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灵芝的人工栽培——仿野生灵芝栽培方法.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6153854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22.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灵芝的人工栽培——仿野生灵芝栽培方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灵芝的人工栽培——仿野生灵芝栽培方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灵芝的人工栽培——仿野生灵芝栽培方法 灵芝的人工栽培需要哪些技术?灵芝含有丰富的锗,具有明显的抗衰老作用,所含灵芝多糖又是一种非特异性免疫促进剂,在药学界日益受到重视。因此,灵芝是一种有着广阔前景的生物药源和健康食品,目前,已有多种灵芝制剂、灵芝保健食品和灵芝美容制品问世。在国内外市场上,野生灵芝的经济价值一般都高于人工栽培的产品,这不仅是心理因素的影响,还因为野生灵芝的干物质重和药用活性成分都比人工栽培的高。采用露地栽培方法,并对栽培环境加以适当的控制,也能得到仿野生灵芝。在此,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仿野生灵芝栽培方法。 一、配料、装袋。大多数阔叶树木屑均可栽培灵芝,在培养料内加入适量稻草粉、稻壳、棉壳、树叶、树皮粉或小木块,可代替部分木屑,并改善培养料的透气性。通常要在木屑培养料内加入15~25%的麦麸或米糠,以补充氮素营养。在条件具备时,可在培养料内加入微量水溶性锗化合物如GeO2,羧基乙基三氧化二锗或正锗酸钠(20~100ppm),经生物转化作用,能提高产品中有机锗的含量。以下推荐几种有实用价值的培养基配方: 1、木屑80~85%,米糠或麦麸15~20%,另加蔗糖1%,石膏1%,水适量。 2、木屑40%,棉壳40%,麦麸20%,另加石膏1%,水适量。 3、木屑45%,其中1/4为小木块(1.5×1.5×1.5厘米大小),腐熟马粪15%,米糠15%,腐殖质土20%,过磷酸钙2%,蔗糖1~2%,石膏1%,水适量。如用纯棉壳、甘蔗渣作培养料,不加任何辅料,也能取得很好的成绩。但要先将原料混匀,用水调合,堆放备用。 用聚丙烯塑料袋做栽培容器,规格为33×17厘米、袋厚5丝米。装入已调制好的培养料,压实,用棉线扎口,然后在袋壁打孔,孔径1~2厘米,深1.5厘米。接种孔集中在袋的上端,共4个,孔距8厘米,用防霉胶布封口。在常压下灭菌8~10小时,冷却至30℃时即可接种。每瓶菌种(750克)可接种20~25袋。 二、发菌管理。将接种好的菌种袋移人培养室内,竖放在床架上。室温保持26~28℃,相对湿度保持70%,进行避光培养。室内检查用红光照明。约经一个月,菌丝可在袋内长满。在暗光条件下,能抑制原基过早分化,有利于提高产量。子实体发生的同步性好,有利于栽培管理。 三、建床、埋袋。以田野或向阳场地作菇场,畦床应宽80~100厘米,长度视需要而定,一般不超过5米,以利操作。床外挖排灌水沟,宽30厘米、深30~50厘米。将已培养好的菌丝块脱袋,竖放在菌床上。菌丝块间距6~8厘米,行距10厘米,空隙用细土和木屑(70:30)的混合物填充,然后在菌床表面加盖无杂质的细土,厚1厘米,再用喷雾器多次洒水,使土壤含水量达30~35%。上述工作结束后,在菇场上搭遮荫棚,高70~80厘米,并使棚内保持30%光照度。 脱袋埋土后,在温度为22~27℃、相对湿度为85~95%条件下,经22~25天,子实体即可成熟。在子实体形成后的15天左右,应适当抽除部分遮荫物,使光照度提高到50%,每天增加喷水次数,可加快色素在细胞壁的沉积,使产品更接近天然子实体。当床面出现“孢子云”、菌盖边缘颜色变深、表面有大量黄褐色粉状沉积物时,即可采收,用锋利小刀或剪刀平地面割下。1个月后,可收获第2批子实体。 四、加工、整理。将采收的子实体用清水清洗(不能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去掉菌柄粘附的泥土或菌盖上的粉状物,在日光下晒干。在干燥过程中,要用细绒布打磨菌盖,使之增加光泽。每平方米约可收鲜品3.5~5公斤,晒干后可得干品1.5~2公斤。将成品定量装入塑料袋内,每袋0.5~1公斤,放入一小包防潮剂,将袋口熔封,即可出售。 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