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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筹划方案.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129186 上传时间:2024-11-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60.8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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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1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各位掌合家人过年好!以下是我个人对合理规避个税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供参考! 以课件形式书写目的有两个: 一、 让非专业人员能看懂会用,直接举例,尽量不用专业术语,不懂看图和蓝色注释&问度娘; 二、 节省时间, 多写无益重在实施,不罗嗦上干货! 以下针对掌合现状,结合各部门员工工薪架构先列举3种筹划方案,每个方案以一个例子进行详细阐述,各种方案可结合到一起使用,效果更佳,总有一款适合你,如能把以下方案运用到极致,不图多高大上,变相涨薪也不错~ 一、 基础公式:(基础好的可直接看方案) 1. 工资个税计算公式: 应交个税=(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3500[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 (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3500)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2.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当月工资≥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当月工资≤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3. 举例 假设小王在2015年12月工资6000元,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合计500元,同时领到2015年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税=(6000-500-3500)×10%-105=9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10%税率的由来: 20000/12=1666.67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95+1895=1990元 看懂这个例子就会算个税了,接下来聊合理避税方案。 二、 方案一:工资奖金合理搭配避税(适合掌合全员,会销、高管看过来~) 1. 税收筹划思路讲解: 工资奖金结合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是,尽量将每一元的所得都适用比较低的税率。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把所有所得全部转化成一元硬币,有些硬币国家不征税,即每月3500元部分。我们先把这些不征税的硬币拿回家,其余部分国家征税。12个月想象成12个筐,年终奖作为第13个筐。这些筐都是用来放硬币的,我们应该用最低的税率将这些硬币拿回家。首先设计全部适用3%税率的筐,这样,前12个筐,每个筐可以装1500元,第13个筐可以装18000元[18000=1500×12]。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36000=1500工资×12个月+18000年终奖]范围内的,可以用这种方法发放,这样,每个硬币仅仅被国家拿走3%,最大限度的节税。 如果所得较多,则进一步采取上述思路进行硬币分配,只是在分配硬币时应当注意年终奖适用的税率实际上是全额累进,仅一个月的所得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在第13个筐加入一个硬币,此时整筐的所得都要适用10%的税率,不可取,应当尽量将硬币往前12个筐里装,因为每加入一个硬币,仅仅这个硬币适用10%的税率,并不会连累其他硬币,其他硬币仍然适用3%的税率。因此,前12个筐,每个筐最多可以装到4500个硬币,此时,我们就保证了最多的硬币适用3%的税率,最少的硬币适用1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72000元范围内的可以适用这种方法。 如果所得进一步增加,则首先将硬币放入前12个筐,此时适用的税率为20%。如果放入第13个筐,虽然该硬币适用10%的税率,但会带动其余18000元硬币全部适用10%的税率,这是不划算的。但是如果硬币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我们就会发现,将硬币放入第13个筐会比放入前面12个筐更加节税。 当员工一次性发放较高的奖金时,可以考虑将部分奖金作为当月的工资予以发放,这样可以降低奖金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收负担。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 (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3500)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2. 举例: 掌合某员工张三2015年度的每月工资为9000元,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600元,全年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工资为100800元。 按照税法规定每月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600-3500)×20%-555=425元 全年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425×12=5100元 税收筹划思路: 张三所得适用20%的税率,如果将这部分所得放入年终奖,可以使用3%的税率。我们现将年终奖设定为18000(1500×12=18000)元。此时全部年终奖都适用3%税率。 年终奖应纳个税:18000×3%=540元 每月工资降低:9000-600-1500=6900元 年工资应纳个税:[(6900-3500)×10%-105] ×12=2820 合计应纳个税:540+2820=3360元 节税额:5100-3360=1740元 是否需要继续筹划,需要看每月工资中适用10%税率的所得如果放入年终奖,一方面不会降低这部分所得的税率,而且会带动其余18000元年终奖适用10%的税率,税负一定会增加。因此,不需要再调整工资与年终奖的数量。 3. 举例: 假设掌合高管王总年薪100万元,其中“三险一金”5万元。 首先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100-5-0.35×12[3500乘以12个月]=90.8万元 如果平均发放年薪,月工资:90.8/12=7.5667万元 年纳税:(75667×35%-5505)×12=251741元 税收筹划思路: 测算大体适用税率:908000/24=37833元,适用30%的税率,现将年终奖降低一个税率级次,即年终奖适用25%税率[24的由来:工资12个月+年终奖按12个月计税] 年终奖可以容纳的所得:3.5×12=42万元 月应纳税所得额:(90.8-42[年终奖])/12=4.0667万元 每月工资纳个税:40667×30%-2755=9445元 年终奖纳个税:420000×25%=105000元 合计纳个税:9445×12+105000=218340元 节税额:251741-218340=33401元。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 (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3500) 税率(%) 速算扣除数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三、 方案二:通过平均发放工资合理避税(适用基本工资+补助&提成人员,招商运营看过来) 1. 举例: 假设张三2015年每月工资扣除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后金额如下(单位:元):4700、2200、4700、1900、5200、2100、2000、4400、4000、2400、5700、8500 正常情况下张三2015年应纳个税如下:3500元以下不纳税哦~ [(4700-3500)×3%]+[(4700-3500)×3%]+[(5200-3500)×10-105]+[(4400-3500)×3%]+[(4000-3500×3%)+[(5700-3500)×10%-105]+[(8500-3500)×20%-555]=739 税收筹划思路:依据2014年度工资预估2015年张三平均工资,假设为3800,最后一个月多退少补,则每月发放3800,最后一个月发放6000. 筹划后应交个税为:[(3800-3500)×3%×11]+[(6000-3500)×10%-105]=244 节税额:739-244=495元 方案一看懂的伙伴会觉得这块可以避税到更低[47800/12=3983.33,平均工资按3983.33扣税节税更多],为何选择3800,一是整年绩效未知为预估数,预估高存在多纳税风险,二是有利企业节约成本。 四、 方案三: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的合理转化(适用会销招商等) 1. 税收筹划思路讲解: 我国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税率为3%,最高一级税率为45%,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因此: 1) 工资额低,宜采用工薪所得税率计算; 2) 工资较高,其平均税率超过20%,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动报酬所得比较有利。但这种转化并不是任意的,国家税务总局对如何判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有专门规定,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如会销讲师由事业部承担部分工资可以采用此种形式,此方案已逐步执行。 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公式: 1) 每次收入< 4000元:应纳个税=(每次收入额-800)×20% 2) 200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个税=每次收入额×(1-20%)×20% 3) 每次收入> 20000元:应纳个税=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举例 假设员工张三2015年5月从单位获得工资6000元(已扣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同时,获得事业部发放的招商收入25000元。掌合以工资、薪金的形式为张先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张三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6000+25000-3500)×25%-1005=5870元 税收筹划思路: 张三可以将与事业部的关系变成劳务关系,就可以按照劳务报酬的方式为张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应纳个税:25000×(1-20%)×20%=4000元 工资应纳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 本月应纳个税合计:145+4000=4145元 节税额:5870-4145=1725元 当然,如果事业部核算不规范,会有更节税的方式,我只能说且行且珍惜。 以上例子为了说明每种方案,没有结合使用,如工薪体系完善,将工薪、奖金、股权等搭配起来进行税收筹划效果更佳。发给全员是因为万事有利有弊,个税节省的同时,有部分金额要在年终奖或者离职时发放,建议让员工自由选择是否执行避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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