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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道路工程和排水道监理施行细那么
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建立部1992年颁发城建[1992]68?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和广东建委95年?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及行业〔CJJ1-90、CJJ3-90〕执行。
填土实度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值不得低于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GB50204-92〕、?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规定。
政工程所需原材料如砂、石、沥青、木材、钢材、水泥、石灰、材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执行。并参照钢筋工程、砼工程、砖石工程监理施行细那么中相关局部执行。
A. 道路工程
一.测量
1.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轴线桩和水准点。
2. 水准点不够时可以增设临时水准点并要求不少于2个。
3. 一切点位和高程都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 已建好的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核。
5. 水准点闭合差:±12 L mm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程度间隔 为km。
6.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40 n 秒式中n为测站数。
7.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向如下表〔用钢尺量测〕:
序
固定测桩间距〔m〕
允许偏向
1
<200
1/5000
2
200~500
1/10000
3
>500
1/20000
二.路基
1. 路基回填土不得采用淤泥、腐植土及含有机物的垃圾。填土高度每次300mm左右分层压实。路槽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用12~15吨震动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1) △路基土方压实度〔重型击实〕按设计要求如下:
路床以下深度
填方:0~80cm为95 ;80~150cm为93 ;大于150cm为87 。
挖方:0~30cm为95 。
(2) 中线高程每20m测1点允许偏向±20mm
(3) 平整度每20m检验3点允许偏向20mm。
(4) 宽度每40m检验1点允许偏向+200mm0。
(5) 横坡每20m检验6点允许偏向±20mm且不大于0.3。
2.路肩必须直顺外表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路肩压实度必须≥90;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3.边坡边沟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三.基层
1. 6水泥石屑基层:水泥的终凝时间应选择等于或大于6h不得用受潮变质过水泥要求机拌料均匀碾压实。基层外表应坚实平整不得有“弹簧〞、松散、起皮现象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现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2. 基层允许偏向:
〔1〕△压实度:重型击实95轻型击实98 (每1000m2范围测1点)。
〔2〕厚度每1000m2范围允许偏向+20mm、-10〔测1点〕。
(3) 平整度每20m范围允许偏向10mm〔测3点〕。
〔4〕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每40m测1点〕。
〔5〕中线高程每20m允许偏向±20mm〔测1点〕。
〔6〕横坡每20m测6点允许偏向±20mm且横坡差不大于±0.3。
四.面层
1.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必须支立结实不得倾斜、漏浆。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0.3mm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穿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切缝应保证设计缝深,切缝直线段直曲线段圆顺。灌缝饱满、实、不得夹缝不得漏灌。各种检查井的井框、井盖与路面高差不得大于3 毫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向:
(1) 支模直顺度:允许偏向5mm〔每50m范围测1点〕。
(2) 支模高程:允许偏向±5mm〔每20m范围测1点〕。
(3) △抗压强度机动车道C30非机动车道C25每台班或每100m3的同配合比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其试件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标。应符合(GB50204-92)评定砼合格强度规定。
(4) △抗折强度机动车道为4.5Mpa非机动车道为 4.0Mpa。每台班或每100m3的同配合比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其试块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规定。应符合(GB50204-92)评定砼合格强度规定。
(5) △厚度按规定钻孔取芯每200m每车道取2处。每块允许偏向+20 mm-5mm(每块板测2点)。
(6) 平整度每块板允许偏向5mm(每块板测1点)。
(7) 宽度每40m范围允许偏向-20mm(每块板测1点)。
(8) 中线高程每20m范围允许偏向±20mm(每20m测1点)。
(9) 横坡每20m范围允许偏向±10 mm且不大于±0.3〔测6点〕。
(10) 纵横直顺每100m缝长允许偏向10mm。
(11) 横缝直顺每40m缝长允许偏向10mm。
(12) 蜂窝面积每块板每侧面允许偏向≤2。
(13) 井框盖与路面高差允许偏向3mm。
(14) 相邻板高差每缝允许偏向3mm(每块板测1点)。
2.必须设置的拉杆、传力杆和边缘钢筋、防裂钢筋、角隅钢筋不得遗漏应严格按大样图的规格布设。现场进展全面检查。
五.附属构筑物
1.侧石、缘石: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圆顺、无折角 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缘石不得阻水。 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实。侧石、缘石允许偏向。
(1) 直顺度每100延长米允许偏向10mm。
(2) 相邻块高差每20延米允许偏向3mm。
(3) 缝宽每20延米允许偏向±3mm。
(4) 侧石顶面高程每20延长米允许偏向±10 mm。
2.预制块人行道: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面层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予制人行道允许偏向及检测数量:
(1) 平整度每20m范围5mm〔测1点〕。
(2) 横坡每20m范围±0.3〔测1点〕。
(3) 纵横直顺每40m范围10mm〔测1点〕。
(4) 横缝直顺每20m范围10mm〔测1点〕。
(5) 相邻块高差每20m范围3mm〔测1点〕。
(6) 井框与路面高差不得大于5mm〔每座测1点〕。
(7) 路基压实度〔轻型击实〕≥90(每100m范围检测2点用环法或灌砂法检验)。
〔8〕缝宽〔大方砖〕每20m范围≤3mm.。
〔9〕路面高程每20m范围±10mm。
〔10〕混凝土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
3.雨水井、支:路面与井接顺无跳车现象雨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井框、井篦必须完好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回填必须实。满足路基要求。支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头应与井壁齐平。雨水井、支允许偏向:
(1) 井框与井壁吻合每座允许偏向10 mm〔每座测1点〕。
(2) 井口高程每座允许偏向+10 mm-30 mm (与井周路面比每座测1点)。
(3) 井位与路边线吻合每座允许偏向20 mm〔每座测2点〕。
(4) 井内尺寸每座+200mm〔每座测1点〕。
B. 排水道工程
一.沟槽
1.沟槽开挖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淤泥或土质松软应按设计和有关规定进展处理淤泥应去除干净并外运。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可设集水井用抽水机抽水降低水位。槽底应在无水情况下进展下道工序施工。
3.槽底高程允许偏向0-30mm。槽底中线每侧宽度及沟槽边坡不少于规定。
二.平基、座
1.△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GB50204-92规定。
2.垫层中线每侧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高程允许偏向0 -15mm。
3.平基中线每侧宽度允许偏向+10mm0高程允许偏向0-15mm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4.座允许偏向肩宽+10mm-5mm;肩高±20mm。
5.蜂窝面积允许偏向小于1,麻面深度应小于5mm。
三.安
道必须垫稳直顺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材不得有裂缝、破损构件质量符合要求。
1.安中线位移允许偏向15mm (两井之间测2点)。
2.△内底高程允许偏向±10mm(两井之间测2点)。
3.相邻内底错口允许偏向径D≤1000mm为3mm〔两井之间测3点〕当D<700mm时,可在施工中自检(不计点)。
四.接口
1.承插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2.抹带接口应外表平整实不得有间隙和裂缝空鼓等现象严禁用砖头或石子嵌缝。
3.抹带接口允许偏向宽度+5mm0厚度+5mm0〔两井之间测2点〕。
五.检查井
井壁垂直、圆顺不得有通缝砂浆必须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内流槽应平顺踏步应安装结实位置准确。井内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井框、井盖必须完好无损配套严安装平稳位置正确高度符合规定。
1.井身尺寸长、宽每座允许偏向±20mm每座(测2点)直径每座允许偏向±20mm〔每座测2点〕。
2.井盖高程每座允许偏向±20mm(非路面)路面井盖的高程应与该路面高程一致允许偏向3mm〔每座测1点〕。
3.井底高程每座允许偏向±10mm。
六.闭水
雨、污水合流道必须作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允许偏向值渗水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排水道闭水允许偏向
顺序
项 目
允许偏向
检验频率
检验
范 围
点数
1
径D<700mm
不大于附表中的规定
每个井段
1
计算渗水量
2
径D700~1500mm
每三个井段抽检一段
1
计算渗水量
注:1.闭水试验应在道填土前进展。
2.闭水试验应在道灌满水后经24小时后再进展。
3.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道内顶以上2米。 如上内顶至检查井口的高度小于2米时闭水试验的水位可至井口为止。
3. 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应不小于30分钟。
附表. 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
径
〔毫米〕
允许渗水量
钢筋混凝土
〔米3/日.公里〕
(升/小时.米)
400
32
1.3
500
36
1.5
600
40
1.7
700
44
1.8
800
48
2.0
七.回填
1.在顶上5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并应分层压实。做到对称回填压实到位,填土到位,道顶,井周围无下沉迹象,并要保护好子。
2.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用砂性土回填时应掌握最正确含水量并分层震实。
3.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回填土的压实度表
序
项 目
压实度〔 〕〔轻型击实试验法〕
检验频率
检验
范围
点 数
用灌砂法或环法检验
1
胸腔局部
≥90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 (三点)
2
顶以上500mm以内
≥85
3
顶500mm以上至地面
按路槽以下深度分
0~800mm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98
≥95
4
800~1500mm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95
≥90
5
大于1500mm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95
≥90
注:①顶以上500mm之内,压实度≥85,如与上面修路的要求矛盾时,体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回填土必须满足道路工程要求;
C.政工程计量审核:
计量是指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展测量和计算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 只能对设计的工程量所列工程进展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承包人必须完成该工程的各项工序经检验符合技术要求时才能计量。
二、 变更工程必须具有完备的变更手续才能计量;
三、 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中有关计量规定进展;
四、 工程质量未经历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一切手续签证齐全的工程才能计量;
五、 计量并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能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D.验收质量等级评定:
(A)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及估评程序
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外观工程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
2.实测工程:主要检查工程(在工程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工程合格率应达70;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
二.优良:
1.外观工程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
2.实测工程:在合格的根底上全部检查工程( 包括主要检查工程和非主要检查工程)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
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
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我司有关部门经确认后方可进展质量等级核定。我司有关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工程予以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成认施工的验评结果。否那么以抽查结果为准。
1.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 且不少于 200 米或3000平方米)。
2.排水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缺乏5个井(室)段者全查。
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工程、实测工程、 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展然后在此根底上进展综合评定。
外观工程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一(乙)和附表三(甲)(乙)。实测工程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四(水泥)、(附属)、附表六。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七。综合评定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八。
(B).政工程质量的评分
一.外观工程的检验评定:
1.外观工程的评定由三人以上共同进展 并对工程进展全数量的检查。
2.外观工程检查内容和按相应的行业文字说明局部。
3.外观工程的评分应先按优、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予以评定其对应得分如下:优良:85~100 合格:70~84.9 不合格:<70
4.外观工程分的计算:
外观评分=各项评分的平均值
二.实测工程的检验评定:
1.在外观工程验评合格后才能进展实测工程的验评。
2.实测工程内容及允许偏向见相应行业。
3.实测工程得分的计算:
道路工程得分=车行道局部平均合格率×0.7+ 人行道和侧石局部平均合格率×0.3
三.质量保证资料检验评定:
1.质量保证资料检查的内容见本规定附表三;
2.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见本规定附表三;
四.政工程质量综合评分:
1.道路工程综合评分=外观工程评分×0.3+实测工程得分率×0. 4+质量保证资料评分×0.3。
2.排水渠工程综合评分 = 外观工程评分×0.25+实测工程得分×0.35+质量保证资料评分×0.4。
(C)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开工资料编制
污水道必须作闭水试验。同时对混凝土道路主体构造技术质量试验资料加强理。对混凝土路面到达保养后进展路面取样试验 按各种不同类别的道路采取随机抽样每1000m2取一组钻取3个孔取蕊进展编送测试中心以鉴定厚度及强度其合格率作为评定参照根据。
道路、排水工程开工材料应按城建立馆有关规定执行。
开工图内容包括:
1.总平面图、附相应地形图并反映集水面积和流量计算。
2.纵断面图;
3.横断面图;
4.附属构筑物图;
5.线特殊处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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