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格审核用材料:
空岗竞聘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竞聘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除应具备《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2008]17号)、《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武人社发[2010]6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三年来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无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和侮辱学生等违反师德规定的行为;
2、工作量饱满,服从学校安排;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的学时。
4、在学生和教师中进行测评,满意率均不低于70%。。
(二)资历条件
在低一级岗位上工作到现在满两年
调动人员满两年情况说明: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因调动原因岗位级别降到本层级最低档的,只要曾在高一级或高两级岗位上聘任满两年的,不受当前岗位满两年限制。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质量在本校同层次班级中处于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师德优秀、教学业绩突出、工作量饱满、长期担任班主任、参加过专兼职交流、同事和学生认可度高的教师。实绩达到以下四条方可申报八级岗位,达到以下三条方可申报九级岗位;小高未聘教师达到以下三条方可申报十级岗位;达到以下二条方可申报十一级岗位。
1、担任班主任工作(包括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满三年,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部门)获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等表彰;
2、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或论文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
3、获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教学新秀(能手)等教学活动奖励;
4、本人培养辅导的学生或青年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举办的专业竞赛、考评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或区一等奖及以上;
5、获区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
6、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小学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7、任职以来具有1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8、服从工作安排,能承担学校各项活动任务,得到学校认定。(此条只适用于层级内竞聘)
除以上条件外,学校实施竞聘是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教学实绩:任教班级成绩在本校同层次班级中应处于领先水平。
2.因学校安排未担任班主任工作,但组建学生社团、运动队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或参加区级以上展示活动。
3.近三年来,病事假累计不超过6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