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书.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6135382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书 一、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女职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计划。 首次参加本计划的被保险人在120天内发现患有本计划所列的特殊疾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符合投保年龄的续保者,自保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续保,不受上款免赔期限规定的限制。 三、本计划保险期限为3年,自缴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至到期日二十四时止。如果到期日没有相应日期,以该月最后一天为准。本计划开始生效后不得退保,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四、本计划每份缴纳保险费30元,保险金额为1万元。 五、被保险人自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120天后,经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的一种或多种特征疾病,可向长春办事处申请付保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本会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投保前曾患或已患本计划所指的特殊疾病或者在投保时正患病住院,全体及半休的; 2、投保人及被投保人有隐瞒病史、伪造或篡改病史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 3、从事辐射性工作患有上述疾病; 4、医院误诊; 5、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核辐射所致的特殊疾病; 6、被保险人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的疾病或死亡; 7、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受益人必须为保险人。 8、保险金申请要求: 发生本计划保障范围内的事件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三日内通知长春办事处。否则,造成无法判定事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基层工会服务站(代办站)、投保人、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投保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持下列证明、资料向本会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计划书(正本): 被保险人投保名单;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有本会制定或认可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它科学诊断书、手术证明或其他必要证明文件等。 被保险人有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如果以获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隐瞒病情并已经按照本计划规定领取保险金,办事处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所造成严重后果由被保人负责。 本计划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交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