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产业园区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1-10
0
2
10-20
15000
3
20-30
1
4
30-50
10000
5
50以上
8000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委托单位如果规定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二、发展战略研究
普通收费:最低收费50万;
1、总体发展战略研究,收费50-100万;
2、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收费50-80万;
三、策划项目
普通收费:最低收费50万;
1、总体策划,收费50-100万;
2、产品与项目策划,收费30-50万;
3、品牌与形象策划(涉及VI系统设计),收费40-50万;
4、节事与活动策划,收费30-50万;
5、营销专项策划,收费50-100万;
6、运营策划,收费50-100万;
7、招商策划,收费50-100万;
四、工作进度及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商定为准)
1、订立合伙合同后,7-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付款;
2、草稿报告:收到项目首付款45-60天提交并报告规划草稿,项目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
3、规划评审:收到第二笔款后30-45天提交规划评审稿;
4、提交规划成果:规划评审通过后15-30日内,支付第三笔款,付款总比例达100%;提交最后规划成果。
注:依照项目难度系数及甲方对项目推动状况,每一阶段工作时间可相应增减。
二、都市总体规划
序号
都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都市(20如下)
4.5
涉及县城
2
中档都市(20-50)
4.0
3
大都市(50-100)
3.5
4
特大都市(100以上)
3.0
注:
本计费中都市分类,按照《都市规划法》所规定特大都市、大都市、中档都市、小都市原则区别,不含乡镇规划;
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都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城乡体系规划;
单独编制都市总体规划纲要,按总体规划设计费50%计费;
都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5万元;
在编制都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有关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都市30万元/每个,大都市20万元/每个,中档都市15万元/每个,小都市10万元/每个;
编制都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新区
4.0
2
旧城区
3.5
注:
都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都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有些地区在都市建设中进行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规划,按照都市新区计费;
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都市新区、开发区
4000
2
都市普通地段
3500
3
都市重点地段
5000
注:
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长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长,800元/公顷;
如增长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长3000元/公顷;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阶段30%;如果增长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35%;如果增长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25000
2
3-10
0
3
10-20
18000
4
20-30
15000
5
30-50
1
6
50以上
10000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规定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长一种,委托方应增长30%规划费用;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长50%规划费用。
(2)都市普通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
35000
2
3-10
25000
3
10-20
0
4
20-30
18000
5
30-50
15000
6
50以上
1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规定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长50%规划费用。
(3)都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边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都市重点地段
0
2
大型公建
25000
3
重要公建及周边地段
25000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都市重要公建地段计费;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规定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长50%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公园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1-10
0
2
10-20
15000
3
20-30
1
4
30-50
10000
5
50以上
8000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委托单位如果规定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不大于50
8000
2
50-100
6000
3
100-200
5000
4
200-500
3500
5
500以上
2500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不大于10
2.5
2
10-20
2.0
3
20-50
1.8
4
50-100
1.6
5
100以上
1.2
注: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涉及风景区规划大纲工作量;
风景区总体规划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运用范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不大于20
15000
2
20-50
13000
3
50-100
1
4
100-200
10000
5
200以上
8000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专项规划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2万-3万元/平方千米计费;
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0.8万元/公顷计费;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指列入省和国家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迹指列入市级以上保护单位;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及编制办法》规定进行;
5、规划设计费基价为40万元。
六、都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都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都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都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则按都市总体规划30%计取;
2、都市近期建设规划费用不大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七、城乡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30-50
1.5
2
50-60
1.4
3
60-70
1.3
4
70-80
1.2
5
80-90
1.1
6
90-100
1.0
7
100-200
0.9
8
200以上
0.8
注:
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都市圈、城乡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乡体系规划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在编制城乡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有关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5万元/每个,特大都市为30万元/每个,大都市为25万元/每个,中档都市为20万元/每个,小都市为15万元/每个;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八、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社区、都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都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九、都市设计
1、单独编制都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本上增长都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规划设计计费基本上,增长30%-50%规划设计费。
十、都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指给水、排水、供热、燃气、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保、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都市竖向、地下空间运用等规划。
序号
都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都市(20如下)
1.5
2
中档都市(20-50)
1.3-1.0
3
大都市(50-100)
1.0-0.8
4
特大都市(100以上)
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长10万人增长5万元规划设计费
,
注:
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有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深度;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都市规模为都市总体规划拟定人口规模;
都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都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规定期,应依照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长状况,乘以1.1-1.3系数;
专业规划依照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详细状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保为1.0(如做生态环保内容为1.5);其她为1.0;
都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基本上乘以1.5系数。
十一、都市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都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都市(20如下)
2.0
2
中档都市(20-50)
2.0-2.5
3
大都市(50-100)
2.5-3.0
4
特大都市(100以上)
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长1万人增长2万元设计费。
注:
都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国家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深度;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5万元;
都市规模为都市总体规划拟定人口规模;
都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都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本计费未涉及委托单位组织实行交通调查工作量;
委托单位如果增长都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规定,则依照其深度和工作量增长状况,乘以1.2-1.5系数;
都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都市综合交通规划60%-70%收取。
十二、小城乡总体规划(指县城如下建制镇)
1、编制小城乡总体规划时,应同步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6、如果进行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8万元/每个。
十三、编制标书
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服务项目;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元如下,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元以上,按8%计取;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3万元。
十四、规划标底
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投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规定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最低费用;
2、规划标底费应按30%-40%计取,不应低于规划设计费30%。
十五、工作进度及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商定为准)
1、订立合伙合同后,7-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付款;
2、草稿报告:收到项目首付款45-60天提交并报告规划草稿,项目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
3、规划评审:收到第二笔款后30-45天提交规划评审稿;
4、提交规划成果:规划评审通过后15-30日内,支付第三笔款,付款总比例达100%;提交最后规划成果。
注:依照项目难度系数及甲方对项目推动状况,每一阶段工作时间可相应增减。
依照国家关于规定,通过对全国市场规划征询行业调查基本上,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按照收费原则下线执行,供业内及客户参照。
一、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最低收费45万;
1、县级及县级如下产业规划:45万;
2、县级市及各区产业规划: 65万;
3、地级市产业规划: 80万;
4、省会级都市: 120万;
5、省级(区域)产业规划: 150万。
难度系数
依照规划产业状况、时间规定、附加规定等,上述费用需乘以1.2-2.0。
二、区域旅游规划
(一)总体规划
最低收费45万;
1、规划范畴:乡镇级行政区界,45万;
2、规划范畴:县级或跨乡镇级行政区界,80万;
3、规划范畴:地市级或跨县级行政区界:100万;
4、规划范畴:副省级、省级或跨地市级行政区界:120万;
5、规划范畴:跨省级行政区界:150万;
(二)提高规划、总规修编
最低收费45万;
1、规划范畴:乡镇级行政区界,45万;
2、规划范畴:县级或跨乡镇级行政区界,70万;
3、规划范畴:地市级或跨县级行政区界:80万;
4、规划范畴:副省级、省级或跨地市级行政区界:120万;
5、规划范畴:跨省级行政区界:150万。
(三)难度系数
依照规划地区偏远限度、面积与人口状况、资源禀赋、时间规定、附加规定等,上述费用需乘以1.2-2.0。
三、工作进度及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商定为准)
1、订立合伙合同后,7-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付款;
2、草稿报告:收到项目首付款45-60天提交并报告规划草稿,项目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款;
3、规划评审:收到第二笔款后30-45天提交规划评审稿;
4、提交规划成果:规划评审通过后15-30日内,支付第三笔款,付款总比例达100%;提交最后规划成果。
注:依照项目难度系数及甲方对项目推动状况,每一阶段工作时间可相应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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