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岳阳楼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局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至2011年10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深化和推进执法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为宗旨,以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为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岳司发通[2010]12号文件,依法将应该公开的司法行政执法事项通过各种形式向管理对象和社会公布,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深化和推进执法公开工作,强化执法公开意识,创造执法公开条件,保障执法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形成内外制约监督的合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一是在2010年进一步清理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并将其与执法纪律和举报投诉机构、投诉电话,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等相关手段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行执法公开信息化。通过岳阳楼区政府网、岳阳楼区司法局的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应该公开的执法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工作制度,要根据执法公开的内容就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什么时候公开以及公开的保障措施与责任追究等制订一套系统的制度,确保执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执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执法公开工作要坚持依法全面进行,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尽可能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律师管理工作
1、律师管理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律师事务所、律师接案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及年检注册结果;
4、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考核的程序;
5、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
6、律师管理部门及人员的纪律,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违法违纪投诉、举报、控告的途径、办法;
(二)公证管理工作
1、公证管理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依据及办理结果;
3、公证业务范围和种类、公证管辖、办证程序和收费的标准及依据;
4、公证管理部门依照《公证法》及部颁规章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进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及公证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5、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检注册及《公证执业证》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及颁证、注册结果;
6、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奖惩办法和依据;
7、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结果;
8、公证管理部门及人员的纪律,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规范,以及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
(三)基层管理工作
1、基层管理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
3、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性质、任务、职能作用;
4、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条件、审批程序和办理结果;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的依据、条件、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
5、基层法律服务的范围、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6、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过渡安置帮教工作的性质、任务、目标及依据;
7、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结果;
8、基层管理部门及人员的纪律,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规范,以及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
(四)法律援助工作
1、法律援助管理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职能、任务;
3、提供法律援助的依据、范围、对象、形式;
4、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程序、办理结果;
5、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和监督的程序;
6、法律援助工作站(处)设立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7、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及人员的纪律,法律援助机构及援助律师执业规范,以及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
(五)社区矫正工作
1、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被矫正对象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对被矫正对象管理教养的规范性文件;
4、对被矫正对象的考核内容、奖惩条件、审批程序、终止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5、被矫正对象报到、迁居、就业就学、公益劳动等规定;
6、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纪律,被矫正对象的纪律,以及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的途径、方法。
(六)法制工作
1、法制工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
2、对法制工作部门及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办、控告途径、方法。
三、执法公开的基本形式、期限和责任主体
执法公开形式总的要求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工作。
对外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利用岳阳楼区政府网、岳阳楼区司法局网等对社会公开;
(二)利用报刊、广播、编印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对社会公开;
(三)开展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对社会公开。
公开的期限:
执法部门的职能和有关执法的一般性规定,应当在今年的12月30日前实现互联网、计算机信息查询台对外公开;此后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更新。
四、方法步骤
执法公开工作要按照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机构设立阶段。区局已专门成立了由黄小清局长任组长的执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区局法规股履行,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阶段。各级单位要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执法公开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责任人和时间排出。
(三)全面落实阶段。从2010年5月起到2011年10月,为执法公开工作全面落实阶段。要面向社会公开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期限、执法纪律以及举报投诉机构和电话。
(四)总结整改阶段。2011年10月到12月,为执法公开工作的总结整改阶段。在总结整改阶段,全系统要专门对一年以来开展执法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注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执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开展,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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