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教育制度编制科室: 日期:岗前教育制度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1. 政治思想教育;2.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医德规范教育;4. 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 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6. 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