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關圖書館推動教師期刊論文授權本校機構典藏之說明
各位敬愛的南台老師,您好:
非常感謝長久以來各位老師對於圖書館的支持,最近圖書館在推動本校的機構典藏,特別在此向您報告及說明我們推動的目的,希望能獲得老師的支持。建置本校之機構典藏主要是希望能典藏全球所獨有的南台學術資源,內容包含博碩士論文、專題製作、學報、期刊及研討會論文、計畫成果報告等,一則以善盡南台科大圖書館之典藏職責,再則亦可展現本校歷年來的學術研究成果,將本校教師、學生的辛苦研究能量,讓外界知道。增加本校師生的論文多曝光之結果,不僅可提高老師的學術知名度,對校方而言,更是提高本校在西班牙世界大學網路排名的一大助力。
有關論文授權之問題,圖書館競競業業地訪查許多大學圖書館的作法(如:台大、清大、政大、成大等),不斷確認著作權法之規定以及國際著名出版商之授權典藏要求和提供給單位自我典藏之權限等,就連授權書的表格亦請專攻著作權法之法律專家協助修改文辭,這麼慎重的目的,就是為了要保障授權著作的老師、學校、以及工作同仁。
同時,為了減低老師資料蒐集及文書作業的麻煩,本館同仁努力的蒐集每位老師的各類著作,客製化每位老師的學術研究成果明細於授權書上,(老師若需電子檔,圖書館皆可提供)。同時找出老師所投稿文章的國際期刊出版社之可允許典藏之權限(如:出版社版本、草稿、出版社網址連結等),即是希望老師能放心、安心的簽名授權。
對於多人著作之授權問題,本館於授權書上針對共同著作之授權需取得每一位作者同意之提醒,即在保障老師。倘若老師對於多人合著之共同著作的授權同意與否仍有疑慮,您可以選擇該篇論文暫不授權,但其他可以提供授權的著作,還是請您儘量授權給學校,謝謝。
最近我們陸續收到一些關心此議題的老師,詢問有關能否放心簽署授權期刊論文給本校的問題。本館針對老師提出之問題,我們亦整理了FAQ於圖書館網站http://lib.stut.edu.tw/internet/data/ir_FAQ.doc,摘錄重點回答如下,敬請 參考並懇請老師支持!
圖書館館長楊智晶敬啓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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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的期刊論文已被國內或國外之學會或期刊出版社收錄刊登,我是否還能將該論文全文給本校機構典藏刊登嗎?倘若學術論文期刊如此重覆授權,唯恐出版社對投稿作者印象不好,是否間接造成降低投稿成功率?
Ans:經濟部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百寶箱」(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2251&guid=9889c2f1-e699-4941-bde0-f898190cee56&lang=zh-tw)網站中說明:「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投稿後,對著作還是享有著作財產權,除了投稿的著作人與出版單位另有約定的情形之外,出版單位只有將著作刊登一次的權利,意思是說投稿人只授權出版單位利用一次。有些出版單位在稿約上註明一稿數投的話,不付稿費,這項註明並不能算是授權契約的內容,出版單位和投稿人都不受拘束。而且法律上並不禁止一稿數投,所以出版單位不能以一稿數投為理由,主張不付稿費。出版單位也常常會在徵稿的時候,註明投稿一經錄用,版權或著作權歸出版單位所有。這類文字也同樣不能拘束投稿人,除非投稿人另外與出版單位約定,願意把文章的著作財產權讓與出版單位,否則,絕不會因為投稿的行為,造成喪失著作財產權的結果。」
Q2:有哪些國外期刊出版社,允許作者可以提供論文給本校機構典藏?
Ans:依據英國聯合資訊系統委員會(Joint Information Systems Committee)所成立的SHERPA/ROMEO 計畫(網址:http://www.sherpa.ac.uk/romeo/),該計畫重點就是與期刊出版商協商允許作者可以自我典藏,由於各出版商允許機構典藏及作者權利的條件不同,同意作者機構典藏的論文形式亦有不同。關於各出版商授權典藏的要求,可連線查詢SHERPA/ROMEO,網址:http://www.sherpa.ac.uk/romeo/,或是連結本校圖書館機構典藏網址http://ir.lib.stut.edu.tw 查詢。
圖書館機構典藏小組同時提供較常見西文出版社對於授權機構典藏(IR)的一些政策,如以下表格:
出版版社
全文索引
刊後本 Post-print
Embargo period
期刊全文禁止上網期限
注意事項
個人網頁
IR
免費公共網頁
Blackwell Publishing
Y
Y
Y
Y
Varying by journal
作者同意就可典藏author’s version 在IR中,需提供完整書目及出版社網址連結。
Elsevier
Y
Y
Y
可 post author’s work file 在IR中,但不允許 post journal’s PDF or HTML files。需提供完整書目及出版社網址連結。
Nature
Y
Y
Y
出版後
六個月
鼓勵作者典藏在 their version of the manuscript 在IR及個人網頁中。
Oxford
Y
Y
可保存 post print 或 URL or PDF of the finally published version 至IR中
IEE/IEEE
Y
Y
Y
需提供完整書目及出版社網址連結。出版社出版後,需將預刊本換成出版社版本。
Springer-Verlag
Y
Y
Y
作者可典藏 author-created version 在IR中,需提供完整書目及出版社網址連結。
ACM
Y
Y
Y
Y(經允許)
可 post author-created versions 在IR及個人網頁中。需提供完整書目及出版社網址連結。
(資料來源:臺灣大學機構典藏網站)
Q3:著作權重覆或部分授權及使用,茲事體大,對老師研究信用及學術價值更是影響巨大,請提供資料或方法讓老師信服。
Ans:同第1題及第2題之回答。
Q4:本人所有文章中有些是多人共同著作,是否非得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上述授權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授權才得以簽署授權書呢?
Ans:著作權法第8 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就是若是一篇論文或書籍,是由二人以上的作者共同完成,而個別作者的創作本身是不能分離利用的情形,就是著作權法所稱的「共同著作」。在「共同著作」的情形,所有作者在著作完成時,僅享有一個著作權,不論是「著作人格權」或「著作財產權」都是由所有作者共同享有。
有關「共同著作」著作人格權的行使,依據第19 條規定,必須經由全體作者的同意,但個別作者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拒絕同意。圖書館在授權書上有對共同著作之授權提醒,要取得每一位作者同意之目的是在保障老師。
倘若老師對於多人合著之共同著作的授權同意與否,尚有疑慮,老師您可以選擇該篇論文暫不授權,但是其他可以提供授權的著作,還是請您儘量授權給學校,謝謝。
Q5:學校之獎助需要求老師授權同意置於機構典藏,才獲補助,似乎不合理?
Ans:此問題目前無法僅由圖書館回答,不過我們相信學校立意是良善的。
本校推動機構典藏之機制,目的為:
1.對本校老師
(a)增加論文研究成果曝光管道,提高被引用率及知名度
(b)能更有系統地整理、呈現與宣傳個人及團隊研究成果
(c)能夠更方便的查找與取得各類學術資料
2.對學校
(a) 展現本校歷年來的學術研究成果
(b)提高學校及老師國內、國外知名度及曝光率
(c)增進「西班牙網路世界大學排名」之名次
3.對圖書館
(a)南台師生的研究成果留存備份
(b)建立學校學術成果與研究歷程的完善保存機制
許多大學例如:台大、成大等,皆有訂定學校有獎助的論文,皆需授權給校內機構典藏之辦法,並非僅有本校而已,因為許多大學皆認為教師的著作產出,皆與學校所提供之學術研究設備、環境有關。但是老師授權之後,仍然會需要符合各出版商之授權容許範圍及版本才會置於機構典藏之中。在此也希望老師在投稿時,能採以「非專屬授權」不要以「專屬授權」,如此才能增加著作論文多方面曝光、刊登之管道。
Q6:目前給老師的授權同意書為有更新過的版本,請問改版理由何在?
Ans:我們非常重視老師們的意見,所以在97年12月22日由副校長、各院院長所參與的「討論本校機構典藏著作授權同意書內容會議」中,針對本校機構典藏之授權書表格,決議參考台大、政大之版本,並遵照著作權法法律專家的建議,將老師反應有疑慮之文字移除,目前所使用的即為新版的授權書。
Q7:關於老師簽署同意「南台科技大學機構典藏同意書暨委託上傳」,日後若有法律侵權問題產生時,是老師個人訴訟還是由學校代為訴訟?
Ans:經過我們圖書館向其他大學討教他校之作法,例如:成功大學,他們的回答是建置機構典藏與著作之法律侵權問題並無直接的關係,因為目前機構典藏之期刊論文皆為公開發表過之文章,既然已「公開發表」,論文之內容已有管道早被大眾審閱,並不會因為多了一項機構典藏的曝光管道而會被質疑侵權。
針對此問題,經吳副校長請示戴校長後裁示,除非是老師本身去侵犯到別人的智財權,則由老師自行負責,其他因提供本校機構典藏所衍生之法律訴訟問題,學校願意提供強力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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