镜头擦洗,对镜头的擦洗最好选用医用酒精擦洗。
四、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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