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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982-202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pdf

上传人:bes****aha 文档编号:61249 上传时间:2022-02-16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34.9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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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01 A 1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982202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in community day-care center for the elderly 2020 - 09 - 30 发布 2020 - 11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982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南开区养老中心、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养老机构协会、天津市宝坻区阳光福乐

2、多养老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雪军、左勇、王丽、金晔、辛庆正、何媛、赵美焕、张颖、郑劼、田丽超、果植昌、朱津津、石莉、曹喜军、王雨。DB12/T 9822020 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的管理范围、 基本要求、 环境安全、 饮食照料服务安全、活动安全、心理安全、生活照料服务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588 电梯制造与

3、安装安全规范 GB/T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community day-care center for the elderly 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 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3.2 生活安全 living safety 老年人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活动行为避免受到损害风险的生活状态。 4 管理范围 环境安全、饮食照料服务安全、活动安全、心理安全、生活照料服务安全。 5

4、基本要求 5.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本安全应符合 MZ/T 032 要求。 5.2 运营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安全管理责任人。 5.3 运营机构应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并与安全职能部门建立长效化联系机制。 5.4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预先书面告知老年人或其监护人, 并签署服务协议。 5.5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服务需要为老年人建立档案。 DB12/T 9822020 2 5.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自行配备或由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取得相应资格的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技术人员。 5.7 运营机构可与医院建立长效化服务合作机制。 5.8 社区老年

5、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对老年人进行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的宣传培训。 5.9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态进行专业化服务。 6 环境安全 6.1 室内 6.1.1 公共区域 6.1.1.1 应安装监控设施、门禁系统,大厅配备值班人员,确保人员出入记录完整。 6.1.1.2 电梯安装使用应符合 GB 7588 要求;电梯应定期维护保养,轿厢内应安装扶手或放置座椅。 6.1.1.3 根据服务功能需要划定老年人活动区域,区域地面平整,宜设置无障碍设施。 6.1.1.4 公共区域内配置的老年人活动设备设施应安全牢固、定期维护。 6.1.1.5 根据服务区域不同,设置科学、规范的公

6、共图形标志。 6.1.1.6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志、标线。 6.1.1.7 应有专人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并有相应记录。 6.1.2 居室 6.1.2.1 应符合 GB/T 50340 的要求。 6.1.2.2 家具应使用简单、易操作、容量大的木质及新型环保材料。 6.1.2.3 居室所有设备棱角应安装具有相应弹性及缓冲的软包装。 6.1.2.4 地面应做防滑处理。 6.1.2.5 应使用柔和、暖色调照明设备。 6.1.2.6 窗户应安装限位器,并对窗户开关尺度进行设定。 6.1.2.7 居室床位内侧墙壁应安装扶手,方便老人起居。 6.1.2.8 如有需要,可安装监控设施。 6.1.

7、2.9 应有专人负责居室的卫生消毒工作,并有相应记录。 6.2 室外 6.2.1 应安装监控设施、门禁系统。 6.2.2 可划定老年人活动区域,宜与周边区域有效隔离,且路面平整,宜设置无障碍设施。 6.2.3 室外配置的老年人设备、设施应安全牢固、定期维护。 6.2.4 室外道路应限速、禁鸣,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6.2.5 应有专人负责室外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并有相应记录。 7 饮食照料服务安全 7.1 做好用餐时间规划,有序用餐。 7.2 做好配餐服务、送餐服务时间规划,保证食品的新鲜程度。 7.3 餐具应耐摔、耐磨,不应配备刀叉等尖锐型餐具;且餐具应消毒。 7.4

8、 由餐饮供应商提供的餐饮食品,在分餐或送餐服务之前应由专人进行检查,并做好留样。 DB12/T 9822020 3 7.5 餐饮食物应清淡、柔软、易消化,不宜腥辣;餐饮食物不宜过热、过凉,如有此类情况应由工作人员进行提示。 7.6 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避免老年人噎食或过量饮食。 8 活动安全 8.1 宜提示老年人外出活动远离水边、带电设备、车辆较多或人员密集等场所。 8.2 应提示老年人在规定区域进行活动。 8.3 应提示老年人不应使用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健身设备, 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健身设备, 应做好隔离,在明显的位置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 8.4 健身器材的配置应符合老年人的

9、需求,应提示老年人活动过程中不应动作过大。 8.5 需特殊照顾的老年人不应擅自离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独自出行。 9 心理安全 9.1 每天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服务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9.2 工作人员应经常与老年人交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动态。 9.3 应由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对心理存在问题的老年人进行系统的心理疏导。 9.4 应由社会工作者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9.5 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老年人进行电话回访。 9.6 工作人员应关心生病老年人,鼓励老年人积极治疗和康复。 10 生活照料服务安全 10.1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服务过程中应

10、保证安全。 10.2 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应注意: a) 洗漱 1) 洗漱用品不应使用尖锐利器,老年人用具应专人专用; 2) 洗漱水温应由工作人员调试适宜; 3) 应避免使用浓度过高,成分复杂的洗发水及化妆品等; 4) 洗漱间温度应保持适宜; 5) 应使用合格产品; 6) 不应使用易燃、易爆及具有毒性、腐蚀性或可造成空气传播性危害的物品。 b) 睡眠 1) 入睡前不应过量饮食; 2) 入睡前不应过量运动和剧烈运动; 3) 入睡前不应情绪过于激动; 4) 提示老年人宜保持右侧卧身姿睡眠,不宜仰面或手搭胸部入睡。 c) 清洁 1) 应定期洗澡,保持身体清洁,定期修剪指甲,清理须发等; 2) 衣物、床铺用品应定期清洗、晾晒、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3) 有条件宜每天适温泡脚,预防疾病。 d) 排泄 DB12/T 9822020 4 1) 有需要的老年人应有护理人员陪护; 2) 居室坐便应配备扶手,方便老年人起坐,避免摔跤; 3) 老年人排泄不应过于用力,避免造成身体伤害。 e) 衣着 1) 不应着过紧的衣物,引起身体不适; 2) 上衣领口不应过紧,造成呼吸困难; 3) 衣着不应过宽,造成冷空气进入,引起感冒等疾病; 4) 衣物不应过长,外出应穿防滑鞋; 5) 穿着衣物应坐姿进行,避免眩晕。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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