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和检验方法
一、 唯一性认定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1.1】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的号牌号码、类型、品牌型号、燃料类别、车身颜色、发动机号、底盘号或VIN号、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的外廓尺寸、车箱栏板高度应与行驶证、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他相关资料相符。其中,外廓尺寸的允许误差为±2%或±100mm,车箱栏板高度的允许误差为±2%或±50mm。
2、【条款5.1.1.2】客车的座(铺)位数应与道路运输证核定的数量一致。
要点:①外廓尺寸仅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重、中型货车进行测量。
②车箱栏板高度仅对结构上有栏板的货车,包括栏板货车、自卸车、仓栅式货车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3.1】查验、核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号牌号码、类型、品牌型号、燃料类别、车身颜色、发动机号、底盘号或VIN号、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的外廓尺寸、货车及挂车车箱栏板高度以及客车的实际座(铺)位数,检查是否与行驶证、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记载的内容及其他相关资料相符
目视检查
逐项检查实车的号牌号码、类型、品牌型号等信息,并与道路运输证或行驶证签注的内容进行比对。
2、【条款6.3.2】外廓尺寸、货箱栏板高度应按一下方法检验(和GB21861-2014中的方法一致)
注:外廓尺寸仪有较大误差,建议用尺寸等工具人工检测。
二、电子控制系统
(一)技术要求
【条款5.1.2】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不应有与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防抱制动装置(ABS)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及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信息。
要点:未装有车载诊断系统(OBD)的车辆不适用本条款
(二)检验方法
【条款6.4.1】采用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或同类型仪表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读取车辆故障信息,检查有无与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制动防抱死装置(ABS)、电力助力转向系统(EPS)及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信息。
要点:受检车辆如存在故障码,应先清除故障码,然后重新读取。
选配注意事项:
1、选配通用型,可用于柴、汽车辆检测
2、具有OBD检测功能
3、数据库完备,车型覆盖广泛,更新及时
4、至少能读取发动机排放控制系统、制动防抱装置(ABS)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EPS)及其他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信息。
5、侧重读取和清除故障码功能,淡化其他功能。
三、发动机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3.1】工作性能
(1)发动机起动性能良好。在正常工作温度状态下,发动机起动3次,成功起动次数不少于2次。
(2)柴油发动机停机装置功能有效。在正常工作温度状态下,发动机连续起动/停机3次,3次停机均应有效。
(3)发动机低、中、高速运转稳定、无异响。
2、【条款5.1.3.2】密封性
发动机缸体、油底壳、冷却水道边盖、放水阀、水箱等不得有油、液滴漏现象。
3、【条款5.1.3.3】传动带
助力转向传动带和空气压缩机传动带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运转良好。空气压缩机传动带的松紧度符合规定。对于采用齿轮传动的空气压缩机,其齿轮箱无异响和漏油现象。
4、【条款5.1.3.4】燃料供给
(1)燃料管路不得有泄漏现象,与其他部件无碰擦,软管无老化现象;
(2)燃料箱及燃料管路应稳固牢靠;
(3)燃料箱盖应齐全,并能有效地防止燃料泄漏;
(4)不得随意改动或加装燃料箱。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2.1】工作性能
发动机起动和熄火3次,检查发动机成功起动次数是否少于两次,柴油发动机3次停机是否均有效。发动机低、中、高速运转状况时,检查运转是否稳定,有无异响。
2、【条款6.4.2.2】密封性
在地沟内检视发动机缸体、油底壳、冷却水道边盖、放水阀、谁箱等有无油、液滴漏现象。
3、【条款6.4.2.3】传送带
开启发动机舱门(盖),检视助力转向、空气压缩机传动带有无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指压传动带,检视松紧度是否正常;对于采用齿轮传动的空气压缩机,起动发动机,检视齿轮论箱有无异响和漏油现象。
4、【条款6.4.2.4】燃料供给
开启发动机舱门(盖),检视输油管有无漏油、燃料管路与其他部件有无碰擦、软管有无老化现象;检视燃料箱及燃料管路是否稳固牢靠、燃料箱盖是否齐全有效、燃料箱有无改动或加装。
要点:
(1)注意:所有外检项目中,部件与总成的检查部位均为可视部分;
(2)发动机各部件不得有油、液滴漏现象,轻微的渗液可视合格(干迹为渗,湿迹为漏);
(3)对于皮带传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裂痕、油污和过量磨损,以及皮带松动、张紧力度不够等故障隐患。对于齿轮传动,主要检查齿轮箱是否有异响和漏油,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进行维修。
四、制动系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4.1】行车制动
(1)制动管路。
制动管路稳固,转向及行驶时,金属管路及软管不应与车身或底盘产生运动干涉。
(2)制动泵(缸)及气(油)路
①制动总泵(主缸)、分泵(轮缸)、各类阀门及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现象;
②制动金属管及软管无弯折、磨损、凸起和扁平等现象,接头处的连接可靠;
③液压制动助力系统的真空软管不应有磨损、折痕和破裂,接头处的连接可靠;
(3)制动报警装置
气压制动系统的底气压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制动系统故障报警装置无报警信号输出。
(4)缓速器
缓速器连接可靠,电涡流缓速器外表、定子与转子间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缓速器不应有漏油现象。
(5)弹簧储能装置
装有弹簧储能制动器的气压制动车辆,弹簧气室气压低时,弹簧储能制动器自锁装置应有效。
(6)储气筒。
储气筒安装稳固,不应有锈蚀、变形等损伤,储气筒排污(水)阀畅通。
(7)制动踏板。
制动踏板无破裂或损坏,防滑面无磨光现象。
2、【条款5.1.4.2】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装置机件齐全完好,操作灵活有效,拉杆无过度摇晃现象。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3.1.1】制动管路、制动泵及气(油)路、缓速器
被检车辆驶上地沟,在地沟内进行以下检测:
(1)检视制动管路是否稳固,转向时,金属管路及软管与车身或底盘有无运动干涉;
(2)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在储气筒保持一定压力条件下,关闭发动机,踏下制动踏板,检查个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管路有无漏油气声。对于采用液压制动的车辆,检视制动总泵(主缸)、分泵(轮缸)及制动管路有无漏油现象;检视制动金属管及软管的可视部分有无弯折、磨损、凸起和扁平等现象,接头处的连接是否可靠;检视液压制动助力系统的真空软管有无磨损、折痕和破裂,接头处的连接是否可靠;
(3)采用检验锤敲击(连接螺栓、螺母)和目视的方法,检查缓速器连接是否可靠;检视电涡流缓速器的外表、定子与转子间是否清洁、有无油污;如装用液压缓速器,检视有无漏油现象。
要点:
①该检查应由驾驶员和检验员配合完成,尽量避免在嘈杂的环境下进行。
②有缓速器的车辆(9m以上客车,N3类货车)重点检查线路连接情况,定子与转子间是否清洁、有无油污
③对于液压制动系统,即使时轻微渗油也应视为不合格。
电涡流缓速器 液力缓速器
2、【条款6.4.3.1.2】制动报警装置和弹簧储能装置
起动发动机,在驾驶室内进行以下检查:
(1)检视制动系有无故障报警。对于气压制动车辆,踩下并发送制动踏板若干次,使制动气压下降至低于起步气压,低气压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2)对于装用弹簧储能制动器的车辆,当制动气压下降至低于起步气压时,观察气室推杆是否动作。
要点:
①检查制动报警装置时,不启动车辆,点火开关转到ON的位置,检视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的指示状况,所有与制动系统相关的故障指示灯在自检闪亮完成后均应熄灭(持续点亮约4s)。
②连续踩踏制动踏板后,检视低气压报警装置是否报警,气压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此时气压表应指示在仪表低压端的红色区域)。对于安装有弹簧储能制动器的车辆,检视制动气室推杆是否有刹车动作,此时车辆应处于制动状态。(汽车弹簧储能制动器:应用在采用压缩空气操纵制动器车上,一般客车、卡车绝大多数采用了弹簧储能制动器,弹簧储能制动器一般用于驻车制动和(或)应急制动。它装在后桥制动上,一般弹簧储能制动器与后桥的制动气室做成复合制动气室。)
3、【条款6.4.3.1.3】储气筒
检视储气筒是否安装稳固,有无锈蚀、变形等损伤,储气筒排污(水)阀是否畅通。
要点:一般在地沟进行检查,如储气筒装在车身两侧,就需在地面检查。
储气筒
4、【条款6.4.3.1.4】制动踏板
在驾驶室内,检视制动踏板有无破裂,损坏及防滑面磨光现象。
要点:除检查制动踏板外,也可对踏板行程予以关注。对于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应小于等于踏板全行程的四分之三,制动器装有间隙自动调整装置的机动车踏板行程应小于等于踏板全行程的五分之四,且乘用车应小于等于120mm,其他机动车应小于等于150mm。
5、【条款6.4.3.2】驻车制动
在驾驶室内,检视驻车制动装置机件是否齐全完好,操纵驻车制动,检查驻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活有效,拉杆有无过度摇晃现象。
要点:手操纵时:乘用车应小于等于400N,其他机动车应小于等于600N
脚操作时:乘用车应小于等于500N,其他机动车应小于等于700N
五、转向系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5.1】部件连接
转向机构各部件应连接紧固,各连杆无松旷,锁止、限位正常,转向时无卡阻和运动干涉。
2、【条款5.1.5.2】部件技术状况
转向节、臂、横直拉杆、平衡杆、转向器摇臂和球销总成应无变形、裂纹及平焊,转向器摇臂、球销总成及各连杆的连接部位不松旷,转向器壳体和侧盖无裂损、渗油、漏油现象。
3、【条款5.1.5.3】转向助力装置
转向助力装置工作正常,不应有传动带打滑和漏油现象。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4.1】部件连接
转向轮停放在底盘间隙仪上,操纵滑板开关使转向轮随滑板产生方向位移,在地沟内检视转向机构各部件的连接、固定、锁止、限位是否正常,有无卡阻和运动干涉。
2、【条款6.4.4.2】部件技术状况
在地沟内检视转向节、臂、横直拉杆、转向器摇臂、球销总成有无变形及拼焊;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检查转向节、臂、横直拉杆、转向器摇臂、球销总成有无可视的裂纹;操作底盘间隙检查仪滑板开关使转向轮随滑板产生方向位移,检视转向器摇臂、球销总成及各连杆的连接部位有无松旷;检视转向器壳体和侧盖有无裂损和渗漏油现象。
3、【条款6.4.4.3】转向助力装置
起动发动机,左右转动转向盘,检查转向助力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传动带打滑和漏油现象。
要点:需要驾驶员和检验员两者配合完成检查工作,在地沟上使用底盘间隙仪认真检查每一项,转向系结构复杂,检验员应熟悉结构,认准各部件构成。
六、行驶系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6.1】车架
全承载式结构的车身以及非全承载式结构的车架纵梁、横梁不应有开裂和变形等损伤,铆钉、螺栓齐全有效。
2、【条款5.1.6.2】车桥
(1)车桥的桥壳无可视的裂纹及变形;
(2)车桥密封良好,无漏油现象。
3、【条款5.1.6.3】拉杆和导杆
车桥与悬架之间的拉杆和导杆无松旷、移位及可视的变形和裂纹。
4、【条款5.1.6.4】车轮及螺栓、螺母
各车轮的轮辋应无裂纹,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连接可靠。车轮安装的装饰罩和装饰帽不得有碍于检查螺栓、螺母技术状况。
5、【条款5.1.6.5】轮胎
(1)轮胎的胎冠、胎壁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并装轮胎间应无异物嵌入。
(2)具有磨损标志的轮胎,胎冠的磨损不得触及磨损标志;无磨损标志或标志不清的轮胎,乘用车和挂车的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1.6mm;其他车型的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纹深度应小于1.6mm。
(3)同轴轮胎的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规格符合整车制造厂的规定。
(4)装用轮胎的速度级别应不低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的要求。
(5)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规定值。
(6)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所有车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其他车辆的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其余车轮使用翻新的轮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轮胎类型应符合4.2.6的规定。
(8)随车配备备用轮胎并固定牢固。
6、【条款5.1.6.6】悬架
(1)弹性元件
悬架的弹性元件,如钢板弹簧、螺旋弹簧、扭杆弹簧、橡胶减震等弹性元件应安装牢固,不应有裂纹、缺片、加片、断裂、塑性变形和功能失效等现象,空气弹簧不应有泄漏现象。
(2)部件连接
悬架的弹性元件总成、减振器、导向杆(若装配)等部件应连接可靠,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螺母等应齐全、紧固,吊耳销(套)无松旷和断裂,锁销齐全有效。
(3)减振器
减振器稳固有效,无漏油现象。
(二)检验方法
1、车架、车桥、拉杆和导杆
【条款6.4.5.1】车架
在地沟内,检视全承载式结构的车身以及非全承载式结构的车架纵梁、横梁有无开裂和变形等损伤,铆钉、螺栓是否齐全有效。
【条款6.4.5.1.2】车桥
在地沟内,检视车桥的桥壳有无可视的裂纹及变形,车桥密封是否良好,有无漏油现象。
【条款6.4.5.1.3】拉杆和导杆
在地沟内,晃动拉杆和导杆,检视车桥与悬架之间的拉杆和导杆有无松旷、移位及可视的变形和裂纹。
要点:
①由于车辆结构的限制以及在用车部件不可避免的轻微缺陷,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检查部位以及查找的缺陷为可视部位和可视缺陷,对于车辆不可视的部位不进行拆解检查。
②汽车车桥(又称车轴)通过悬架与车架(或承载式车身)相连接,其两端安装车轮。作用:在车架与车桥(车轮)之间传递力与力矩的是悬架,而不是车桥。车桥的作用是承受汽车的载荷,维持汽车在道路上的正常行驶。
③车架是跨接在汽车前后车桥上的框架式结构,俗称大梁,是汽车的基体。一般由两根纵梁和几根横梁组成,经由悬挂装置﹑前桥﹑后桥支承在车轮上。车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汽车的载荷和从车轮传来的冲击。车架的功用是支撑、连接汽车的各总成,使各总成保持相对正确的位置,并承受汽车内外的各种载荷。
全承载式车身 非承载式车身
2、【条款6.4.5.2】车轮及螺栓、螺母
检视各车轮的轮辋有无裂纹,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是否齐全完好。对于疑似松动和损伤的螺栓、螺母,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检查螺栓、螺母是否连接可靠;检视个车轮有无安装碍于观察螺栓、螺母技术状况的装饰罩和装饰帽。
3、【条款6.4.5.3】轮胎
(1)检视个轮胎的胎冠、胎壁有无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并装轮胎间有无异物嵌入。
(2)检视个轮胎磨损情况。无磨损标志或标志不清的轮胎,当其花纹深度与规定限值接近而无法准确判定时,应采用轮胎花纹深度尺或专用设备测量胎冠花纹深度。具有磨损标志的轮胎,检视胎冠的磨损是否触及磨损标志。
(3)检视同轴轮胎的规格和花纹是否相同。
(4)检视各轮胎的速度级别,是否不低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的要求。
(5)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巡检各轮胎的充气状况,必要时用气压表测量轮胎的气压。
(6)检视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所有车轮、货车的转向轮是否装用翻新的轮胎。
(7)检视车长大于9m的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是否装用子午线轮胎,卧铺客车是否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8)检查是否随车配备备用轮胎,固定是否牢固。
要点:①轮胎是机动车与道路唯一接触部分,需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转向轮的轮胎,更应重点关注。
②轮胎常见的损伤和缺陷图
破裂 破裂
并装轮异物嵌入 变形
割伤 裂纹
凸起异物 刺入
③翻新轮胎的识别图
顶翻轮胎 肩翻轮胎 全翻轮胎
4、【条款6.4.5.4】悬架
(1)弹性元件
悬架弹性元件的检查在地沟内进行。对于钢板弹簧,检视有无裂纹、缺片、加片、断裂、塑性变形和功能失效等现象。对于空气弹簧,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检查空气弹簧的气密性和外观状况。同时检视悬架的弹性元件是否安装牢固。
(2)悬架部件连接
悬架部件连接的检查在地沟内进行。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检视悬架的弹性元件总成、减振器、导向杆(若装配)等部件是否连接可靠,钢板弹簧的U形螺栓、螺母是否齐全紧固,吊耳销(套)有无松旷和断裂,锁销是否齐全有效。
(3)减振器
检视减振器是否稳固有效,有无漏油现象。
七、传动系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7.1】离合器
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时无异响、打滑、抖动和沉重等现象。
2、【条款5.1.7.2】变速器
变速器操作轻便、档位准确,无异响和滴漏油现象。
3、【条款5.1.7.3】传动件异响
运转时,传动轴、主减速器差速器不应有异响。
4、【条款5.1.7.4】万向节与轴承
万向节、中间轴承无松旷、无裂损。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6.1】离合器、变速器及传动件异响
被检车在行驶过程中,进行以下检查:
(1)进行换挡操作,检查离合器接合是否平稳、分离是否彻底、操作是否轻便,有无异响、抖动和沉重等现象;
(2)进行换挡操作,检查变速器操纵是否轻便、档位是否准确,有无异响;
(3)检查传动轴、主减速器和差速器有无异响。
要点:本项目为运行检查,检验员操作车辆,起步并行驶20m以上,利用目视、耳听、操作感知等方式检查。
2、【条款6.4.6.2】万向节与轴承、变速器密封性
在地沟内进行以下检查
(1)晃动传动轴,检视万向节、中间轴承有无松旷及可视的裂损;
(2)检视变速器有无滴漏油现象。
要点:对于在用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变速器的密封性可能会逐渐变差。检查时,检验员应能准确把握漏与渗的程度概念,不得有油液滴漏现象,轻微的渗油可视为合格。
八、照明、信号装置和标识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8.1】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前照灯、转向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雾灯等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有效。
2、【条款5.1.8.2】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
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正常。
3、【条款5.1.8.3】反射器与侧标志灯
车辆的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应齐全,无损毁。
4、【条款5.1.8.4】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
货车、挂车侧面及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的适用车型要求、性能、尺寸、位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要求,且完好、无污损。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7.1】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开启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检视前照灯、转向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雾灯等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有效。
2、【条款6.4.7.2】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
操作前照灯远、近光变换开关,检视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变换功是否正常。
3、【条款6.4.7.3】反射器与侧标志灯
检视车辆的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是否齐全,无损毁。
4、【条款6.4.7.4】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
检视货车、挂车侧面及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的适用车型要求、性能、尺寸、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完好、无污损。
要点:
①机动车应装置后反射器(回复反射器),挂车及车长大于等于6m的机动车应安装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反射器应与机动车牢固连接。
②宽度大于2100mm的机动车应安装示廓灯。
③牵引杆挂车应在挂车前部的左、右位置各装一只前白后红的标志灯,其高度应比牵引杆挂车的前栏板高出300mm---400mm,距车厢外侧应小于150mm。
九、电气线路及仪表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9.1】导线
发动机舱内线束以及其他部位线束的导线绝缘层无老化、皲裂和破损,导体无外露,线束固定可靠;电缆线及连接蓄电池的接头应牢固,并有绝缘套;线束穿过金属孔时应设绝缘护套。
2、【条款5.1.9.2】仪表与指示器
车速、里程、水温、机油压力、电流或电压或充电、燃油、气压等信号指示装置应工作正常。
3、【条款5.1.9.3】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装有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车辆,终端应工作正常。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8.1】导线
开启发动机舱门(盖),检视:
(1)发动机舱内线束以及其他部位可视线束的导线绝缘层有无老化、皲裂和破损,导体有无外露,线束固定是否可靠;
(2)电缆线及连接蓄电池的接头是否牢固,有无绝缘套;
(3)线束穿过金属孔时有无绝缘护套。
要点:以上项目的检查部位均为可视部位。
2、【条款6.4.8.2】仪表与指示器
被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检视车速、里程、水温、机油压力、电流或电压或充电指示、燃油、气压等信号指示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要点:本项目定义为运行检查,检验员起动车辆并以不小于20km/h速度行驶20m以上,检视车速表和里程表工作状况。停车后,保持怠速状态,检视水温、机油压力、电流或电压或充电指示、燃油、气压等信号指示装置的工作情况。
3、【条款6.4.8.3】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启动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进行自检,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观察卫星定位及通讯模块、主电源、卫星天线、与终端主机相连的摄像头的工作状态,确认自检是否通过。
要点: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N3类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并符合GB/T 19056和JT/T 794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十、车身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10.1】门窗及照明
(1)采用动力启闭车门的客车,车门应急控制器机件齐全完好,应急控制器标志及操作说明不损毁。
(2)应急门和安全顶窗机件齐全完好。
(3)应急窗易于开启,封闭式客车的每个应急窗邻近应有玻璃破碎装置,且状态完好。采用安全手锤时,应在规定的位置放置。
(4)所有门、窗的玻璃应齐全,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且易导致破碎的裂纹和穿孔,密封良好。
(5)客车车厢灯和门灯工作正常。
2、【条款5.1.10.2】车身外观
(1)车身与驾驶室基本完好。客车车身和货车驾驶室不得有超过3处的轻微开裂、锈蚀和明显变形,缺陷部位不影响安全性和密封性。
(2)车身应周正,货车、客车及挂车车轴上方的车身两侧对称部位的高度差不大于40mm。
(3)车身外部和内部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突起物。
(4)客车车身和货车驾驶室的表明涂装无明显的缺陷(允许有轻微划伤),补漆颜色与原色基本一致。
(5)货车货箱、车门、栏板和底板应无变形和破损,栏板锁止机构作用可靠。
(6)驾驶室车窗玻璃不应粘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及镜面反光膜。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9.1】门窗及照明
(1)对于采用动力启闭车门的客车,检视车门应急控制器机件是否齐全完好,应急控制器标志及操作说明有无损毁。
(2)检视客车的应急门和安全顶窗机件是否齐全完好。
(3)检视客车的应急窗是否易于开启。对于封闭式客车,检视车内是否配备玻璃破碎装置或安全手锤,是否在规定的位置放置。
(4)检视所有门、窗的玻璃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密封是否良好。
(5)开启客车车厢灯和门灯,检视工作是否正常。
安全手锤 自动破窗器
自动破窗器 车门内外应急控制器
应急门 完全顶窗
要点:安全手锤和自动破窗器可以混装,视为合格。
2、【条款6.4.9.2】车身外观
(1)检视车身与驾驶室有无开裂、锈蚀和明显变形。
(2)按以下方法检测车身高度差:被检车辆停放于平整的场地,采用钢卷尺,在距地1.5m高度内,测量第一轴和最后轴上方的车身两侧对称部位的高度,半挂车测量最后轴上方两侧对称部位高度,计算高度差。
(3)检视车身外部和内部有无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
(4)检视车身表面涂装有无明显破损,补漆颜色与原色是否基本一致。
(5)检视货车货箱车门、栏板和底板有无变形和破损,栏板锁止机构作用是否可靠。
(6)检视驾驶室车窗玻璃是否张贴妨碍驾驶员视野的附加物及镜面反光遮阳膜。
要点:车身表面允许有轻微划伤。
十一、附属设备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11.1】后视镜和下视镜
车辆的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下视镜应完好、无损毁,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N2、N3类货车的内后视镜不做要求。
2、【条款5.1.11.2】风窗刮水器、洗涤器
前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应能正常工作,刮水器关闭时刮片应自动返回初始位置。
3、【条款5.1.11.3】防炫目装置
驾驶室内的防止阳光直射而使驾驶员产生炫目的装置完整有效。
4、【条款5.1.11.4】除雾、除霜装置
前风窗玻璃的除雾、除霜装置工作正常。
5、【条款5.1.11.5】排气管和消声器
排气管、消声器应完好有效,稳固可靠。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10.1】后视镜和下视镜
检视被检车辆的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下视镜是否完好、无损毁,能否有效保持其位置。
要点:
①机动车的左、右位置应至少设置一面后视镜,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还应在右侧至少设置广角后视镜和补盲镜各一面。
②车长大于等于6m的平头汽车车前应至少设置一面前下视镜或相应的监视装置,以保证驾驶人能看清风窗玻璃前下方长1.5m、宽3m范围内的情况。
③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安装有符合规定的辅助后视镜,以使教练员能有效观察到车辆周围的交通状态。
④对于汽车列车,当所牵引挂车的宽度超过牵引车宽度时,牵引车应加装后视镜加长架(延长支架),以保证其后视镜的视野满足要求。
辅助后视镜 内后视镜
后视镜、补盲镜和广角镜 下视镜
2、【条款6.4.10.2】风窗刮水器、洗涤器
开启前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检视刮水器、洗涤器能否正常工作,刮水器关闭时刮片是否自动返回初始位置
3、【条款6.4.10.3】防炫目装置
检视驾驶室内的防炫目装置是否完整有效。
4、【条款6.4.10.4】除雾、除霜装置
检视前风窗玻璃的除雾、除霜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5、【条款6.4.10.5】排气管和消声器
被检车辆驶上地沟,在地沟内检视排气管、消声器是否完好有效、稳固可靠。
要点:主要项目,排气管开裂、锈蚀穿孔会影响尾气排放和燃料消耗量检验数据失真,所以应重点检测。
十二、安全防护
(一)技术要求
1、【条款5.1.12.1】安全带
客车的所有座椅、货车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应配备安全带,且配件齐全有效,无破损。
2、【条款5.1.12.2】侧面防护装置
N2、N3类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O3、O4类挂车两侧以及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两侧装备的侧面防护装置应完好、稳固、有效。
3、【条款5.1.12.3】后部防护装置
除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N2、N3类货车和O3、O4类挂车的后下部防护应完好、稳固、有效。
4、【条款5.1.12.4】保险杠
乘用车、车长小于6m的客车的前、后保险杠,货车的前保险杠应无损毁并稳固。
5、【5.1.12.5】牵引装置和安全锁止机构
(1)汽车列车牵引装置的连接和安全锁止机构锁止可靠。
(2)集装箱运输车固定集装箱箱体的锁止机构应工作可靠、无损坏。
6、【条款5.1.12.6】安全架与隔离装置
货车车箱前部安装的安全架、驾驶员和货物同在车厢内的厢式车隔离装置应完好、稳固。
7、【条款5.1.12.7】灭火器材、警示牌和停车楔
(1)随车配备与车辆类型相适应的灭火器,灭火器应在有效期内,并安装牢靠和便于取用。对于客车,仅有一个灭火器时,应设置在驾驶人附近。当有多个灭火器时,应在客厢内按前、后或前、中、后分布,其中一个应靠近驾驶人座椅。
(2)随车配备三角警告牌,并妥善放置。
(3)随车配备停车楔,数量不少于两只,并妥善放置。
8、【条款5.1.12.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与标志
(1)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放置位置及固定是否符合GB 20300的相关规定。排气管应装在罐体或箱体前端之前且不高于车辆纵梁上平面的区域。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完好;
②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
③车辆尾部的导静电拖地带完整有效,无破损;
(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和标识应符合4.1.12的要求,且应齐全、完整、清晰、无污损,安放位置应符合规定。
(3)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式车辆,其罐体应具备符合资质的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4)装运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式的车辆,应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不得松动。
(二)检验方法
1、【条款6.4.11.1】安全带
检视客车的所有座椅、货车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是否配备安全带,配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破损。
2、【6.4.11.2】侧面防护装置
检视N2、N3类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O3、O4类挂车两侧以及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两侧装备的侧面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稳固、有效。
3、【6.4.11.3】后部防护装置
检视除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N2、N3类货车和O3、O4类挂车的后下部防护是否完好、稳固、有效。
要点:
(1)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挂车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
(2)货车列车的货车和挂车之间应提供防止人员卷入的侧面防护。
(3)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挂车(长货挂车除外)的后下部应装备后下部防护装置,该装置对追尾碰撞的机动车应具有足够的阻挡能力,以防止发生钻入碰撞。
注:长货挂车是指为搬运无法分段的长货物而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特殊用途车,如运输木材、钢材棒料等货物的车辆
4、【条款6.4.11.4】保险杠
检视乘用车、车长小于6m的客车的前、后保险杠、货车的前保险杠有无损毁、是否稳固。
5、【条款6.4.11.5】牵引装置和安全锁止机构
(1)检视汽车列车牵引装置的连接和安全锁止机构是否锁止可靠;
(2)检视集装箱运输车固定集装箱箱体的锁止机构是否工作可靠、有无损坏。
6、【条款6.4.11.6】安全架与隔离装置
检视货车车箱前部安装的安全架、驾驶员的货车同在车厢内的厢式车隔离装置是否完好、稳固。
集装箱箱体的锁止机构 牵引装置和安全锁止机构
货车安全架 货车隔离架
7、【条款6.4.11.7】灭火器材、警示牌和停车楔
(1)检视是否随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安装是否牢靠和便于取用,数量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视是否随车配备三角警告牌,是否妥善放置。
(3)检视是否随车配备停车楔,数量是否不少于两只,是否妥善放置。
8、【条款6.4.11.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与标志
(1)对运送易燃易爆货物车辆进行如下检查
①查验是否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放置位置及固定是否符合GB 20300的相关规定。排气管是否装在罐体或箱体前端之前且不高于车辆纵梁上平面的区域。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是否完好;
②电路系统是否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该装置是否安装在驾驶室内;
③车辆尾部的导静电拖地带是否完整,有无破损;
(2)检视危险货车运输车辆、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标志和标识是否齐全、完整、清晰、无污损,安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4.1.12的要求)。
(3)检查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式车辆,其罐体是否具备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报告。
(4)检视装运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式的车辆,是否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有无松动。
要点:
①运送易燃易爆货物车辆的排气管应装在罐体或箱体前端面之前,且不高于车辆纵梁上平面的区域。隔热和灭火星装置以及尾部导电拖地带应完好,无破损。
②根据GB 20300的要求,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除应安装符合GB 13392要求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外,还应在车辆后部安装安全标识牌(白底黑字),在车辆的后部和两侧应粘贴宽度为150mm±20mm的橙色反光带,以标示车辆的轮廓。并且,厢式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的货厢外部颜色应为浅色。
③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应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喷涂装运介质的名称,字高不小于200mm,字体为仿宋体,字体颜色为:
易燃、易爆类介质:红色
有毒、剧毒类介质:黄色
腐蚀、强腐蚀介质:黑色
其余介质:蓝色
④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安装位置,如图所示:
厢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
罐式车辆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
低栏板式车辆标志牌悬挂位置
标志灯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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