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享产品网点合作协议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_ 甲方:(XX企业名称XX)法定代表人:地址:(填写详细地址)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鉴于,甲方是以_应用为主的企业,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并在积极拓展_多样化应用。乙方有_营业资质,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一)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共享新零售”的合作网点,享有合作网点的权益,同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共享新零售”合作网点的相关制度。(二)供货价格及方式:1.合作产品的市场价格如下:产品名称建议零售
2、价押金/台共享卡/台2. 首笔订单乙方应向甲方采购:2.1共享_, 台,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_)的价格为卡面值的4折,且乙方每次向甲方采购的金额应不低于_元(大写金额_)乙方应保证每台_使用频率平均每天不低于1人/次。(四)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应至少拥有一家“共享新零售”体验店或网点。(五)_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具有该产品的经营使用权。(六)乙方享有_日常运营的 60 % 收益,甲方享有_日常运营的 40 % 收益。(七)乙方在拓展“共享新零售”体验店或网点前,应提前向甲方进行报备。(八)乙方在进行_线上营销时,应遵循甲方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九)在合作期内,产
3、品若发生因人为损坏,则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十)甲乙双方若提前中止合作,并且对收回产品的评估结果显示产品完好不影响使用的,甲方可按比例折旧向乙方退还押金,折旧比例为共享机押金价格的5%/月。(十一)乙方在产品运营期间和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包括营销策划支持、系统培训支持、产品宣传支持、售后服务支持及多种客户拓展支持等。(十四)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
4、三方泄露。(十五)若乙方协议期满,且乙方经营有序完成甲方规定的业绩要求,乙方可获得优先与甲方续签本协议的权利;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业绩要求,甲方将保留视乙方业务能力随时书面通知解约的权利,并收回产品,且押金不予退还。二、合作期限甲方授权乙方运营期限为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采购和结算 (一)采购1.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采购订单;2.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向乙方发货。 (二)结算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甲方反馈收到采购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款。 (三)乙方收货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四)甲方银行账号信息为: 开户名:_ 开户行:_ 银行账号:(
5、填写账号信息)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将乙方甄选的渠道、场地、运营模式纳入监督、管理、授权合作范围。(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督察,对乙方违反合作协议及甲方颁布的相关市场管理制度,甲方有权采用经济手段对乙方运营情况给予处罚。(三)甲方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自行拓展发展商务、渠道、大客户等(乙方已启动正常业务或已报备除外)。(四)如乙方出现在销售或售后服务过程中行为不当导致顾客投诉并为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五)甲方应保证销售给乙方产品的合法性,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六)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
6、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并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售后更换、维修服务以及安全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七)此为线下_专供产品,禁止合作门店在互联网以任何平台和形式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作并不予退还押金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享有对本协议规定的产品运营权。(二)乙方享有对“共享新零售”网点的甄选、管理权。(三)乙方享有对“共享新零售”网点的经营收益权。(四)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相关促销、政策奖励和售后服务支持。(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产品的营销活动。(六)乙方应遵守甲方产品价格及相应奖罚政策,并对甲方产品价格、奖励政策及销售计划等信息严格保密。(七)
7、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运营权转让、租赁、赠予任何第三方。(八)乙方遵循并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品牌形象管理规定,维护甲方的企业和品牌形象。(九)乙方可享受零库存经营甲方所有在线商城产品的权利,乙方客户在线所购的所有商品,甲方均应以零售利润部分向乙方分成。(十)双方在经济交往中的任何一方让利(返利)、账内明示回扣、佣金、奖励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通过双方财务部门进行收、付结算。甲方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投诉或反映。六、市场管理(一)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经营非甲方品牌同类产品的:1.第一次发现,甲方应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并需乙方即刻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行为;2.第二
8、次发现,甲方应对乙方处以 元罚款,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营资格并终止本协议。(二)乙方销售烯时代品牌产品时,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产品销售。(三)乙方拓展运营网点,必须向甲方进行备案审批,否则视为违规拓展运营。乙方最多可就同一网点向甲方报备两次,每次报备甲方应对乙方备案的网点进行保护,保护期为30天。在保护期间内,其他合作网点不得联系此网点进行洽谈,以防止内部恶性价格竞争。若30天内乙方无法与该网点签订有效协议,此网点不再受到甲方保护。(四)乙方拓展包括企事业团购客户等的大客户,必须向甲方进行备案审批,并应遵循甲方制订的价格体系,否则视为违规拓展运营。乙方报备后,甲方应对乙方备案的大客户进
9、行保护,保护期为30天。在保护期间内,其他合作网点及网点不得联系此大客户进行报价,以防止内部恶性价格竞争。若30天内乙方无法与该大客户签订有效协议,此大客户不再受到甲方保护。七、知识产权条款本协议涉及任何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专利权属均归属与甲方;若乙方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涉及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则由甲乙双方进行商讨确定其专利权归属。八、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系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0、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履行不能,而不视为违约,但应履行如下义务:(一)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造成了重大妨碍且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方可开始终止本协议的程序。八、违约责任乙方不遵守定价、定区销售原则、保密义务等所有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合作网点资格并保留追究
11、其违约责任及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九、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本协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十、其他约定(一)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采购订单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文件均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部分仍应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执行。(以下无正文,为本共享网点合作协议签章处)甲方(签章):(XX企业名称XX)授权代表:签订日期:乙方(签章):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