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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只有泾源县园子村流传着少数民族回族踏脚
全国只有泾源县园子村流传着少数民族回族踏脚
1985年,文化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民协联合开展了“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泾源县也如火如荼开展了对当地谚语、歌谣、民间故事开始了搜集和编辑。“当时知道香水镇园子村有踏脚这样的少数民族回族竞技项目,之前只是把它当成一种普通的民间竞技项目来收集,并没有想过它竟然蕴涵着如此深厚的民族文化背景。”时任泾源县文化馆调查组成员之一的李光辉如是说。 1987年,李光辉和文化馆的其他4名工作人员,来到泾源县香水镇园子村开展“三套集成”工作,从事舞蹈艺术的他在观看了当地村民踏脚的表演时,发现踏脚刚柔相济,有很强的竞技性和表演性,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踏脚不仅仅是当地少数民族回族的一种娱乐竞技活动,其背后还有少数民族回族文化蕴涵其中。踏脚是从汉、唐时期从西域传入中国的一种少数民族回族攻防武术,在宋代走向兴盛。由于清王朝镇压少数民族回族起义,陕西渭南一带的少数民族回族流亡者将踏脚带到了泾源县园子村,成为了该村特有的一种健身强体的竞技运动项目。
李光辉说,表现踏脚体育运动的踏脚舞,是一千多年前从西域流传到中国的,成为少数民族回族唯一的民族舞蹈。相关专家在北宋著名画家马远的《踏歌图》里,发现了描述陇上人家踏脚娱乐的情景。并在大量的普查与历史资料研究中,发现目前全国只有泾源县园子村还传承着这种少数民族回族民族艺术,其他地方都已经失传。
随着对踏脚的发掘研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种当地人的竞技运动,更主要的是传承着少数民族回族特色的一种民族文化。于是对踏脚越来越重视起来,逐步开发起其舞蹈表演的特性。 1989年,在第四届自治区民族运动会上,踏脚舞被列为表演项目,获得表演类金奖。在1995年和1999年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都获得表演类金奖。在2003年的全国民运会上获得二等奖。
少数民族回族传统踏脚呼唤后来人
2006年泾源县旅游局对该村进行普查,目前会表演“踏脚舞”的有870人,其中,20岁至50岁之间的青壮年只有451人。
“我本来在河南某皮革厂打工呢,上个月县旅游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要我回来参加民运会开幕式,于是我就辞了工作赶回来排练了。”园子村村民、当地有名的“脚王”马军文说。
据了解,这些代表着宁夏少数民族回族,准备为民运会开幕式表演的演员们,有些在陕西卖羊肉泡馍、有些在河南作铲皮匠、有些在山西挖煤,只是在需要表演时才回来排练
由于经费紧张,目前泾源并没有成立专业的踏脚舞表演队伍,每当有重要的表演任务时,就会把这些在外地打工的村民召回,等表演结束后他们再出去重新找工作。而由于表演的特殊性,村民们缺乏舞台表演艺术素养,演员选择的局限性很大。
“我们只有26名演员,一个后备都没有,这些演员基本上都是合作了很多年了,每次有任务就只能叫他们,如果出现意外,需要重新挑选演员,就得从头培训。”现任踏脚舞表演队教练兼演员的李光辉告诉记者。没有后备人才,对踏脚舞表演以及文化的传承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据园子村村民回忆,上世纪70、80年代,踏脚还在该村风靡一时,几乎人人都会,每天吃完晚饭,村民们都成群结队到各个生产队里比赛。当时的踏脚有很强的群众基础,成为园子村村民茶余饭后的一项娱乐活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村里的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出外打工赚钱,村里只剩下了老人和一些妇女,踏脚这项传统的文化活动难以普及。“现在人比原来有钱了,文化活动也多了,踏脚的人越来越少了。”马军文遗憾的说。由于踏脚舞是一种群传方式的舞蹈,没有舞谱记载,只能在集体表演中才能学会这种舞蹈。会踏脚的人少了,能学会的人也就越来越少。目前,36套表演动作现在仅流传下来12套较为简单的动作。
踏脚舞抢救与挖掘任重而道远
2004年,踏脚舞蹈被文化部列为第二批中国民族民间文化工程试点项目。
据了解,泾源县为保护这种世界独有的伊斯兰文化舞蹈艺术也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出台了 《少数民族回族踏脚舞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积极普查抢救,通过发放扶贫牛、救济款、对老艺人购买医疗保险等措施解决这些民间艺术家们的生活困难,还在一些中小学里开设了踏脚舞课程,并
踏脚舞简便易学,融健身和娱乐于一体。“踏脚”是流传于宁夏南部山区泾源县回族群众中的民间健身活动,舞蹈通过“踢、踹、踏、蹬”各种舞蹈动作,展现了宁夏回族群众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和崇尚习武的民间风俗。2004年,“踏脚舞”被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二批试点项目。银川十中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将其改编为学生特色体育健身操,具有趣味性、普及性、简便性、健身性和娱乐性等特点,深受师生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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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近日宣布,银川市将组织改编回族传统舞蹈“踏脚舞”,使之成为该市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集体健身舞,并在社区推广。
据了解,古老、独特的“踏脚舞”是宁夏回族特有的传统健身形式,在宁夏南部山区广为流传,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然而,由于地域限制、助推力度不够等因素,如今会跳“踏脚舞”的人越来越少。2004年,“踏脚舞”被列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二批试点项目。
起源于汉唐时期的“踏脚舞”最初属于“弹腿”,曾在陕西渭南、西安等地回族群众中流传。当时纯属武术项目,有完整的套路,回族男性青年在沐浴礼拜之前,先练习一套“弹腿”,然后再去做礼拜。后来,陕西一部分回族群众迁徙到宁夏泾源县,“弹腿”在当地逐步演变为“踏脚”。“踏脚”的流传最初是因为具有经商传统的回族群众在出门谋生时,出于安全需要,专门练就的用于防身自卫的格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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