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为充分挖掘宣传资源,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踊跃参与,营造祥和平安的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单位建设,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综发2018xx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要求,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zd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方针,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宣传主要内容(一)宣传党的
2、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央、全区、梧州市、全市zd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二)宣传我局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三)宣传解释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中的相关问题,引导群众正确评价本地治安形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稳控,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的浓厚氛围。(四)宣传我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努力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
3、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事例。(五)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禁毒专项斗争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新举措、新成效。(六)宣传禁毒法、铁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广西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七)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知识,包括:加强对各类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禁毒禁赌、防盗抢、防诈骗、防拐卖、反传销、反邪教
4、等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八)宣传zd队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务,服务大局,牢记宗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和先进事迹,树立广大zd干警执法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九)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十)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精神。三、主要宣传活动安排1.积极配合市综治委、各镇上街开展宣
5、传活动,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我局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成效、经验、接受群众的咨询。(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股、防汛办、河长办、水库安全管理站(参加市综治委组织的活动);各水管所(参加各镇组织的宣传活动)2.结合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河道巡查时机制作一批主题宣传材料在河道、水库沿线镇、村采取拉网式宣传,深入宣传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办、局防汛抗旱检查督查五个工作组,各水管所)3.利用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滚动播放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知识、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人事秘书股)4.利用局微信群、电子邮箱等新型媒介推送中央、自治区、梧州和岑溪市关于综治和平
6、安建设相关法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秘书股)5.组织干部职工关注浏览平安岑溪、岑溪公安公众号,关注支持我市zd工作。(责任单位:各二层单位,各股、办、站、室)6.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群众安全感分析(推进)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时机学习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有关综治工作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知识的宣传和学习(责任单位:局、各二层单位)。(相关学习资料由人事秘书股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岑综发20185号)转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学习需要自行下载使用)四、具体要求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认真按照活动安排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并收集好活动资料于4月5日前发到局公共邮箱,由人事秘书股统一汇总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10日前报送市综治办。2.局机关各股办站室、二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抓好本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并努力拓宽宣传面,推动本单位平安建设。3.各单位开展综治宣传工作中的亮点要及时反馈局人事秘书股,以便积极向新闻宣传部门提供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宣传稿件,推动我局综治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