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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XXXX04期(1.27-2.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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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 发布日期:(1月27日-2月13日)第201104期 宏观信息动态 房地产政策信息 一、 目录 一、 宏观信息动态 3 1. 经济环境 3 央行:2010年个人购房贷款新增1.4万亿 3 四大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支持 3 上海五大行停止首套房优惠利率 4 中原经济区纳入国家规划 覆盖中原城市群 4 二、 房地产政策信息 5 国务院部署楼市调控:二套房贷首付提至60% 5 国务院:部分城市必须在2月中旬前限购 5 财政部:购买不足5年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6 公积金房贷利率:五年期以上调至4.5% 6 上海出台“九条细则”落实新国八条 6 上海房产税细则全文公布 税率暂定0.6% 7 重庆公布房产税细则 税率最高达1.2% 8 重庆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8 宁波公积金二套房标准出台 认房需面谈 9 南宁出台限购政策 限购包括二手房 9 二、 宏观信息动态 1. 经济环境 央行:2010年个人购房贷款新增1.4万亿 1月26日,央行公布了《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报告称,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年,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新增8.3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7.95万亿元。 报告显示,2010年全年,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城市信用社房地产人民币贷款新增2.02万亿,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7.5%,比上年末降低10.6个百分点。 其中,金融机构发放的专门用于地产开发、且在地产开发完成后计划收回的贷款新增1647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4.7%,比上年末低79.5个百分点。 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屋建设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其它房产开发贷款新增4269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3%,比上年末高7.2个百分点。 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总共新增1.40万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9.4%,比上年末降低13.7个百分点。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四大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支持 1月2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部署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表示,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 据报道,中行表示,将认真贯彻新出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工行表示,截至2010年末,工行保障房贷款余额144.28亿元,同比增43%。工行将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尽快落实到位,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农行监事长车迎新近期表示,截至2010年末,农行累计发放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26亿元,支持项目160余个。下一步农行将选择条件较好的县域支持房地产开发,推进城镇化发展,并将保障房建设放在信贷支持的突出位置。 建行表示,建行将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加大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在1月12日银监会举行的保障房通气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余额为7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比全部房地产贷款增幅高出8个百分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余额198亿元,同比增长42%,比全部个人按揭贷款增幅高出10个百分点。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谭聪当时表示,2011年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保障房贷款新增规模1000亿元。据悉,至2010年底,国开行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1455亿元,贷款余额为878亿元。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上海五大行停止首套房优惠利率 据上海媒体调查报道,目前上海的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均已停止了首套房的优惠利率。 其中,中行徐汇支行的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该行的首套房贷优惠利率以1月31日为界,从2月1日起新批的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 建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的个贷人员则表示,如果是购买总行级的合作楼盘或者特定的VIP客户,或许还有优惠,但幅度也不大,而且能不能通过审批很难说。 交行上海分行则明确,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的要求,首套房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农行上海分行表示,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已经取消,因政策还不明朗,目前整个房贷业务处于暂停状态。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中原经济区纳入国家规划 覆盖中原城市群 1月26日下午,河南省发革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中原经济区”日前被正式纳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中原经济区作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陆桥横轴和京哈京广通道纵轴的交汇处,包括河南省以郑州为重心的中原城市群部分地区。 据介绍,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而作为重点开发区域的“中原经济区”,其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中部地区人口和经济密集区,支撑全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板块。 中原经济区将与环渤海、长三角、海西、珠三角等经济区相呼应,对中国中部的经济开发起着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三、 房地产政策信息 国务院部署楼市调控:二套房贷首付提至60% 在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房地产调控丝毫未有放松的迹象。1月26日,温家宝总理再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这是继18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之后,国务院专门针对房地产调控召开的会议。在18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部署了第一季度工作安排,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也强调,一季度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1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会议认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国务院:部分城市必须在2月中旬前限购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对于此次调控中扩大了限购城市范围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解释称,主要是由于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而实施限购的城市成效明显。 齐骥还表示,此次出台新一轮调控是因为,之前的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调控效果距离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他称,自去年4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限购城市周边地区房价出现较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财政部:购买不足5年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1月27日,财政部联合国税总局下发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 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前,执行的是2010年下发的通知,针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才征收全额营业税。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则实施差额征收营业税。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公积金房贷利率:五年期以上调至4.5% 继央行8日加息(专题 )之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进行上调。2月9日,住建部发布通知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即日起,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其中,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此外,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而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信息来源:地产中国网) 上海出台“九条细则”落实新国八条 1月31日,上海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坚持贯彻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政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上海房产税细则全文公布 税率暂定0.6% 1月27日晚间,传闻已久的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炉。上海市政府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上海将从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包括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税率暂定为0.6%。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重庆公布房产税细则 税率最高达1.2% 1月27日晚间,传闻已久的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炉。两地政府当天晚上分别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细则全文。重庆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细则全文显示,重庆房产税税率最高可达1.2%。 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重庆房产税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分三种,一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二是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三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同时,该通知还称,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也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重庆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2月11日下午,重庆市召开“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就公租房申请、审核、摇号、签约入住、物业管理等主要问题做出解释。 会上消息透露,2月12日,重庆公租房申请工作将正式启动。重庆市民可在30个公租房固定申请点领取申请表,并现场咨询有关政策。 同时,网上申请平台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也将投入使用,市民也可在家中提交公租房申请材料。 根据细则,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的方式。其中,多人合租的最多不能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此外,重庆市首批4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第一轮摇号在今年3月2号举行。今年以来的第二轮摇号预计在10月进行。到今年年底,重庆市总计提供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接受申请。 为了确保群众公租房住房需求,重庆公租房细则规定,全市所有公务员不得参加第一轮摇号,但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可参与第二轮摇号。 资料显示,2010年重庆建设了1300万平方米公租房,2011年计划开工1350万平方米,2012年有1350万平方米的建设计划。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宁波公积金二套房标准出台 认房需面谈 1月26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 通知指,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即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各自名下拥有的住房总套数,等于整个家庭拥有的住房数量。 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提出了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靠银行征信系统“认贷”,房管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认房”,认房时还需面谈面签。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不管申请人此前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还是组合贷款,都可以查出。 “认房”要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认定是第几套房。但当前房屋登记系统并未全部联网,只要不是在同一个网内登记房屋信息,就无法认定“二套房”。 “所以我们在‘认房’时,就特别增加了面谈面签这项内容。”该负责人介绍说,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此外还要进行面谈面签。 面谈的笔录中将增加有关借款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内容。如果面谈面签的内容被查实是虚假信息,公积金管理部门就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 此外,每户家庭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一律不予再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南宁出台限购政策 限购包括二手房 根据南宁媒体消息,近期南宁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该市的楼市限购令,限购令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3月1日~12月31日。 南宁的限购令与近期出台限购的城市内容保持一致,无论是户籍家庭还是非户籍家庭,满足条件者,均“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其主要内容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或能够提供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连续或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在南宁市六城区内新购1套商品住房。 但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宁六城区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则暂停其购房权。 不过,南宁限购令也规定,在限购期间,允许居民家庭先出售再购买,但购买次数仅限1次。 此外,南京限购令也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该限购令规定:居民新购住房不仅包括新建商品房,也包括二手房。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界定时间,购买二手住房的以个人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时间为界定时间。 南宁限购令同时规定,在限购期前购房的,应尽快在限购期之前办完相关手续。否则,就按限购政策办理。 (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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