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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063037 上传时间:2024-1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9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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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单元 企业所得税 任务6.2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例题1.某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进一批已纳消费税的酒精,勾兑加工成其他酒实现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000万元,购进酒精所支付的价款50000万元,增值税8500万元,并支付运输部门费用1500万元。另外,该一般纳税人为加工其他酒所发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共计为12000万元。其他酒消费税税率为10%,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计算该纳税人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应纳消费税=80000×10%=8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80000×17%-8500-1500×7%=4995(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8000+4995)×(7%+3%)=1299.5(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50000+1500×(1-7%)+12000+8000+1299.5=72694.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0000-72694.5=7305.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73055000×25%=18263750(元) 例题2.某国有经营公司2008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4000万元,成本、费用和损失共3800万元,其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广告宣传支出10万元。全年缴纳增值税51.3万元、消费税79.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4.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业务招待费列支限额=20万元×60%=12万元∠4000万×5‰=20万元。调增8万元; 广告费列支限额=4000万元×15%=60万元,大于实际10万元,不需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4000-3800+8-79.7-14.3=114万元 应交所得税额=114×25%=28.5万元 例题3.某中型工业企业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为850000元,未作任何调整,依25%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2008年度的有关账册资料如下: (1)企业长期借款账户中记载:年初向工行借款10万元,年利率10%;向其他企业借款20万元,年利率20%,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利息支出均已列财务费用; (2)全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5万元。 (3)8月份缴纳税收滞纳金10000元,10月份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100000元,均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4)企业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 要求扼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计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存在问题:所得税应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A、多列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税所得额:20×(20%-10%)=2万元 B、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万元×60%=15万元∠5000万×5‰=25万元。 应调增应税所得额:25-15=10万元 C、税收滞纳金应调增应税所得额1万元 D、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850000×12%=102000(元),10万元捐赠可全额在税前列支。 E、调减:免税所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 F、纳税调整后所得:850000+20000+100000+10000-20000=960000元 G、应纳税所得额=960000×25%=240000元 (2)应补交所得税额=(960000-850000)×25%=27500元 例题4.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总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40万元。其设在A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24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该国规定的税率为40%;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万元,税率为20%。设在B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12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80万元,该国税率为30%;财产转让所得40万元,税率为10%。假设境外应税所得与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一致;境外所得均已分别按该国规定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本企业本年度应交所得税: (440+240+120)×25%-240×25%-80×30%-40×10%=112万元 例题5.假如某生产企业200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3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4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3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当年出租固定资产取得收入40万元,购买国家公债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准许税前扣除的有关税费30万元,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元,支付年息15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10%,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南方遭受雪灾地区捐款2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500+40+10-300-40-35-30-15-20=110(万元) (2)纳税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超支=5-(500+40)×5‰=2.3(万元) 职工集资利息超支=15-100×10%=5(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超支=20-110×12%=6.8(万元) (3)纳税调减项目: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110+2.3+5+6.8-10=114.1万元 (5)应缴纳所得税额=114.1×25%=28.525(万元) 例题6.某内资企业2008年度会计账面利润80000元,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申报缴纳所得税2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某注册会计师年终审查,发现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业务内容如下: (1)企业全年实发工资总额2116400元,并按规定的2%、14%和2.5%的比例分别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2)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中含本年度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2000元。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有税收滞纳金1000元,向其关联企业赞助支出30000元。 (4)管理费用账户中实际列支了全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265000元,经核定企业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65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三项经费均按照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提取,无需调整。 (2)国库券利息收入12000元免税,需调减12000元 (3)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1000元,不得扣除,需调增1000元 (4)向关联企业赞助支出30000元,不得扣除,需调增30000元 (5)业务招待费限额=65000000×5‰=325000元;实际支出265000元,可按发生额的60%扣除。即265000×60%=159000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调增=265000-159000=106000元 (6)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00+1000+30000+106000=205000元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205000×25%=51250元 全年应补缴所得额=51250-20000=31250元 例题7.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某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2)广告和业务宣传费调增=450-2500×1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15-15×60%=6(万元) 2500×5‰=12.5万元大于15×60%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270.85×25%=67.71(万元) 例题8.甲企业2008年在利润表中反映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涉及利润表的有关事项如下: (1)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3万元,取得国家指定用于设备更新的补贴收入3.5万元。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二年,一次性支付租金30万元,已经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3)企业用库存商品一批对乙企业投资,双方协议该批商品价格58.5万元(含增值税),该批商品账面价值30万元。 (4)对外捐赠5万元,其中,4万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向灾区直接捐赠1万元,均已计入营业外支出。 (5)为投资者及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指定用途的补贴收入应调减:3+3.5=6.5(万元)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二年,一次性支付租金30万元,应分二年计入费用,应调增所得额15万元; (3)企业用库存商品对乙企业投资,应视同销售,调增财产转让收入20万元(58.5/117%-30) (4)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赠1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调增;另外4万元捐赠小于捐赠扣除限额(300×12%),不需调整; (5)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应调增0.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6.5+15+20+1+0.5=330(万元) 2008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330×25%=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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