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剑阁县人民医院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医院眼科视野仪采购项目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4-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14-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16-
第五章 附 件…………………………………………… -2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剑阁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发展需要,现通过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眼科视野仪,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医院眼科视野仪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2016年05月 26 日12:00前交款)。
4.1、账户名:剑阁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剑阁县农行普安分理处,
账号:290501040000933。
5、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方式:请于2016年05月20 日至2016年05月26日 12 :00(北京时间)在剑阁县人民医院网站免费获取。
6、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6日当日下午 14 :00,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开标。
8、谈判时间、地点:2016年 05月 26 日下午 14 :30 ,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交货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指定位置
设备安装日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9、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9-6621038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剑阁县人民医院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10、谈判响应文件接签收地点:剑阁县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由设备科签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凭证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服务及相关货物的报价和谈判。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8)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9)非产品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合法总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
3.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数量或服务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报价;货物数量或服务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报价。
3.3 采购人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4.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4.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指定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
4.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
4.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5、谈判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6、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如无特别说明外,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7.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两部分组成。
注:报价人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8、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
8.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谈判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剑阁县人民医院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7)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9、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9.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2)项目实施方案;
(3)设备配置;
(4)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等;
(5)对突发性时间的应急措施;
(6)服务或货物运输及售后服务等承诺;
(7)服务规范偏离表;
(8)彩页资料;
(9)工作环境条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0.1 价格部分即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后经与谈判小组谈判后的报价,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0.2 报价应包含服务和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10.3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10.4 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1、谈判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2 谈判证金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1.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
1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公示结束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12、谈判响应文件印制和签署
12.1 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交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且密封装订。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12.4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2.5 谈判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2.6 谈判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左侧装订胶封。
12.7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1报价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
13.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并注明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
13.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3.4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
14.1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14.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5、诚实信用
15.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以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医院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谈判
16、资格审查
16.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16.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6.3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
16.4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16.5 采购人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
16.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6.7 谈判工作由医院分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7、谈判程序
17.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可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17.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17.3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7.4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17.5谈判小组经过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17.6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7.7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18、成交标准。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各报价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复合性审查后,以最终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本项目是由医院谈判小组根据本次采购预算和成交标准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9.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剑阁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五个工作日后,进行合同签订。
19.3 公示结束五日内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4,公示结束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参加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19.5第一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后,则顺廷由排序为第二名的供应商履约。
20、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无成交供应商原因
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签订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公告结束后五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2.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和投诉
23、质疑和投诉
23.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院纪检办提出询问,院纪检办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纪检办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
23.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质疑。
23.3 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医院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实事依据;
(2)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等。
23.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医院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3.5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剑阁县纪检委质疑电话:(0839)-6663078,地址: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三楼,邮编:628300。
23.6 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和书面形式按谈判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医院或监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眼科视野计要求
一、采购要求:
数量:壹台
预算限价:4.9万元/台
1.1有欧盟CE认证和ISO9001,ISO13485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1.2 具有原厂专用视野图像分析系统软件,通过省级信息产业部门软件认证(附证书复印件)。
1.3 眨眼动态评估,环境光亮度自动检测功能。
1.4可配置DICOM3.0接口,能接入医院HIS/PACS系统。
1.5红外线眼位实时监控报警系统,报警后检查自动暂停,监控时间无任何延迟。
1.6刺激器:
(1)刺激面类型: 半球型(直径:600mm)
(2)光源波长: 580 nm 650 nm
(3)刺激光强度: ≦318cd(1000asb)
(4)光亮强度: ≧14段可调
(5)背景光强度: 0.637cd(2asb)1.91(6asb)
(6)刺激点: 390点(红光61点,黄光329点)
(7)刺激时间: 0.2~2.0 (S)
(8)刺激持续时间选择:0.5~2.0 (S)
1.7视野标准检查模式(BG模式、LVC模式、LVP模式、C08模式、D1模式、TG2模式、ST模式、32模式、C07模式、M2模式、N1模式)
1.8主要检测功能
(1)黄斑功能检测 (2)中央低视力检测 (3)周边低视力检测
(4)青光眼检测 (5)生理盲区检测
(7)糖尿病视野检测 (8)神经科疾病检测
1.9检测范围:检测范围为以下单独各项或部分的任意组合
(1)中心10度加密 (2)中央30度 (3)周边1--4象限
(4)周边60~90度 (5)自定义任意范围组合
2.0辅助程序
(1)文件管理:包括检查结果的归类存挡、比较及打印输出
(2)阈值复查:对已有档案的患者能进行选择复查,以节省时间、提高检查结果的精确度,复查选点时,可以点击选取,也可以拖动选取。
2.1报告输出:
数字图、灰阶图、彩色灰阶图、彩色三维立体图、剖切图、统计结果和病人基本信息。包括假阴性、假阳性、盲点检测、平均视敏度检查结果。假阴性、假阳性、盲点监测结果对该次检查的受检者配合情况给出客观评价,从而对检查的准确性提供依据。
2.2配备工作站一套(含打印机)。
二、服务要求(必须满足)
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1.2交货地点:剑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质保要求:
3.1所有设备主机质保期不低于 24个月,自采购人设备验收合格进入正常运行之日起计算。设备及附件从设备进入正常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部件;连续2次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中标供货商须无条件更换新机及附件。在设备维修期间,采购人如果需要,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备用机给采购人使用。
3.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并提供备用机。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3.4保证年开机率大于95%(365天/年计算),若≤95%则相应延长质保期。
4. 验收要求:
4.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厂验、到货初验、最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果验收小组认为货物有任何问题,且供应商不能合理合法解释和解决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2厂验:发货前中标供应商自行测试产品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一致;
4.3到货初验:产品运抵安装现场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进行初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损或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发、免费更换。如果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赔偿损失;
4.4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完成。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技术指标参数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利。
5.交货时须提供以下文本资料:
5.1 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进口设备必须有全套中文说明书面资料。
5.2 提供产品和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
6技术支持要求:
6.1免费为采购人培训全部操作人员、保养人员、维修人员及货物管理人员,直到能独立操作为止。
7 售后服务要求:
7.1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仪器设备,每年最少2次免费保养。
7.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国内备件不超过7天,国外备件不超过21天送达。
7.3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三、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35%
3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本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2
技术指标和配置48%
48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44分; 技术参数每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1分,最多加4分;带*号的技术指标参数一项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
3
质量保证4%
4
1、获得ISO9001,ISO13485证书得2分。
2、获得FDA认证的得2分。
4
业绩5%
5
以近两年类似业绩累计计算200万以上得5分;200万以下100万以上的得3分;100万以下的得2分。
5
财务状况3%
3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不好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3%
3
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最优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四章 剑阁县人民医院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签订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剑阁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剑阁县人民医院竞争性谈判采购 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生产公司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
2、质保金:货款 %,¥ 元,人民币大写 元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代表 单位在 项目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做提供虚假资料、假借施工资质等虚假投标行为。
四、不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向参与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评标委员会专家提供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公共资源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礼品和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中标后如无正当理由,及时签订合同,不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以任何名义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全面履行合同。
七、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签章):
承 诺 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剑阁县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谈判供应商住址)的 (谈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第一次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
型号
制造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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