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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呈请转发厦门市2015年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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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美区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有效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迎接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今年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复核,特制定 201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城区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工作的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规定的范围内。 二、 主要任务 (一)标本兼治,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 (二)引入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简称PCO服务),开展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防鼠、防蝇、毒饵盒等防制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四)加强除害防病宣传,不断强化市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增强除害防病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及时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七)加强全区组织协调,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 (八)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九)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做好消杀药品等物资保障工作。 (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落实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病媒生物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责任分工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负责各自区域范围的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为使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序开展,相关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有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与中标的PCO公司签定服务合同,组织、协调中标PCO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开展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督导检查辖区单位、住户和PCO服务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各项措施。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进行监测和预警,对中标PCO公司的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区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落实各项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之内。 1.宣传部门要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在全区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期间,在比较重要的版面和时段,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 2.区委文明办要将各部门、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3.各镇街要按照《2015年集美区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组织投入经费用于本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并专款专用。除四害统一行动期间,镇政府、街道办应协调做好本辖区PCO服务开展的带路指引、审核盖章等工作。同时,根据部分群众的家庭用药需求,在各镇街公开设立除四害药物免费领药点,并做好签领记录。 4.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区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公共外环境的下水道、排洪沟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加强对公园绿地、道路隔离带的卫生管理。由于道路主干道、绿地和下水道等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涉及多个街道或社区,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中标PCO公司按合同履行公共外环境(道路主干道、隔离带、绿地、下水道、公园等)病媒生物防制确认工作。 6.区市容考评委办公室要将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情况纳入考评内容。 7.区环卫部门要积极配合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支持街道、居委会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等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做好垃圾清理转运工作。 8.建设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结合文明施工督导检查施工单位,严格管理在建、待建工地的卫生整治,做好在建、待建工地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施工单位要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督促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所管居民生活小区、办公楼宇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9.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乱倒垃圾、土头及夜间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的查处力度,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 10.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检查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维护我区良好城市形象。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夏商集团以及市场开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监督市场开办方做好农贸市场日常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时做好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1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宾馆、酒楼、小饮食店等餐饮业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经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投药行动,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各单位要保证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落实,专款专用,统筹好药品和器械采购工作,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本设施建设。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美丽厦门、健康为先”的报道,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宣传,经常播放和刊登病媒生物防制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要在爱国卫生月、卫生日和统一行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使除害防病的重要性家喻户晓,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 (三)全面组织各级业务培训。各级爱卫机构要组织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区爱卫办要加强街道、社区爱卫人员对PCO公司在履行服务合同期间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培训,确保PCO病媒生物防制效果。 (四)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坚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对中标PCO公司履行服务合同后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防制效果评估,区爱卫办建立健全对PCO服务效果考评机制,根据监测结果科学调整防制方案,确保PCO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定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大行动。根据我区气候特点、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和市爱卫办统一部署,2015年全区性统一行动拟安排如下: 1.3-5月、7-8月和9-10月各适时开展一轮灭鼠、灭蟑统一行动。中标PCO公司负责公共外环境消杀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在辖区内设立病媒生物药物免费领药点。 2.5-6月、8-9月各开展一次灭蚊蝇统一行动,重点做好海峡论坛和“9.8”卫生保障。中标PCO公司对全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公共外环境开展灭蚊、蝇消杀活动。 3.在迎接国家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前,根据需要全面开展一次全区灭鼠、灭蟑、灭蚊蝇统一行动。 4.中标的PCO公司在每次统一行动前,按合同规定要求,拟定作业技术方案,分别报送市、区爱卫办审核。 (六)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厦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在统一行动期间,区爱卫办组织对中标PCO公司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中标PCO服务约定以外的区域坚持街道月检、区半年考核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督导情况,大力表彰先进。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评结果与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挂钩,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落实。 (七)认真做好防制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调研,不断创新方法,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小组作用,做到科学除害。各镇街要做好年度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加强跟踪监督,规范PCO服务和药物发放。 附件:厦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 12 - 附件:厦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 得分 组织动员 (6分) 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2分) 区政府分管领导出任爱卫会主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街道(镇)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查看文件资料,区爱卫会主任不是现任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扣1分;没有每年召开一次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的扣1分;所辖街道(镇)没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每缺一个街道(镇)扣0.5分。本指标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方案完善可行(2分) 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及PCO服务等内容,任务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可行。查资料,缺一个方案扣1分;方案不完善酌情扣分。 部署落实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安排(2分) 查相关资料,未及时召开全区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专题会议的(含中标PCO公司)不得分,区政府分管领导未参会的扣1分;查资料,所辖街道(镇)未召开专题会议的,每少一个街道(镇)扣1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 得分 宣传发动 (17分) 开展爱国卫生及病媒生物防制宣传(5分) 宣传普及除四害知识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增强公民的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制作一种以上的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材料;每个街道(镇)至少要有一个卫生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查资料(2013年)和现场抽查,以区为单位,未开展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咨询活动或没有制作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材料的各扣2分;街道(镇)无卫生宣传栏的,每少一个扣0.5分,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每期扣0.1分。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8分)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海报、宣传单(册)、设立宣传咨询点、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和PCO服务有关内容。查资料和现场抽查,各区至少应采取8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每少1种扣1分。 辖区内居民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知晓率(4分) 辖区内居民对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和PCO服务知晓率应在60%以上。在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投药期间,在各区随机抽查1个居民小区内的成人20人,统计知晓率。知晓率在60%以上的不扣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 得分 资金保障 (7分) 区级财政拨付配套经费(7分) 各区要根据市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各自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需要,从区级财政中拨付足够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不应少于市财政下拨的专项经费。查相关资料,以市财政下拨给各区的专项经费为基数,区财政拨付的配套经费不足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队伍建设、PCO服务监督与考核 (10分) 各街道(镇)、社区均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PCO工作(2分) 各街道(镇)社区均应按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爱卫人员,负责PCO服务带路、登记审核工作。查资料,有1个街道(镇)社区未按要求配备爱卫人员的扣2分。 PCO服务投诉处理率100%,PCO服务社区不予签字认可。(4分) 各街道(镇)社区对PCO服务投诉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PCO服务社区不予签字认可,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 PCO服务群众满意率90%为基数,每低于5%(4分) 每次统一行动期间,对PCO服务进行走访和现场查看,服务满意和到位率90%为基数。每低于5%的扣2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 得分 环境整治 (8分) 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义务劳动(2分) 各区要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工作,PCO公司做好技术指导,落实以治理环境为主,完善设施、药物控制为辅的综合性病媒生物防制。环卫部门、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组织开展环境清扫活动,清理四害孳生地。查资料,未组织开展环境清扫活动的不得分。 环境卫生整洁(6分) 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整洁,不留卫生死角,沟渠无积水,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加盖,公厕、垃圾转运站定期喷药消杀。抽查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各1处,沿道路巡查300米;抽查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各1个,发现1处脏乱差扣0.5分。 分药入户 (7分) 结合实际情况,方便居民免费领药(5分) 街道(镇)要设1个固定方便居民免费领药点,在统一投药消杀期间和前3天的上班时间内,对有需要居民开放免费领药。每区抽查2个街道(镇)。2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开放或没有消杀药物可领的,发现1次扣1分。 实行消杀药物进出登记制度(2分) 消杀药物进货要入帐,发放要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每区抽查2个街道(镇),发现1处消杀药物进出没有登记的扣1分,帐物不符的扣1分。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扣分依据 得分 环境消杀 (12分) 公共外环境消杀(6分) 组织PCO人员对无物管居民小区、道路绿化带、下水道等公共外环境进行全面消杀。每区抽查30处公共外环境,每发现1处未进行消杀的扣1分。 重点单位和场所消杀(6分) 各区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宾馆、集体食堂、窗口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同步开展消杀活动。配合做好PCO服务对在建工地、农贸市场消杀工作。每区抽查上述重点单位和场所各4个,发现1个未开展消杀活动的扣1分。 四害密度 (30分)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后的密度监测,相应的病媒生物密度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30分)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并根据全国爱卫会颁布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进行打分,作为PCO服务考核的依据。 督导检查 (3分)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督导检查(3分) 成立督导小组,在统一行动期间对辖区内各街道(镇)社区(村)、重点单位、场所和PCO服务在病媒生物防制方面进行督导检查。每次督导检查一要安排在宣传和PCO服务前期工作方案及药物入户阶段;二要在投药消杀期间对各街道(镇)的督导检查覆盖面应达到100%,对社区(村)的督导检查覆盖面应达到30%以上。查督导检查记录,督导检查少于两次的不得分,每次督导对街道(镇)、社区(村)的督导检查覆盖面达不到要求的各扣1分。 说明:1、每个考核指标的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2、考核时该项工作在2015年尚未开展的,则检查2014年的相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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